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15〕4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科学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促进林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示范区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布局,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产业持续发展为目标,积极预防,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

到2020年,在全市主要花卉苗木基地、主要林业乡镇(国有林场)新建10个以上市级林业有害生物标准监测点,实现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全覆盖,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市、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下同)、乡、重点村四级监测预警网络,完善专兼职测报员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落实5年一次林业有害生物全域普查制度和市、区(市)县两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公众报告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建立监测预警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推行网络信息化监测管理;创新监测预警方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监测调查服务机制。

(二)加强检疫监管工作。加强有害生物源头管理,重点做好苗木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和疫木源头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林区施工单位的木质施工材料监管,建立健全检疫安全可追溯体系和责任追溯制度。建立全市林业植物检疫监管信息系统,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调运、检疫监管等信息的数字档案,提高全市检疫信息化监管水平。深入开展林业检疫执法,实行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厘清落实防治责任。认真执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生态公益林以政府防治为主,商品林由经营者负责防治。发生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由林业园林部门组织防治;发生一般性有害生物危害由林业园林部门进行技术指导,经营者组织防治。

(四)推进社会化防治和科学防治。通过政策引导、部门组织、市场带动等方式,扶持发展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主体,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灾害防治服务试点,构建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为骨干、林农互助防治为基础的防治体系。运用科学防治技术,大力开展无公害防治和生物防治,加大力度开展防治技术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现场服务等平台,开展专家咨询,提升防治公共服务功能。

(五)提升应急防治能力。完善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处置预案,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防治队伍,定期组织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市、区(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国有林场、造林大户或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分库,储备量须满足当地常态需要。区(市)县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重大和突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旦发现重大或突发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随即调查取样,限时上报,及时开展应急防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双线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统一指挥体系,加强以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应急处置、科技支撑、物资储备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防治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失职渎职,疫情发现不及时,防治不到位,隐瞒疫情,延误防治时机,或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要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检疫检验、疫情防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要及时划拨财政专项资金,为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经营者要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要引导林木所有者、经营者和社会力量投资投劳开展防治,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三)加强队伍建设。市、区(市)县两级林业园林部门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加强队伍建设,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力量,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开展岗位培训,拓宽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渠道。

(四)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市、区(市)县两级林业园林部门牵头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改、经信、财政、建设、环保、交通、水务、农业、应急管理、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开展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检疫执法、检疫监管等工作。

(五)加强科研创新。市、区(市)县两级林业园林部门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协同开展防治技术创新和科技推广工作,把重大及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快速检验检测等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纳入相关科技专项基金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化防治组织和个人申请林业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多种社会主体参与防治工作。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综合保险工作,提高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的能力。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3日

查看详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政府办公内网防火墙

  • ZXSEC US1300
  • 中兴
  • 13%
  • 广州市壹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政府办公内网防火墙

  • ASA5520-K8 4个千兆端口
  • 思科
  • 13%
  • 广州市壹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成都市路灯专用防盗锁

  • 成都市路灯专用防盗锁
  • 13%
  • 成都龙域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档案馆政府办公内网核心交换机

  • RS-8905-cmP-AC
  • 壹掌柜
  • 13%
  • 广州市壹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档案馆政府办公内网核心交换机

  • RS-DOC-89
  • 壹掌柜
  • 13%
  • 广州市壹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位音箱插(一进一出)

  • A6系列(暗装)
  • 阳江市2012年1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位音箱插(一进一出)

  • A6系列(暗装)
  • 阳江市2012年1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位音箱插(一进一出)

  • A6系列(暗装)
  • 阳江市2012年10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位音箱插(一进一出)

  • A6系列(暗装)
  • 阳江市2012年9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都市米黄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档案有害生物防治

  • 1.2mm304#拉丝不锈钢折弯无缝焊接,电镀太空灰工艺内容腐蚀填色,表面防指引处理(电镀和填色工艺参照宝鹰打样确认门牌) 330×90 Archives Pest Control Room
  • 2块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4-29
查看价格

意见反馈

  • 可回复和处理游客意见和建议
  • 1套
  • 1
  • 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2-01-07
查看价格

意见

  • 不锈钢意见箱,户外画面内容;36×26×10cm
  • 1个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7-28
查看价格

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管理端

  • 详见附件
  • 1人日
  • 1
  • 国产
  • 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12
查看价格

意见

  • 不锈钢意见箱,户外画面内容;36×26×10cm
  • 1个
  • 2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8-05
查看价格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简述

2015年10月1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查看详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文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

格式:pdf

大小:7KB

页数: 2页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实施城市规划,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切实维护城市改造中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锦江、青羊 、金牛、武 侯、成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拆迁政策指导、 房屋拆迁许可监管、 估价机构和拆迁单位监管、 拆迁工作人员业务 培训、重大拆迁问题协调及年度拆迁工作考 核。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强制拆迁审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组织行政强制拆迁。五城区政府按属 地原则负责拆迁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和信访工作,受委托负责审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审批拆迁许可证和调解与裁决拆迁纠纷工作,具体组织有关部门 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五城区房产管理部 门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年度拆迁计划申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拆迁许可证审核、拆迁项目监管、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成办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成办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成办发

格式:pdf

大小:7KB

页数: 5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 意见 成办发〔 2008〕75 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实施城市规划, 推进城市建设, 完善城市功能, 切实维护城市改造中拆迁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规,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成都高 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房屋拆迁政策指导、 房屋拆迁许可监管、 估价机构和拆迁单位 监管、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重大拆迁问题协调及年度拆迁工作考核。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行政强制拆迁审核。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组织行政强制拆迁。 五城区政府按属 地原则负责拆迁项目的组织领导、 统筹协调和信访工作, 受委托负责审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审批拆迁许可证和调解与裁决拆迁纠纷工作, 具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

闽政办〔2014〕1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4号,以下简称《六条措施》),加快推进我省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2015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2015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

(二)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全省规模养猪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三)2016年底前,完成400家存栏1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配套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助项目;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补助政策到位面100%,全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二、落实措施

(一)完善发展和治理规划。各地要全面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市场需求和污染治理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全省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2000万头以内(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具体控制数见附件1)。各地要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生猪养殖,完善生猪养殖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强化规划对产业发展和污染治理的引导作用。要坚持生态先行,堵疏结合,拆小建大,扶大限小,严格养殖准入门槛,实现生猪养殖转型升级,促进生猪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加大关闭拆除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落实本辖区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以及可养区内未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存栏2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户的关闭拆除具体任务(见附件2)。2015年1月底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原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具体范围要细化到村。各地要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乡、场(户),明确关闭拆除的数量、时限和责任单位,逐一登记造册,确保关闭拆除任务按期全面完成。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改造。各级政府要落实本辖区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见附件3),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改造数量、补助资金,抓好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完善档案管理,做到一场一档,专柜管理。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农业、环保、财政、发改、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

(四)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农业、环保等部门以及科研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技术优势,整合力量,强化生猪养殖污染防治高新技术的研发与转化,力争在养殖污染工程治理、生态养殖模式、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饲料营养配方等新工艺、新技术上取得突破,形成一套适合我省实际的高效实用技术和模式。要通过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发放技术手册、示范推广等形式,大力推广微生物发酵床、干式清粪法、漏缝地面、固液分离、高效厌氧发酵、有机肥生产、湿地好氧处理设施等技术,积极探索“养治分离”等治理模式。

(五)严格养殖审批监管。严格生猪养殖准入门槛,新建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防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对可养区改造升级的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要加强环评审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简化审批要件,严控审批时限。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在国控畜禽规模养殖场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实行在线监管,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养殖回潮行为,彻底转变“污染-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

(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精神,建立健全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要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鼓励建立病死猪集中处理厂(中心),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猪、加工制售病死猪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要从大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生猪养殖场(户)关闭拆除、标准化改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经费;尽快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并报上一级政府;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将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于今年12月底报送省农业厅。

(二)加大转产就业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和推进生猪养殖场(户)转产就业。坚持就地转产和外出创业(就业)相结合,尤其要鼓励外出创业;坚持帮大和扶小相结合,尤其要帮助小户转产创业;坚持转产转业和困难救助相结合,妥善解决无劳动能力的困难养殖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坚持重点突出和以点带面相结合,鼓励和扶持导向性、示范性项目建设。各地要充分挖掘潜力,多措并举,通过简化审批、用地支持、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库区政策覆盖、分类帮扶等方式,切实加大转产就业扶持力度。

(三)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建立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各地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成效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追究。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进度的市、县(区),要实施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取消评先等措施,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1.福建省“十三五”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表

2.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和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生猪养殖户情况表

3.2014-2018年存栏2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分解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7日

查看详情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简介

内容摘要

本书内容包括: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概况、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的制定及实施、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体系、我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我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及国际标准介绍。

查看详情

甘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新阶段、新常态下的爱国卫生工作,加快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推进张掖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37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方式,转变服务观念,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治理城乡环境,提升健康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城乡环卫设施建设,营造洁净优美人居环境。

1.加快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改造。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改造升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做到美观、方便、实用。力争到2020年城市(县城)卫生基础设施健全,管理规范,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满足广大城市居民需求,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及时更换维修破损环卫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随着城市面积的逐步扩大,合理布局,管好用好城市垃圾中转站,防止成为新的环境污染源。大力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2.加大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投入。以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抢抓机遇,整合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大乡镇村社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步骤、有重点的规范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大力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按照“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的模式建设管理,有条件的县区可将城郊乡镇附近村庄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纳入城市垃圾及污水处理系统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政策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逐步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争取到2016年底,40%的行政村建设规范的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到2020年行政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各县区监督乡镇用好管好国家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整治项目配发的环卫设施,使其真正发挥效益。(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巩固提升卫生创建成果。

3.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区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坚决治理“五乱”:一是整治各种垃圾乱放乱倒乱甩,彻底清理陈年卫生死角;二是整治各类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挂,坚决制止损害市容市貌行为;三是整治商铺摊点乱摆乱设乱卖,下决心治理占道经营乱象;四是整治各类车辆乱走乱停乱靠,强力整顿规范交通秩序;五是整治建筑乱搭乱建乱拆,下硬手拆除违章建筑,制止施工场地噪音扰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要坚持突击整治与常态化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农村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目标,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社环卫队伍,落实清扫保洁制度,以村容村貌治理为突破口,坚决实施“四清四改”:以清垃圾、清柴草、清塑料、清废弃物和改造道路、改造厕所、改造圈舍、改进垃圾处理方式为重点,把工作力量集中在村社内外环境和道路沿线,着力解决“四乱”(杂物乱放、柴草乱堆、污水乱倒、地膜乱飞)问题,坚决革除随意焚烧垃圾、乱排粪便、乱养畜禽等生活陋习。积极参与全省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村社道路硬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村庄绿化为重点,大力推广近年来国家实施的“农村环境卫生连片整治”经验,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家庭”创建活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卫生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坚持标准、注重质量,示范带动、动态管理”的原则,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发挥卫生城镇创建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在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活动中,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将城镇建设成为集文化娱乐、休闲观光、养生健身于一体的生活乐园。通过卫生城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助推城乡经济发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把卫生创建作为其他创建活动的基础,及时修改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城镇创建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城镇创建的技术指导和动态管理。到2020年前,张掖市力争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5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39个、卫生村97个、卫生社区29个、卫生单位107个,100%的乡镇、40%的村达到市卫生创建标准,全面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市爱卫办牵头协调,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农村户厕改造进度。

5.全力保障城乡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城乡水源特点、供水设施状况和城乡发展需求,重点进行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老化改造与建设、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点严格按照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切实把生活饮水安全作为城乡居民重点民生工程,建立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实施水源保护区防污染综合整治。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全面集中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环境应急管理,疾病控制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加大水质全指标监测频次,按要求认真开展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平台建设。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供水设施质量状况的检查,特别是管线埋地设施的完好情况及供水设施的巡检、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环保部门要指导供水企业加强对已经发现和潜在风险的检测,根据环境污染风险等级,增加对水源地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日常检测项目和频率,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及时消除设施隐患,提高防污染能力。加强农村特别是重点饮水型氟中毒等地方病地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重点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采取“以大带小、以城带乡,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布局与供水规模,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力争到2017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农村饮水安全率达到95%以上。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各县区农村水质检测中心已建成,重点要加大对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费用的投入,加强水质检测专业人员培训,确保农村水质检测中心正常运行,争取到2017年底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106项指标中42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到2020年底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全部106项检测能力。(市水务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和卫生计生委配合)

6.加大农村卫生户厕建设力度。农村改厕事关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农村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打造环境优美的宜居乡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度。对农村新建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搬迁和农民公寓建设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结合各地实际,为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铁路公路沿线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城郊结合部乡镇可以利用城市污水排放处理系统,修建具有完整下水道水冲式厕所。改厕工作“三分建七分管”,抓好户厕后续管理工作是农村改厕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基层指导群众正确使用卫生户厕,市每季度、县每两个月对已建成户厕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巡回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普遍性的问题要全面整改。县乡两级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合理整合项目资源,形成项目资金互补,解决改厕资金不足的问题。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全覆盖,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有效改善农村整体环境卫生面貌,预防控制肠道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市爱卫办牵头协调,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局、交通局配合)

(四)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提高预防控制监测能力。

7.坚决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爱卫会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测网络,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定期开展监测调查。各级政府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相应的资金保障。每年至少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两次以上集中灭杀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除四害”活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四害灭除行动,除四害所需药品、工具的工本费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无具体受益者的区域由政府负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地是“除四害”的关键。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户外重点清除垃圾存放点、下水井口、公共厕所、水坑洼沟等孳生场所,室内重点抓好食堂、超市(小卖部)、宿舍、花坛、粮仓等场所的卫生保洁和防制措施,断绝食源,封闭鼠洞和蟑螂缝穴,减少“四害”活动空间,防止“四害”繁衍栖息,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市爱卫办牵头协调,市财政局、建设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卫生计生委、交通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8.健全预防控制工作机制。灭除四害药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须有剧毒标记和鲜明的警戒色,严禁经营和使用剧毒急性鼠药,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使用管理。如遇重大自然灾害,按照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控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为防止病媒生物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和相关疾病传播,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粮库等易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必须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设施,并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管等职能部门在审批公共场所、餐饮服务、食品生产许可证时,要将其作为重点审批条件之一,对病媒生物防制意识不强,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市爱卫办牵头协调,市财政局、建设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卫生计生委、交通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健康教育知识普及,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9.推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20战略”和《张掖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4—2020年)》,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市县区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在城乡人流量比较集中的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立“健康广场”和“健康文化墙”,修建“健身步道”,扩大健康教育的宣传普及面;深入开展健康巡讲活动,以“健康张掖、养生张掖、长寿张掖、幸福张掖”为目标,落实“369”健康咨询工程和“五个一”健康宣教措施,组织健康教育巡讲专家开展“六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宣讲活动。全面落实“村级三件事”(建设“健康文化墙”、开展“健康沙龙活动”、发放“健康保健工具包”)。力争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市卫生计生委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配合)

10.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一是全力抓好《全民健身条例》“三纳入”的落实。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修建一批与现代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不断拓展健身渠道;依托“大运动场”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健身设施普及建设力度,到2016年农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60%、2020年达到100%,全市60个乡镇全部完成省政府体育惠民工程建设;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比例到2016年达到34%,到2020年达到38%。各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将内部体育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二是扎实推进“快乐校园”和“健康校园”创建工作。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三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民健身日”和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县、乡镇(社区)三级举办全民运动会或体育竞赛,吸引不同人群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众体育活动,重点打造中国·张掖祁连山国际超百公里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等品牌赛事;确保每个县区有一项成长性好的特色活动,城乡居民人人有一项户外运动爱好。(市体育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市教育局、建设局、卫生计生委配合)

11.探索推进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彼此区别又互相联系,两者根本性一致,创建卫生城市为健康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从“卫生城市”到“健康城市”的发展趋势,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县城(乡镇)建设,努力推动卫生城镇向更高层次迈进,促使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城市发展实际,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等重点,将建设健康城镇相关内容纳入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保障体系落实。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健康服务项目,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能力,推进服务模式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健康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努力提高全社会参与程度。结合市情制定市级创建标准,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逐步推进健康城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等示范单位建设。(市爱卫办牵头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六)着力推进控烟宣传教育,建设控烟综合管理平台。

12.加大控烟宣传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控烟工作,动员所属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为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戒烟门诊,开展专业戒烟咨询服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抓好本系统控烟监督管理工作,教育部门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突出抓好学校、医疗机构、娱乐场所、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的控烟监督检查。(市爱卫办牵头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3.建立控烟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财政投入,推进控烟工作体系建设。各级爱卫会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大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培训、监测、评估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控烟行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县城)、无烟医院、无烟单位、无烟学校、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到2016年底无烟单位达到30%、2020年达到85%以上,成人吸烟率到2016年下降到30%、2020年下降到25%。(市爱卫办牵头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主体责任,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县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统筹领导作用,及时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定期召开全委会会议,安排部署各项重点任务;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机构建设,健全爱国卫生组织体系,提高工作水平。加大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市、县区爱卫办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并积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推进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核,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任务四落实,确保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

(三)强化依法行政,努力提升科学治理能力。加强爱国卫生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张掖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加强爱国卫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以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畅通监督渠道,倾听民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四)拓展工作思路,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模式和机制。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积极推进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模式转变和机制创新。广泛引导群众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构建大卫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创新。市、县区爱卫会要加强协调沟通,不断完善上下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协作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观念,拓宽工作渠道,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牢固树立广大群众“张掖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思想意识,努力为广大群众搭建自我健康管理的平台。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环境卫生整治日”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县区爱卫会要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要做到面上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长远目标与年度目标相结合,日常督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