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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可以看出,采暖过渡区分布在集中采暖区以南,由浙江北部穿江西、湖南北部贵州南部到云南北部一线以北的地带,其面积约占全国的15%。
采暖过渡区的气象指标不仅考虑温度,而且还考虑了湿度和日照条件。所以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日平均气温≤5℃的天数,历年平均为60~90 d的地区第二种是日平均气温≤5°C的天数历年平均45~60 d,1月平均相对湿度≥75%和冬季(12、1、2月)平均日照百分率≤25%的地区。
在过渡区内的东部和北部,基本上符合第一种情况,如河南的许昌、南阳、漯河、驻马店、信阳;陕西的汉中、略阳;安徽的合肥、蚌埠江苏的南京、南通、盐城、东台贵州的威宁、毕节、水城、修文、黔西和云南的昭通、维西等。符合第二种情况的如贵州的贵阳、遵义、湄潭、独山、安顺、凯里等。
在采暖过渡区,一般民用建筑没有采暖设备,只有在高级民用建筑设置集中采暖。在这地区雨雪后还是很冷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过渡区范围会缩小,如提高采暖临界温度,或考虑湿度的影响等。 2100433B
采暖是用人工的方法保持一定的室内温度,以创造适宜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的技术。国内一直是按日平均温≤5℃的日数作为采暖临界温度,将采暖临界温度的开始和终止日期之间的整个时段称采暖期。采暖期中的天数称为采暖天数。全部天数的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即为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实际情况已有改变。以北京为例,气温低于5℃的日期大体从11月9日到次年3月17日,所以北京采暖期定为11月15日到翌年3月15日。然而在采暖开始的前1~2周和结束后1~2周,人们普遍感到冷,不舒适。因此一些单位从11月初就开始采暖,3月末才结束采暖。我国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若按北京11月初至3月末为采暖期,那么确定采暖期的日平均温度应该提高到≤8℃,这样北京的采暖期应为11月1日至3月29日。不过根据我国能源及燃料的供求状况,把所有建筑物的采暖、室外临界温度统统提高到8℃是不现实的,只能区别对待。
若把临界温度从5℃提高到8℃,燃料消耗量増加不到7%。在采暖期更长的地方,其增加更少,如哈尔滨仅增加3.8%。如果加强管理,杜绝浪费,提高锅炉供热效率,至可望在少增加的情况下,就会使采暖效果大为改善。
利用我国1000多个气象站资料,根据采暖临界温度≤5℃的天数,将我国区划为3个区。
这需要根据设计要求,毕竟用的环境不同,对材料的要求也不可能一样,你可以参考当地的其它类似建筑设计的保温要求
1.定压一般不采用循环泵出口定压容易引起倒空 2.高区系统定压,现在,常规的方式还是循环泵入口 一些资料上也有旁通定压方式,可以降低运行时系统工作压力
过渡季节两类建筑的采暖
本文从设计角度考虑了高标准宾馆,夜总会及浴室,理衣室非采暖期采暖的办法。
过渡季节两类建筑的采暖
本文从设计角度考虑了高标准宾馆,夜总会及浴室,理衣室非采暖期采暖的办法。
我国现行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989)集中采暖期仍采用的是按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采暖室外临界温度,一般民用建筑和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选取5℃,凡日平均温度≤5℃的天数(必须说明,这里所谓的平均气温天数,系指连续5天的滑动平均≤5℃的天数),历年平均在90天以上的地区为集中采暖地区。由图可以看出,集中采暖地区分布在沿淮河秦岭再沿青藏高原的东侧,穿横断山脉到云贵和西藏交界处这一线以北、以西的地区。
由于我国各地气候差异较大,采暖区内各地气温≤5℃的天数南北相差很大,如河南洛阳95 d,北京129 d,沈阳152 d,哈尔滨179 d,内蒙古海拉尔213 d。我国气温≤5℃天数最多在青藏高原,如青海玛多为286 d,西藏那曲为256 d等。
玛多采暖期为从9月2日到6月14日。像玛多这类地区1年中仅79 d不采暖,若把采暖期的标准定为日平均温度≤8℃,那么玛多采暖期为8月6日到7月14日1 a中仅22 d不采暖。所以青藏高原是名副其实的高寒地区。 2100433B
这一区分布在采暖过渡区的南面,5 d滑动平均的日平均气温≤5℃的天数在45 d以下,包括浙江、福建、江西、湖南、贵州和云南的南部I台湾、海南、广东、广西的全部以及南海诸群岛。在这些地区有很多地方,5 d滑动日平均气温≤5℃的天数等于零,大致从福州的北部开始通过建阳、赣州、吉安、阳关、桂林、百色、昆明到云南边境连成一线,在这一线以南基本都是日平均气温≥5℃。
另外在四川盆地的中部如南充、万县、重庆、宜宾、西昌也有一片日平均气温≥5℃。因不易表示,所以包括在采暖过渡区内。
这里必须说明,5 d滑动平均的日平均气温没有≤5℃的天数,但若以日平均气温而言,这一区除福建、广东沿海、台湾、海南及南海诸岛屿和云南西双版纳附近地区外,仍可出现≤5℃的日子。 2100433B
采暖是用人工的方法保持一定的室内温度,以创造适宜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的技术。国内一直是按日平均温≤5℃的日数作为采暖临界温度,将采暖临界温度的开始和终止日期之间的整个时段称采暖期。采暖期中的天数称为采暖天数。全部天数的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即为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实际情况已有改变。以北京为例,气温低于5℃的日期大体从11月9日到次年3月17日,所以北京采暖期定为11月15日到翌年3月15日。然而在采暖开始的前1~2周和结束后1~2周,人们普遍感到冷,不舒适。因此一些单位从11月初就开始采暖,3月末才结束采暖。我国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若按北京11月初至3月末为采暖期,那么确定采暖期的日平均温度应该提高到≤8℃,这样北京的采暖期应为11月1日至3月29日。不过根据我国能源及燃料的供求状况,把所有建筑物的采暖、室外临界温度统统提高到8℃是不现实的,只能区别对待。
若把临界温度从5℃提高到8℃,燃料消耗量増加不到7%。在采暖期更长的地方,其增加更少,如哈尔滨仅增加3.8%。如果加强管理,杜绝浪费,提高锅炉供热效率,至可望在少增加的情况下,就会使采暖效果大为改善。
利用我国1000多个气象站资料,根据采暖临界温度≤5℃的天数,将我国区划为3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