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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和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信息、信访、公务接待、政务公开、政务值班、绩效目标、宣传(网络舆情应对)、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负责机关资产实物管理。
组织人事科
承担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有关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承办行业统计工作和本系统的项目预决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内部审计、本级财务核算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有关普法和培训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以及指导系统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相关工作;负责执法证件办理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具体管理本单位行政审批窗口。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创新工作。
设施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停车场管理的指导监督;参与对区直管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办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单位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贯彻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规范;监督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的筛选和储备,负责本系统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监管、竣工验收、档案归集工作。承担城市供水、节水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承担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市供热管理。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应急管理职责。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负责园林绿化安全、职责范围内公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园林绿化科
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承办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区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事项的管理;组织开展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环卫科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计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市容管理工作。
执法监督科
负责指导和监督授权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支队业务指导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牵头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督查考核科
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考核、督察督办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运用;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与运行监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且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区直管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负责区直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区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指导城区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内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热管理。
(六)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监督。
(七)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乡镇(街道)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监督。
(八)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
(九)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十)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质量管理。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五)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建设与运行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十六)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挺好的,我就是涪陵人,发展算是不错的,有三个比较大的购物商场。
可以拨打12345服务找政府,他什么都管,你也可以问他
涪陵的楼盘易家坝,滨江路周边是核心,如果低的话看看涪陵城区斜对面李度、另市城镇地方比较便宜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电力局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电力局是主管全区水利电力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水利电力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水利,电力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规划。
重庆市涪陵区2021年3月信息价
重庆市涪陵区2021年3月信息价是重庆市地区2021年3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重庆市涪陵区2021年3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重庆市涪陵区水利局局长:黄明斌 2100433B
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涪陵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重点建设、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管理、建筑业管理、工程勘测设计、建筑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造价、建设监察(无施工许可证和超越施工许可证范围的违法建设除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等综合管理部门,内设12个科室,8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城市基础设施计划,组织城市基础设施的新建和大型基础设施的改造;负责基本建设(含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进度、工程招投标);对全区勘察设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住房建设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对从业资质、工程招投标、工程交易服务、建设监理、合同价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施工许可等工作实施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的监察执法检查工作(无施工许可证和超越施工许可证范围的违法建设除外);负责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造价管理、城建档案归档与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宜居涪陵”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助区地震局开展地震抗震设防、重大工程的地震监测服务和地震救援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地震监测站职责:
(1)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信息服务工作。
(2)开展地震监测和预报的研究工作,为防震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4)开展地震知识的科学普及服务。
(5)承担区政府及上级地震局和地震台网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