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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我区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
(二)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贯彻执行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牵头负责“宜居长寿”建设工作。
(三)负责培育和规范城乡建设投融资市场。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活动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和设计优化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从业资质和资格;负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工程建设活动中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活动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管理建筑活动从业资质和资格;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施工准入;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监督执行工程造价定额;指导与三峡库区移民有关的建设工作。
(六)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
(七)承担区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平衡工作;负责或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区重点工程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贯彻执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筑修复建设;指导风景名胜区建(构)筑物建设;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
(九)负责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区建设、全区住房(含商业房、定向销售商品房、安居工程、康居工程等,下同)建设以及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项目转让和项目资本金管理。
(十)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管理和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负责市级以上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负责区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管全区城镇化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负责制定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行业信息化、建筑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成品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贯彻和拟定地方城乡建设标准。
(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建筑节能技术认定;负责建筑节能审查;管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指导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负责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指导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三)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系统培训和引进人才工作;负责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制订地方城乡建设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组织制定建设项目的地方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用地指标,监督指导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制订地方建筑材料、设备进入建设市场的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本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全区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本系统企业改革。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区政府规定,管理重庆市长寿区建设置业管理中心。
蹇世儒 党委书记、主任,区人防办主任(兼) 主持区城乡建委和区民防办全面工作。
黄胜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协助分管党务、纪检、政工、保密、后勤、宣传思想、群团组织、目标考核、政务督查、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工程招投标工作。分管办公室(计财科)、区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李川龙 党委委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民防建设工作。分管民防科、区民防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徐晓核 党委委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行政审批、新型城镇化、勘察设计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抗震设防、工程造价、建设科技、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村镇建设、城建档案、行政执法、法制建设、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和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分管城乡建设科、勘察设计科、法制科(区建筑执法支队)、建筑设计院、区城乡建设档案室、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彭 涛 党委委员、副主任 协助分管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监理、工程技术、工程材料、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清欠维稳、城市建设配套费征管工作;分管建筑市场准入、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工作。分管建管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重庆长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区建筑业协会。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陈子忠 副主任(挂职) 协助李川龙同志工作,以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AB角:
黄胜蓉 李川龙
徐晓核 彭 涛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二)...
(一)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二)承担保障本市城镇低收...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市建设管理机构职能 的批复》(沪委〔 2015〕725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事宜的批复》(沪委〔 2017〕364号)规定,设立上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各施工单位相互之间协议备案。 2.取消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施工工程质量分歧裁定。 3.取消优秀农民工评选。 4.取消混凝土搅拌站厂绿色环保达标考核评价。 5.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6.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 工程师注册的初审。 7.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8.取消对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审批的初审。
长寿区工程机械协会正式挂牌成立啦!
长寿区工程机械协会正式挂牌成立啦!
长寿区工程机械协会正式挂牌成立啦!
12月29日,长寿区工程机械协会在长寿菩提古镇巴都春秋举行成立庆典,200余人欢聚一堂,载歌载舞庆祝协会成立。
长寿区工程机械协会会长郭军在成立庆典上说,协会成立后将促进行业的正规化、人性化的发展,把一盘散沙的行业团结起来,遏制同行业间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使整个行业逐步走向健康蓬勃之路。他表示,协会将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规划会员行为、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协调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活动中,还举行了一场精彩的文艺表演,大家共同欢庆这一值得纪念的喜庆日子。
长寿区工程机械协会成立标志着我区工程机械行业发展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工程机械行业的创新发展、健康发展、全面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记者 游遥 责编 陈胡玉琦
审核 冬冬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长寿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批复
渝府〔2014〕33号
长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长寿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请示》(长寿府文﹝2013﹞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长寿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长寿区是国家重要的石油及天然气化工基地,重庆市城市发展新区中的新型制造业基地、都市农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区,区域性物流中心。实施《总体规划》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要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把长寿城区作为城镇化主要载体,促进功能组团、镇的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要保护好生态资源,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把长寿区建成宜居宜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要按照五大功能区战略布局的要求,立足长寿区功能定位,在全域范围内合理分布产业要素和人口。至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98.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7.9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全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06.3平方公里,形成长寿城区(包括中心城区和长寿经开区两部分),长寿湖、葛兰、云台、新市4个中心镇,邻封、但渡等9个一般镇的“城区/镇”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至2025年,长寿城区城市人口54万人(其中中心城区45万人、长寿经开区9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89.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39.5平方公里,长寿经开区50平方公里),形成“一心两片”的城市空间结构。“一心”,即菩提山、牛心山为主体的城市绿心;“两片”,即承担城市综合职能的中心城区和以工业发展为主要职能的长寿经开区。要积极引导产业与城市人口分布,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大与人口过度积聚。
五、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要统筹城乡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长寿区与主城区交通的一体化进程,建立公路、铁路、水运相协调的城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城市道路网布局,形成由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构成的功能明确、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坚持公交优先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重视镇乡村交通建设,规划建设镇乡村客运站。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给水、排水、污水、燃气、通信、电力和固废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建成覆盖全域的市政基础设施。要充分重视防灾工作,建立防洪、抗震、地灾、气象灾害、危险品防护、消防、人防等城乡综合防灾体系。
六、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减少城乡建设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实现水环境、大气环境、固废处理、噪音污染治理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改善环境质量。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按规定对生态保护区域进行管制,包括长寿湖等风景名胜区、楠木院等各级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连片区域、铜锣山和明月山“四山”管制区及因灾害原因设立的特别管制区等区域。
七、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水平。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均衡化。按照承担全域综合服务中心的职能要求,在长寿城区布局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医疗、社会福利、文化和体育活动设施。按照区域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在各镇布局义务教育、卫生院、社会福利等设施。立足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基本服务的要求,在中心村布局卫生室、小学等设施。
八、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要妥善处理城乡建设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桓侯宫和周恩来题词纪念亭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东汉崖墓群和东林寺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认真做好三道拐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保护。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长寿区城乡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涉及城乡空间发展和建设的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长寿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公布《总体规划》,加强《总体规划》的宣传,强化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规划的意识;要根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内容和建设时序;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区级规划管理权不得分解下放;统筹区内各单位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共同努力,把长寿区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你区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持其稳定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总体规划》。确需修改的,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市规划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