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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区现有老旧住宅小区84个,涉及住宅1624栋,建筑面积约950万平方米。有56个老旧小区(约489万平方米)由于房屋共用部位和配套设施无法落实维修责任主体或维修责任主体无法履行维修责任而成为弃管小区。普遍存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居民生活不便等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利用五年时间,对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整治改造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提升和推进我市住宅小区总体水平,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理小区环境“脏、乱、差”,完善小区功能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改造,逐步改善小区环境质量,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起至2015年止,全面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条件,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评估分类,分步实施。2011年将首批改造13个(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失修失养严重,已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急需维修改造的小区。
三、整治改造内容
针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改造内容如下:
(一)小区面貌改观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建设;
2、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
3、整治“脏、乱、差”,取消垃圾道,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二)房屋修缮工程
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墙面进行维修和粉饰,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散水坡和雨搭进行修缮。
(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住宅与商网混用的下水管线重新分设;
2、清淘、维修下水管线和化粪池,按照需要和有关要求进行增设;
3、更新老化严重的供电线路,供暖、供水和供气管线;
4、修复和安装楼道灯、庭院路灯;
5、修复小区内的破损道路、硬覆盖和围栏、大门等。
(四)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1、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
2、治理小区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
3、有条件的小区,可合理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游园;
4、整治改造小区周边街、巷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计划阶段(1月至2月)。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下达的总体计划,落实改造工程的具体点位,统一上报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审核后,申请市政府计划立项。
(二)规划设计、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和征求意见阶段(3月至4月中旬)。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对改造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牵头,区物业办公室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区物业办公室牵头就小区改造方案向业主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征求意见。
(三)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市房产局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和大宗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社区、业主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四)竣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1月至12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实行二级验收制度。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市房产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验;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资金筹集。整治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二)单位工程造价。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按建筑面积折算,单位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20元(含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管理费用)。具体标准将按小区改造内容调整。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负责对小区改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最大限度节省开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市审计、财政部门负责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使用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专款专用。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次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市房产局,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各区政府负责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提报本区的整治改造计划,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讨论整治改造方案,协调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改造工程竣工的初验,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等。
(二)市财政局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筹集市本级资本金,并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三)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新增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拆除违章建筑工作。
(五)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小区周边的街、巷、路灯、道路等环境设施进行整治改造,对小区垃圾清运点进行建设和完善。
(六)市环保局负责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及扰民现象进行整治。
(七)市审计局负责对整治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也是今年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协力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整治改造工作要体现公平,阳光操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评估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充分利用有限资金,确保改造任务的完成。
(三)施工单位在维修改造过程中,要做到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均留有影像资料,绘制图纸,并标清各项数据,要有监理人员签字验收。涉及到居民的改造项目,要有居民签字认可,共用部位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字认可。所有资料均应在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市房产局存档备案。
(四)严把质量关。改造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市房产局留取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的,保证金予以扣留。
(五)整治改造工作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要借鉴成功经验,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针对不同的小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能够市场化运作的,要聘请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的住宅小区要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并将小区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实施统一管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小区,深入住户,做好居民工作,积极争取居民的参与、支持和理解,引导广大居民树立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爱护城市意识,突出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工作成果,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改造和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附:
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 军副市长
副组长 牛殿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李洪存市房产局局长
陈士英市财政局局长
郭天玺市审计局局长
邰庆录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王秀云市环保局局长
祝国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宋海风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刘大中市规划局局长
赵天阳市房产局副局长
杨树睿北票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薄锡钊凌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于振洲朝阳县政府副县长
张致才建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峻峰喀左县政府副县长
姜兴学双塔区政府副区长
刘立东龙城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李洪存兼任办公室主任。
朝阳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
房屋物业
朝政办发17号
朝阳市政府
2011-2-15
要察民情。在前期的摸底调研中,让群众参与进来。群众是小区的主人,要通过察民情充分了解小区老的弊端、旧的问题、新的瓶颈,查清小区存在的固有问题;同时,群众也是小区改造的受益对象,要通过察民情充分了解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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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改善居住环境,根据省市老旧住宅小区 整治改造工作部署和要求, 结合我区近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居民受益、群众 满意为目标,以综合提升居住功能、解决群众急难问题为重点,全力 开展 XX年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成果,让群众住的更加舒适,生活更加幸福。 (二)实施原则。按照“市级全面统筹,区级具体负责,部门各 司其职,街道负责推进”的要求组织实施,充分尊重广大社区居民的 改造意愿,积极稳妥地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 重点突出建筑外 墙、市政、公建、安全及园林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逐步实 现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整洁美观、 安全有序的目标。 二、工作计划和目标 (一)工作计划。
县城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思考
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加快原有老旧小区的改造,是诸多城市面临的共性难题.县城老旧小区多、小散,能够得到的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少,改造难度大.在改造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改造质量满足人民需求.
〔2015〕5号
为深入推进全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度目标任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6月29日至7月28日组织对全区5个地级城市和13个县(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工作进展情况
各市、县政府认真履行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的主体责任,将改造工作列入本地区2015年度民生计划,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全面开展。截止目前,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开工面积近480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72%(具体见附表1),部分老旧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道路绿化、供、排水管网改造等单项工程基本完工,共完成投资约2.97亿元。
(一)加大政府资金支持,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2014年度专项安排奖补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考核验收办法(暂行)》,经过考评验收,对2014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好的银川市、吴忠市、青铜峡市和中宁县等11个市、县进行了奖补,奖励资金已下发各地(具体见附表2)。自治区的奖补资金发挥了引导和鼓励的作用,促进各地积极克服财政压力较大的困难,加大了2015年资金投入,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奠定了坚实基础。银川市政府今年专门安排4000多万元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有效撬动市辖三区财政资金同步配套投入,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 1.6亿元。石嘴山市政府针对本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总体进度较慢的实际,制定印发《石嘴山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暨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县区给予补助,确保四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红寺堡区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计划投资1277 万元对6个近1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集中力量解决路不平、水不通、暖不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加强项目监管,改造程序更加规范。各地结合2014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验收与奖补资金发放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石嘴山市、平罗县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考核验收办法(暂行)》,规范做好项目立项、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改造工程质量。中卫市针对以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环节多、时间长等实际情况,提前安排,年初就开始办理项目相关手续,为早日开工建设争取了时间,今年计划改造的46个小区已全部开工。
(三)整合改造内容,改造实效明显提高。各地坚持把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与城市各项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支持,整合项目,突出重点,着力提高改造实效。青铜峡市将适宜改造的老旧小区同时纳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实现了建筑节能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全覆盖,年内实施改造76.8万平方米。同心县将老旧小区改造与解决下水堵塞、路面破损、自行车管理差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旧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整合改造资金500万元,有力推动了改造工作。银川市整合公安部门住宅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单元防盗门进行维护更新。
(四)规范物业服务,探索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改造成果,各地坚持前期改造与后期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银川市进一步调整职责分工,建立“重点下移、以区为主、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新机制,强化辖区政府和基层组织对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管理职能,避免出现改造后“一年新、两年旧、三年破”的现象。中卫市政府从今年4月起,对无物业服务管理的老旧小区按照每月0.1元/ 平方米的标准对老旧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进行政府补贴,目前已引入6家专业化物业服务公司对改造后的20个小区进行服务管理,为全区在老旧住宅小区探索建立物业管理保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
二、存在问题
一是整治改造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市、县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展较慢。西吉县由于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整治改造工作尚未启动。灵武市改造工作进展缓慢,改造面积仅占应改造总面积的7.4%,远远低于年度改造25%的目标。个别市、县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时间过长,影响开工时间。
二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紧张。部分市县由于财力有限,能够用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资金与现实需求仍然有较大差距,多渠道筹集资金不足,个别地方去年改造项目资金仍未足额支付。
三是相关部门协调工作难度较大。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供水、供热、供电、道路、排水、亮化及通讯、有线电视、天燃气等各个方面,在有限的施工时间内协调各相关单位科学有序开工难度较大。部分市、县的实施方案缺少统筹考虑,摊子铺的过大,影响工程进展。
四是整治改造宣传不到位。各地在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过程中对整治改造的实施方案、计划安排、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一些群众不理解、不配合,制约整治改造工作的整体推进。对部分群众提出的不符合规划管理等规定的改造要求,政策解释不到位,造成屡有阻拦施工的情况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施工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一是抓开工。各地要针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的特点,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对土地审批、环评等环节进行简化,加快办理速度,对所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开工情况、实施进度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切实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瓶颈难题,确保改造项目尽快开工。二是抓进度。各地对已开工的项目,要逐项逐月分解工程量,明确计划安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2015年11月底全部竣工。特别是整体推进速度慢、今年总体改造计划未达到55%的市县,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四年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三是抓验收。各地对已经竣工的改造项目要尽快组织验收,同时做好项目改造过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自治区级评估验收。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各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兼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地下管网改造、供水、供热、供气改造的工程进度,科学安排进场顺序和施工进度,避免战线过长影响住户生活。要进一步规范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技术等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及时消除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施工安全。
(三)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为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深入人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改造的好处和意义,应履行的相关义务,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协调解决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提高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确保将这一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四)进一步推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对已改造完成的项目,各地要将工作重点转向物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充分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对物业管理认识程度的基础上,区别小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合理确定专业化物业管理、业主自管或社区代管等三类管理模式。各地要学习借鉴中卫等地的做法,加大政府投入,尽快建立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保障新机制。
老旧小区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无物业管理,是城市建设中一大突出问题。山东省11部门近日出台意见,对城镇和国有工矿区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整治改造,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整治改造的内容包括:完善治安防控设施,安装单元防盗门和电子监控设施。有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立门卫值班室;健全环卫消防设施,配备密封式垃圾桶,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疏通小区消防通道,有条件的应完善或增设消防栓;改善小区环境设施,绿化院落,制作公示牌,划定停车位,健全小区交通系统,补齐路灯、楼道灯,修缮屋面防水、楼道门窗、楼道扶手等楼房公共部位,粉刷楼道内墙,整修楼宇外墙并喷刷建筑涂料。有条件的,还要补齐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增体育健身器材,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改造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内给排水、强弱电、供暖、供气管网,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据了解,山东省1995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约1.5亿平方米,每年需改造3000万平方米。山东省财政已下达奖补资金3亿元,部分城市已启动试点。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下达3000万元,对2014年度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进行奖励。
为全面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自治区政府自2014年起正式启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并连续两年列入民生计划。根据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2014年,全区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1001万平方米,为12万户39万居民创造了优美宜居、治安良好的居住环境。为奖励先进, 2015年,自治区政府专门安排3000万元奖补资金,对2014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优秀的银川市、青铜峡、中宁县等11个市、县进行奖补,目前奖励资金已下发各地。
今年,全区计划综合整治改造老旧住宅小区660万平方米,截至6月底,各市县(区)已开工改造老旧小区近400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60%;其中部分老旧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道路绿化、供排水管网改造等单项工程基本完工,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