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给排水百科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 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 账户。 

财政直接支付基本信息

财政直接支付授权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查看详情

财政直接支付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PPr直接

  • 25
  • m
  • 川汇
  • 13%
  • 四川省川汇塑胶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PPr直接

  • 32
  • m
  • 川汇
  • 13%
  • 四川省川汇塑胶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直接

  • Ф200
  • m
  • 全球通
  • 13%
  • 广东全球通管网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PVC-U直接

  • 规格(mm):110
  • 亚通
  • 13%
  • 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PVC-U直接

  • 规格(mm):160
  • 亚通
  • 13%
  • 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直接

  • Ф110
  • 云浮市2005年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直接

  • Ф125
  • 云浮市2004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直接

  • Ф160
  • 云浮市2004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直接

  • Ф125
  • 云浮市2004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直接

  • Ф160
  • 云浮市2004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支付支付模块

  • 支付支付模块
  • 1套
  • 1
  • 详见品牌表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2-10
查看价格

支付宝无感支付服务

  • 支付宝无感支付服务
  • 1套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10-08
查看价格

移动支付平台

  • 支持通支付支付、微信支付、公众号支付、ETC支付、银联支付、无感支付
  • 1套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6-27
查看价格

支付支付服务系统

  • 1.支持支付支付停车费;
  • 1台
  • 3
  • H3C、华为、中兴、思科、惠普、锐捷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5-28
查看价格

支付宝无感支付服务

  • 支付宝无感支付服务
  • 1套
  • 1
  • 常规品牌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9-09-30
查看价格

财政直接支付包含范围

(一)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2.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三)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四)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五)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六)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2100433B

查看详情

财政直接支付流程

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查看详情

财政直接支付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财政直接支付规范事项

规范财政直接支付相关事项:

1、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用于工资、购买(包括工程、商品及服务)、转移和其他有特定用途支出的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其他受款对象。单位不得将不应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资金转入职工个人卡、折,严禁单位利用职工个人卡、折等套取现金。

2、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用途”栏中所填列的内容应与“预算科目”、“项目名称”或“专项描述”栏的内容基本一致,并按以下要求细化,不应只简单地填写成“费用”、“办案支出”、“公务支出”等粗略描述。

⑴购买商品支出,应简要说明商品类别,如计算机、办公桌、接待、水电、燃料等。

⑵购买服务支出,应简要说明服务种类,如修理、保险等。

⑶日常公务支出,应具体明确到当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中经济类“款”级科目,如差旅费、会议费等;同一支付业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款”级科目的,以金额较大的科目为主进行描述,如描述为“支付差旅费、文印费等”。

3、属于政府采购类型的支出,必须在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面的“合同号”、“合同金额”栏分别如实填明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以便财政部门在办理相关支付业务时核对。

4、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必须按“业务事项”提交,即一份申请书只能支付一个经济业务款项,不得将若干笔支付填写于同一份申请书之中,以防止因某一申请事项违规造成整个申请书被退回,致使其他填列正确的支付事项被延误。

查看详情

财政直接支付文献

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会计账务处理的探讨 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会计账务处理的探讨

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会计账务处理的探讨

格式:pdf

大小:90KB

页数: 2页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改革以往财政资金主要通过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拨付的方式。它有利于增强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和规范运作程度、资金付收的透明度,解决财政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是我国现行国情结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必然选择。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处理对政府各部门资金管理活动的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A市商务局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处理为例,阐释和剖析了现行财政直接支付所采用会计处理方法的不足,然后对其引发的问题针对性提出对策和建议。

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 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

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

格式:pdf

大小:90KB

页数: 3页

1 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 深府 [2002]39号 2002年 03月 0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 加强财政监督, 保 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提高资金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深圳市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和监督 管理。 本暂行办法所称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包括: 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基本建设 的资金;本级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 其他用于基 本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上级拨入的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第三条 财政部门依照本暂行办法对市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 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所有用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财政性资金拨付; (二)编制基本建设支出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定义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也是世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践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政策工具。它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能够转移和调节区域收入,从而直接调整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状况。转移支付是政府把以税收形式筹集上来的一部分财政资金转移到社会福利和财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上,以便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查看详情

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简介

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并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管理。

政府采购资金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以及企业或其他机构(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预算内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含年度经费安排和财政基建投资资金),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单位按规定用单位自有资金(含经费结余)安排的资金。

第三条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经集中采购后按合同约定,将政府采购资金 由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给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拨款方式。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采购项目和范围由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专项指标管理或专户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其他任何部门(包括集中采购机构)不得自行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第五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不改变采购单位的预算级次和单位会计管理职责。

第二章 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

第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实行“先验收、后付款”的原则。政府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的采购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供货和付款方式,可以采取“一次供货、一次付款”、“一次供货、分期付款”或“分次供货、分期付款”等方式,但必须事先在采购合同中注明。

进口货物资金的支付,按《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进口货物预付货款问题的通知》(深财库[2003]17号)及《关于调整政府投资项目海外采购资金支付模式的通知》(深财基〔200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不得超过采购计划安排的金额,否则财政不予支付资金。

第八条 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采购单位填写《政府采购拨款申请表》,并凭《深圳市政府采购申报书》、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中标(成交、协议供货)通知书》及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到财政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九条 经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财政部门进行指标调整后,采购单位凭深圳市财政局开具的相关审批文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将采购资金拨付给供应商。

第十条 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额拨款单位及由财政全额资助的政府采购的项目中标价或成交价低于项目预算控制金额的节约资金收归财政。政府基建投资计划安排的采购项目采购节约资金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收归财政。

第十一条 实行财政定项补助以及财政定额补助,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以及编制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单位的采购项目,由财政部门按中标(成交)金额,将资金从相应预算账户划转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采购单位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二条 由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拼盘安排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采购项目中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的构成比例予以支付。其中,财政预算内资金的节约资金收归财政。

第十三条 工程类采购项目按规定须预留设计和监理费的,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申报书》上注明预留的设计和监理费金额,并以项目预算金额扣除预留的设计和监理费金额作为该项目的采购预算控制金额;若政府采购申报没有预留设计、监理费,则财政部门不在中标(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支付设计和监理费用。

第十四条 列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开办费安排项目、政府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安排项目以及政府投资项目除外),申报采购的截止日为下一年度的6月30日。凡在截止日前未进行申报的,采购项目自动取消,未申报项目的资金指标一律由财政收回。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核算与资金拨付的程序,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准确拨付。同时加强对采购单位采购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了解单位用款情况及帐务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及监察部门的监督。采购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检查。凡转移、挪用、挤占、骗取政府采购资金的,应当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深圳市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由深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查看详情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用

第一,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地抑制日趋扩大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缓解“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实现社会公平是财政分配的重要职能。公平不仅仅指个人收入方面的公平,还包括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方面的平等权力,如义务教育、公共交通服务、基础设施等。这些服务如果只靠当地政府来解决,或者在财政体制中缺乏这种社会公平的机制,就必然出现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要很好地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必须有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种富裕地区援助贫困地区的长期稳定的机制,实现我国各区域人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大体平等。

第二,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强化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对中央财政来说,可以通过长期努力多集中一些财政收入,提高中央政府对区域发展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并通过对地方政府不同形式的补助,贯彻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增强财政资金的边际使用效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建立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更可以使中央财政从与各省博弈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宏观调控。对地方财政来说,可以在划清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通过分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弥补贫穷地区由于财力不足所带来的财政功能不足的缺陷,并使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得到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更好的发展环境。如果没有这样的转移支付,落后区域永远是发展不起来的。

第三,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正确调动地方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使地方经济走向良性循环。由于缺乏规范的转移支付的办法,地方政府往往将精力和时间放在同中央财政的讨价还价、以及在“关键时候”采取不正当手段如突击支出或突击收税等方面,而懒于发展区域经济。这些不正常的增收和多支,不仅造成中央有限的财政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导致了政府行为的错位,给市场发出错误的信息,使供求平衡产生波动。在税收方面长期存在的政出多门、随意减免、乱开税法口子的混乱现象,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些区域将相当一部分精力用在与其他区域攀比,以及“跑部向钱”上面,而且确实得到了实惠。这种现象很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地克服以上弊端,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应有的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严肃税法,提高税收的征收管理水平,真正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从而配合中央政府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显然,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促进落后区域经济发展,缩小与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差距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