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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修史编志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接待工作。
二、法规股
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交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调研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政执法;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公路、水路治理“三乱”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公路工程股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审批、审查报批及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国、省道、县乡道和航道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和地方公路、航道(包括港口码头等)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技术改造、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毁补助经费的核定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规费、通行费、过渡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报批和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控购的审查报批;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及交通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负责交通系统内审工作。
五、运输科技股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包括出租车运输、旅游运输、大件和危险品运输等)及其站场、车船修造、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拟制全县汽车站场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拟制有关政策、规章以及线路、运力、站场、港口、码头的布局和宏观调控规划;负责交通运输业户和交通运输外资、合资企业的资格审查(不含三资企业经营水路运输服务的审核);指导和协管运输及运输服务业价格;负责全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交通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交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标准、计量和科技信息工作。
六、安全股
负责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安全、保卫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交通系统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与消防管理工作。
七、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等工作;指导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负责交通科教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负责本局老干工作。
洞口县运输管理所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授权,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和道路运输辅助性业务,负责机动车辆技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
四、负责全县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全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解缴、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审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重点物资运输和节假日运输工作,监督道路运输经营者做好运输安全工作。
七、受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全县水上运输和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洞口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养护、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编制县内县乡公路建设近、远期发展规划,制定县乡公路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受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担负村道的设计、质量监督及养护管理的指导。
四、负责县乡公路的大中修、小修保养。组织公路水毁的抢修恢复,确保公路畅通。
五、负责县内县乡公路新、改建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上报;负责工程管理质量检查、技术指导工作。
六、负责县内县乡公路养护、新(改)建设工程的各种统计报表及交通流量调查,掌握工程技术指标,做好技术档案的归档工作。
七、负责县内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法规教育等工作,维护路产路权。
八、受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担负手扶、盘式(前驱动)拖拉机、两轮、三轮、侧三轮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稽查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规章;负责交通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拟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作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县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收费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规费征稽;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出租车运输、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征稽;负责航道航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指导和帮助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七、拟制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本系统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退(离)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九、指导交通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东县交通局
如东县交通局 2008 年工作总结及 2009 年工作打算 一、 2008 年交通工作总结 2008 年,我县交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紧紧围绕“建成全市路网结构最合理、 道路最畅通县份” 的目标,立足“三个服务”, 注重推进创新, 强化行业管理, 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进展。主要体现在 八个方面: 一是交通重大项目规划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进入我县的两条高速前期工作明显加快, 海启高速的预可研究已经上报省发改委, 工可研究报告已经完成, 项目的线位走向基本明确; 锡通高速预可研究报告已经完成, 提出了三个可能的线位方案。 同时,我们紧紧抓住沿海开 发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国省干线规划调整等重大机遇,精心包装,推介 S221、S225、S223 等省道提速升级方案,引起了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已着手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二是交通重点建设项
交通局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与交通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汇编
第 1 页 共 6 页 交通局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上半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线,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 会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深化专项整 治,强化依法监管,全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较好,为实现交通安全发 展提供了保障。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履职情况 2、切实做好春运安全管理和冬季应急保障工作。 XX年的春运工作 时间早、客流量大,按照“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目标,我局立足 于准备工作抓“早”,节日安全工作抓“细”,维稳安保工作抓“实”。 一是抓“早”。我局在 1月 10 日就召开了系统春运工作动员会,并 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春运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明确 了局属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简介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是洞口县机构改革设置的新部门,为洞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9年3月20日上午,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洞口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启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洞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吴方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磊及首任自然资源局局长曾刚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据悉,洞口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统一行使原县国土资源局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的水资源、县农业局的草原资源、县林业局的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划出防止地下水污染、地灾防治、农田整治等职责至县生态环保局、县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
拟定全县房产行业发展、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组织编制全县房产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全县房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本局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本局文件的撰稿与核发、文书档案和产权产籍的归档管理;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保卫工作。
负责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学习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房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承办局财务收支和核算工作;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计局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发证的监管、审核;指导协调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房屋接管、没收、代管、托管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产权管理和经营管理;协调处置危旧公房;指导房地产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管理;指导落实物业管理业主自治制度,调处矛盾纠纷,指导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活动;指导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
组织拟定全县房地产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推广应用住宅科技成果;组织编制本系统公房大中修年度计划,指导直管公房的维修养护工作,督查维修养护质量,确保直管公房安全使用;负责直管公房危改、改造等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参与本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归集、建档工作;负责全县原有房屋改(扩)建及装饰装修管理。
组织房地产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指导、督促、检查局系统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业务指导和拆迁安置纠纷裁决审核工作;依法调处房产纠纷,仲裁争议;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价格评估、测绘、经纪、房屋拆迁、中介服务等机构的资质审查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房产价格进行监控;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审批,依法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依法查处房屋销售广告欺诈和合同欺诈行为。指导局系统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相关报表、材料的报送整理工作。
负责宣传住房保障政策,起草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准入、公示、年度审核和退出管理。负责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负责县房产局及所属单位行政监察工作,发挥教育监督职能,对所在单位和监察对象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实施监察;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及下属单位重要的违纪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做出处理;协助、配合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制度建设;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监查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党员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实行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承办县纪委、监察局及局党组、局纪检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党政廉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洞口县地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