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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电力体制改革与电价监管
第一节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和措施
一、电力体制改革背景
二、电力体制改革措施
第二节电力价格监管
一、监管的基本概念和起源
二、电价监管的必要性
三、电价监管机构设置
四、电价监管的程序
五、电价监管的内容
第二章电价监管模式
第一节电价监管的基本模式
一、收益率监管模式
二、激励性监管模式
三、激励性监管模式中的绩效比较
四、关于各类监管模式的评价
第二节电力成本监管
一、成本监管的必要性
二、成本监管的内容
第三章输电价格结构
第一节输电定价的目标、原则和原理
一、输电定价的目标和原则
二、输电定价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输电成本形成的特点及其价格体系的构成
一、输电成本形成的特点
二、输电价格体系的构成
第三节输电接入费
一、浅度输电接入费和深度输电接入费
二、输电接入费收取方式和对象
第四节共用网络输电价格
一、输电成本分摊与定价方法
二、各种方法在实践中的应用
三、输电节点价格、批发节点价格与位置信号
四、输电价格的形式和收取对象
第四章配电价格结构
第一节配电接入费
一、用户接入配网的制度安排
二、配电接入费制定的原则和方法
第二节共用网络配电价格
一、配电价格确定的方法
二、部分国家和地区配电价格的确定
第五章零售电价结构
第一节零售电价结构
一、零售电价设计原则和定价内容
二、零售电价基本形式
三、居民用户默认电价形式
第二节居民阶梯电价
一、居民阶梯电价的基本概念与政策目标
二、国外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情况
第三节分时电价
一、分时电价的基本概念与政策效果
二、分时电价的设计原则与方法
三、国外分时电价实施情况
第六章我国电价管理体制沿革与现阶段电价形成机制
第一节我国电价管理体制沿革
一、改革开放前
二、从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
三、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002年
四、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
第二节我国现阶段的电力产业组织形式与价格形成机制
一、电力产业组织形式
二、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三、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
四、销售电价形成机制
第三节我国现阶段的电价水平和结构
一、发电公司上网电价的水平与结构
二、终端用户售价的水平与结构
第七章我国电价监管模式选择与结构设计的基本思路
第一节我国输、配电价格监管模式选择与结构设计的基本思路
一、输、配电价格独立于终端销售价格
二、按现代化的监管理念核定输、配电价格
三、建立适用于价格监管需要的成本分类体系
四、重建用户接入电网费用分担机制
五、以输、配是否分离为基础选取定价方法
第二节优化我国零售电价结构的基本思路
一、按规范的法律原则确定零售电价
二、以阶梯电价实施为契机逐步减少对居民用户的交叉补贴
三、以分时电价优化为重点有效调节电力需求
附录国外电力产业组织形式与电价监管
一、国外电力产业组织形式
二、国外电价监管机构设置
三、国外各环节电价监管的内容
参考文献2100433B
《电力价格监管:模式选择与结构设计》从理论、方法、国际实践的视角,重点围绕上述三个核心问题,作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政策建议。
电力物资物流服务模式选择与供应流程设计
电力物资的供应渠道很多。物资的品种、规格千变万化,本文介绍了电力物资的物流服务模式和选择策略,并对电力物资平时和应急条件下的供应流程进行设计,对提高电力企业物流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电力设施钢结构设计与分析
介绍了电力设施所用钢结构的设计思路,通过分析常见钢结构的力学特性,从概念设计和力学原理两方面研究了钢结构在工程实践中的设计应用,具体阐述了钢结构设计的理论基础和钢结构选型的注意事项。
电力监管机构有以下监管职责:
(1)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2)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电企业在各电力市场中所占份额的比例实施监管。
(3)电力监管机构对发电厂并网、电网互联以及发电厂与电网协调运行中执行有关规章、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
(4)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市场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的情况以及输电企业公平开放电网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管。
(5)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执行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情况,以及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执行电力调度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
(6)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
(7)电力监管机构具体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对电价实施监管。
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实施监管。供电企业应当加强供电设施建设,具有能够满足其供电区域内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保障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2)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实施监管;
(3)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设置电压监测点的情况实施监管;
(4)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保障供电安全的情况实施监管;
(5)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依法保障任何人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最基本的供电服务;
(6)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情况实施监管;
(7)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向用户受电工程提供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供电企业应当对用户受电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标准咨询;对用户受电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发现用户受电设施存在故障隐患时,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用户并指导其予以消除;发现用户受电设施存在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应当指导其立即消除,在隐患消除前不得送电;
(8)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实施停电、限电或者中止供电的情况进行监管;
(9)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处理供电故障的情况实施监管;
(10)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履行紧急供电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管。因抢险救灾、突发事件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电力供应;
(11)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处理用电投诉的情况实施监管;
(12)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行政许可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管。供电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供电营业区、供电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等规定;
(13)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的情况实施监管;
(14)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管;
(15)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情况实施监管;
(16)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成本的规定核算成本;
(17)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实施监管;
(18)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报送信息的情况实施监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信息。供电企业报送信息应当真实、及时、完整;
(19)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管;
(20)电力监管机构对供电企业实施电力需求管理的情况实施监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电力需求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用户科学、合理和节约用电,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入,亟需深入、系统地研究电力监管的理论与方法,确保建立高效的监管体系,降低改革成本和风险,提高电力工业效率。《电力监管理论与方法》研究了机制设计理论及其在电力监管中的应用,对电力监管主要环节的理论与监管方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电力监管理论与方法》首先研究了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理论及其在电力监管中的应用。分析了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的基础,提出了新的激励相容的设计准则和判断准则,增强了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的可操作性,实现公共利益和参与者利益全局最优,简化引导参与者选择最优策略的过程,为在电力监管中全面应用激励相容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