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第十六条 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师的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由建协或建协授权的单位组织进行。
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是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师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监理工程师、总监师在三年注册期内,至少完成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
第十八条 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办法由建协根据电力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一条 总监师、监理工程师的每次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注册的人员,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 办理注册的总监师、监理工程师需填写《电力行业总监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申报表》(见附表4),并附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各一份,由各单位统一收齐,经申报单位审核后,统一填写《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汇总一览表》、《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汇总一览表》(见附表5),打印2份并加盖公章后,并请同时上报电子版资料,报建协进行继续注册。
第十三条 需变更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要经原监理企业同意并填写《电力行业总监师、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报表》(见附表6),及时向建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未经注册的总监师、监理工程师,其资格证书无效。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不予注册。
第十四条 未经注册的总监师、监理工程师,其资格证书无效。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不予注册。
第十五条 对已获得总监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原单位收回资格证书并上缴建协注销:
(一)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者;
(二)因违法乱纪或监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者;
(三)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索贿、受贿或牟取不正当利益者;
(四)不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受到处分、处罚者;
(五)如退出、调出所在单位或被解聘,且无新单位者;
(六)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执业者;
(七)死亡、服刑者;
(八)其它情况,或管委会认为有必要收回的。
第六条 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有关规定;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称,并从事电力工程建设(含电力工程调试)、水电工程建设、电力设备检修、技经管理等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0岁及以上者可暂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参加由建协或建协授权单位组织的监理工程师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五)电力工程建设(含电力工程调试)监理公司、水电工程建设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监理公司或兼承监理业务单位的在职或聘用人员;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理工作,年龄在60岁及以下的人员。
第七条 总监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有关规定;
(二)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已取得建协颁发的《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三年及以上的人员;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电力工程建设(含电力工程调试)、水电工程建设、电力设备检修和技经管理工作十年及以上并从事电力相关监理工作五年及以上的人员;
(四)申报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参加由建协或建协授权单位组织的总监师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六)应担任过单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水力发电工程或3个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负责人;
(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含电力工程调试)、水电工程建设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监理公司或兼承监理业务单位的在职或聘用人员;
(八)身体健康,能胜任总监师工作,年龄在65岁及以下的人员。
第九条 总监师、监理工程师的评审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电力行业总监师资格申报表》(见附表1)、《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申报表》(见附表2);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2寸)(背面请注明姓名)2张;
(三)申报人从事监理工作的总结及业绩和相关证实材料,并附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经申报单位审核后,统一填写《电力行业总监师资格申报汇总一览表》、《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申报汇总一览表》(见附表3),打印2份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建协,并请同时上报电子版资料;
第十条 经管委会办公室初审后,组织管委会成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者,由建协颁发相关资格证书。
通常不是按你这个计算方法结算的。 1:总监那么你1W一个月 就涵盖了3个工地的份额,然后验收去另外的工地好的公司会给你报销一些费用。500到1K 不等。 2:总监代表 一班工资...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即对于监理方应由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
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委托给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有:1.编写监理规划,2.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3.审核签发竣工结算,4.组织分部工程验收等。
第八条 监理工程师、总监师专业如下表所列: |
|
监理工程师 |
总监师 |
勘测、总交、水工、土建、热机(锅炉和汽机)、电气、热控、环保、焊接、化学、变电、线路、输煤、机电、金属结构、技经、信息(计算机和通讯)、管理。 |
发电工程(包括核电常规岛、风电、地热、水电等)、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调试、电力设备检修。 |
第五条 持有建协统一印制的《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方可从事相关的电力工程建设(含电力工程调试)、水电工程建设、电力设备检修等监理工作。
第三条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建协)和有关电力集团公司、电网公司选派的专家组成全国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统一负责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师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建协,具体负责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师的培训、审批、注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管委会办公室每年向管委会汇报一次工作,并提交有关重要事项,由管委会审定。
全国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师)的管理,保证电力行业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师的资格管理、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等,均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2016年01月2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100433B
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1 / 4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从业能力水平考试大纲 1、考试科目: 科目 1 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知识 科目 2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2、考试参考教材: 2015 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用书。书目包括: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进度控 制》、《建设工程案例分析》和《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3、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4、试题类型: 科目 1 单选题( 100 题)和多选题( 30题) 科目 2 案例分析题( 6 题) 5、试卷分值: 科目 1 试卷总分 160 分。单选题( 100 分,每题 1 分)和多选题( 60分,每题 2 分) 科目 2 试卷总分 120 分。案例分析题(每题 20 分) 6、答题时间: 科目 1 答题时间 3 小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