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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是东营市住建局直属单位,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园林及环境景观设计;城镇及居住区规划设计;相关工程咨询、工程造价评估、图纸审查等。
北京院是全国四大民用建筑设计院之一,跟华东院相当,现在有十来个分所及很多工作室,在职的大概有1800多人,这两年的年产值在8个多亿,这几年在学校招人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都要研究生毕业或更高,很多清华的毕...
徐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不错,可承接各类大、中型民用与工业建筑、城市居住小区规划以及建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技术咨询。公司地处两汉文化的发源地徐州,是苏、鲁、豫、皖接壤地区的济、文化、商贸、物流...
bim中心是个新成立的部门,管理和人员势必跟其他所差距较大,由于这几年设计所也开始招人发展Bim,中心的优势越来越不明显。由于这类Bim中心只建模不做设计,工资比设计的要低很多,不如去设计所一边设计一...
XX市XX建筑设计研究院绘图规范
XX市 XX建筑设计研究院绘图规范 内容摘要 : 一、 总则 1、工作目标 2、工作范围 3、工作风格 二、制图 1、制图规范 2、图纸目录 3、图纸深度 4、图纸字体 5、图纸版本及修改标志 6、图纸幅面 7、图纸幅面 8、图层及文件交换格式 9、门窗表和材料表 10、补充说明 前 言 自 1995 年以来,我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在院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推广下得到了全 面普及, 其应用已达到一定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计水平, 使我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逐步 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 我们组织了总工办等设计人员,通过对我院近年来的计算机 辅助设计工作的经验、提炼和总结, 制订本标准。 今后,凡我院承接编制的各类设计任务应 用计算机辅助绘图, 均需依照本标准进行。 全院各设计人员在其具体使用过程中, 如发现需 要修改或需要补充之处, 请将有关意见及资料, 提交给总工办, 以便今后对本标
建筑设计研究院绘图规范
建筑设计研究院绘图规范 内容摘要 : 一、 总则 1、工作目标 2、工作范围 3、工作风格 二、制图 1、制图规范 2、图纸目录 3、图纸深度 4、图纸字体 5、图纸版本及修改标志 6、图纸幅面 7、图纸幅面 8、图层及文件交换格式 9、门窗表和材料表 10、补充说明 前 言 自 1995年以来,我院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在院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推广下得 到了全面普及, 其应用已达到一定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计水平, 使我院的计 算机辅助设计逐步实现规范化、 标准化、网络化,我们组织了总工办等设计人员, 通过对我院近年来的计算机辅助设计工作的经验、 提炼和总结, 制订本标准。今 后,凡我院承接编制的各类设计任务应用计算机辅助绘图, 均需依照本标准进行。 全院各设计人员在其具体使用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需要补充之处, 请将有 关意见及资料,提交给总工办,以便今后对本标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东营市人民政府有关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辑要(450)
东营市水利局及东营市水利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有关规定、细则和办法内容辑要(453)
编后记(455)
附图:东营市水系分布图
东营市引黄灌区分布图
东营市平原水库分布图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东营市水利志/《东营市水利志》编纂委员会编.
-北京:红旗出版社,2003.1
isbn7-5051-0795-x
Ⅰ.东...
Ⅱ.东...
Ⅲ.水利史-东营市
Ⅳ.tv-092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3)第000978号
东营市水利志
《东营市水利志》编纂委员会编
责任编辑:王雅飞封面设计:郭兆敏
红旗出版社出版发行
激光照排:东营大志文印社
印刷:深圳市朗前印刷设计有限公司
2003年1月北京第1版2003年1月深圳第1次印刷
开本:889×1194毫米1/16印张:29.25字数:500千字
isbn7-5051-0795-x/z·203
定价:120.00元
资料来源
一、《东营市水利志》是全面记述东营市水利建设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建市以来在改革开放中蓬勃发展的东营市水利的历史和现状。
二、断限:原则上限起于1983年建市,下限止于2002年底。为完整地体现东营市水利事业历史和特色, 部分篇章内容适当上溯,其中大事记起于新朝王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黄河由千乘(现利津县)入渤海。有些数字截止到2001年。
三、结构:采用章节体,设篇、章、节、目、子目5个层次。
四、体裁: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体为主。卷首为彩色图片专辑;正文首设综述和大事记,总揽全书;中设专志14篇,横排门类,纵述史实;末设附录和附图。表随文而设。
五、纪年:1911年以前,用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1912年以后,用公元纪年。
六、计量单位: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引用历史数据时沿用历史习惯单位。
七、高程系除个别标注外,均为国家标准高程。
八、数字用法,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七单位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
九、有关人物,本着“生不立传”原则,对领导人物只写简历,不作传记;对先进人物,按表彰时间列表记述;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晋高级职称时间列表记述。
十、文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主要数据以市统计局公布数字为准,有些数据由水利局机关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提供,投资数系指当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