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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和佳木斯市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进步法和省科技进步条例;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市相应的政策规划,宏观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五)参与制订科技投资政策,确定投资方向、投资比例和投资重点;合理配置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科学事业费、科技基本建设费;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强对全市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六)研究制定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七)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荐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佳木斯市级高新技术角;负责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
(八)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九)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规的建议;制定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全市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综合管理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
(十一)负责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二)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工作。
(十四)管理各类市级科技基金。
(十五)负责全市推进北药科技开发和市级科技风险投资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产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和监督。
(十七)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全市电视传输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电视网)实行统筹规划,进行行业管理。
(十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以及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地方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十九)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管理地方台(站);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对市内各电信部门的业务协调。
(二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条例对全市信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证制度。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服务资费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地方信息服务资费政策,推行听证会制度。
(二十二)负责统一协调保障全市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二十三)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积极引导与扶持市信息产业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指导国有企业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再建项目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全市各类信息化工程的招标、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二十四)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的科研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二十五)研究制定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指导并协助企业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信息化建设。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加强技术引进与合资合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科技考察、国际学术会议、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交流出国团组及外国人来华科技访问的审核;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十七)贯彻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指导和管理全市地震工作及全市台网的业务、技术指导。
(二十八)负责科技与信息产业行业统计及行业信息管理与发布。
(二十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股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市信息中心领导干部的考核、申报。
(三十)负责办理上级科技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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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环境水利理念和方法建设富锦市城市防洪工程
本文结合富锦市城区堤防建设论述了城市防洪建设应从单一防洪目标逐步过渡到区域性多目标治理。以水利工 程为载体,推动促进环境的改善,实现防洪、水资源、生态环境以及城市景观建设的协调统一。
土工合成材料在富锦市防洪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松花江干流富锦市东堤3处险工弱段,应用土工合成材料于堤坡与堤基防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机构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 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融通和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使用规划,检查、监督相关资金使用情况。
(三) 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的标准定额,并制定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组织编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数、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的管理。
(四) 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的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审查;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检查其计划执行;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计划与统计的综合、指导、管理工作。
(五) 主管全市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建筑市场。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定额和部、省管行业的标准定额;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主管设计、施工、资质审批和资格证书发放管理;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制定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投标法规,管理和监督有关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及监督检查与管理,对工程结算及标价进行监督检查与仲裁;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发放工作。
(六) 负责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拟定相关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指导与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报建、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综合验收;负责建设待业的安全管理和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全市城镇房屋的安全鉴定、面积测定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指导企业开拓外埠和国外市场;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
(七) 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拟定相关的法规章施工图审查和设计问题的处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种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计量认证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开发、勘察、设计单位的质资管理。
(八) 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范的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九) 负责制定城市道路、给水、排水、路灯、供热、燃气、公共客运、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与公用设施管理法规并监督实施,协调相关事宜。
(十) 指导和管理村镇建设。
(十一) 负责建设行业宏观管理政策和各项管理法规、规章的拟定,指导建设行业的经济体制改革。
(十二) 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勘察、测绘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综合协调监督城市建设综合执法监察工作。
(十三) 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负责管理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待业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十四)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黑龙江新闻网讯 自去年起,富锦市整合涉农项目,通过集成应用互联网、物联网、音视频、无线通信等技术,打造集农业科研、农业减灾、农业信息化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以信息手段、数字化手段指导全市农业生产,初步打造了智慧农业雏形。确定目标科学规划。水稻智能化生产示范园总面积4万亩,2013年开始建设,以试验、示范、推广水稻智能化生产模式为定位,瞄准智慧农业目标,建成“两站三中心”,即:水利灌溉试验站、人工湿地生态气象综合观测站,农业信息服务中心、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农机耕作指挥调度中心。
采用先进技术作指导。该市示范园与省农科院共同承担农业部《寒地早粳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和示范》课题,在育秧环节应用“秸秆基质育苗”、“草炭基质育苗”、“营养块育苗”和“隔寒增温育苗”四种技术,并进行播种育秧示范,大田管理采用稳健高产栽培技术创高产、保优质,带动全市230万亩水稻标准化、优质化生产。
拓宽农业推广渠道促进科学技术发展。该市围绕农技推广示范、服务和机制“三个平台”建设,建立了以农技中心公益性服务为主导,市、镇、村三级农技服务网络为骨架,以电视“三农指南”、阳光村务网、农经网、种植业“QQ”群、农技服务热线、程控通村“大喇叭”等服务体系,打通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农技推广效率、技术实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依托农业部实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良种化工程等项目,年均开展试验、示范、推广项目70余项,应用新品种15个,推广重大技术12项,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优良品种普及率多年保持在100%,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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