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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福建省水土保持志
图片
福建省土壤侵蚀现状图
1983年省委书记项南(前排左数第六)在长汀县河田镇八十里河考察水保工作
1986年省长胡平(右排弯腰)在诏安县调研水保工作
1988年省委书记陈光毅(左二)在长汀县考察黑荆林水保林
2002年省委书记宋德福(左一)在长汀县考察水土保持工作
2002年4月水利部副部长陈雷(右二)考察福州金山科教园
2002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德章(右一)在长汀县考察南坑银杏园水土流失治理
2003年省委书记卢展工(左一)在长汀县南坑考察银杏水土流失治理
2005年11月水利部鄂竟平副部长(左五)在长汀县考察小流域治理
长汀县风流岭治理对比
(左)治理前
(右治理后)
长汀县石壁下治理对比
(左)治理前
(右治理后)
长汀县桐坝后山治理对比
(左)治理前
(右治理后)
长汀县三洲乡稀土矿山治理对比
(左)治理前
(右治理后)
长汀县桐坝大坑边治理对比
(左)治理前
(右治理后)
生态修复
安溪恒美治理对比(上为治理前,下为治理后)
清流县李家乡治理对比,(左)治理前,(右治理后)
安溪锁蛟小流域治理对比
(左)治理前
(右治理后)
安溪县崩岗治理对比
(左)治理前
(右治理后)
安溪县茶园治理对比,(左)治理前,(右治理后)
宁化县石壁镇治理对比,(左)治理前,(右)治理后
诏安县姜母山治理对比(上为治理前,下为治理后)
诏安县霞葛沙治理对比(上为治理前,下为治理后)
诏安县官陂治理对比,(左)治理前,(右)治理后
惠安县于公历一九六〇年一月立治山治水纪念碑
公路边坡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江河岸边种植竹子治理水土流失
建设生态护岸工程
生态清洁型河道治理
1988年长汀县游坊水土流失景象
诏安县六十年代水土流失景象
清流县林下水土流失景象
安溪县崩岗景象
宁化县紫色土水土流失景象
东山县五十年代水土流失景象
“开山取石”时水土流失景象.
“矿山开发”时水土流失景象
“山地开发”时水土流失景象.
“项目开发”弃土侵占河道造成水土流失景象
长汀县八十里河“河比田高”景象
民国时期石坝工程设计图
五十年代东山县群众开展山头造林
土埂梯田
石硬梯田
开挖竹节沟
建设“排水、蓄水”工程
图片附图
种植经济林(杨梅)治理水土流失
“山边沟”治理水土流失
“梯壁覆盖”治理水土流失
“稻草覆盖”治理水土流失
“套种平托花生”治理水土流失
砌石墙治理崩岗
小流域综合治理
总结部署预防监督工作
执 人员检查记录
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技术评审,从源头把关
水利部水保司刘震司长(第一排右一)检查温福铁路水保设施
水利部太湖局叶寿仁副局长(左二)与福建省水利厅吴章云副厅长(左三)检查高速公路水保设施
福建省水利厅刘子维副厅长(右一)检查指导东圳水库库区水源地水土保持建设
气象观测
径流小区
生态气候因子观测设施
水文观测设施
采集泥沙样本
科技人员进行化验
现场开展科学试验
抗剪实验
碎屑层降水渗透记录
人工监测土壤流失
遥感调查外业验证
香根草种植试验
成果公报
土壤侵蚀信息管理系统界面
与泰国签订交流协议
国际香根草学术交流
德国专家考察漳浦水土保持试验站
海峡两岸农业水土保持学术研讨
院士专家考察团考察长汀县水土保持
水利部副部长鄂竞平(左二)关心建瓯水保青少年普及教育
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座谈贯彻水土保持
总结部署全省水保青少年普及教育
上街宣传水土保持
惠安县平面媒体宣传
网络宣传
①科普读物
②向茶农讲授水土保持实用技术
③中小学生实地学习水土保持知识
④设立水土保持普及教育基点学校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从业人员班训
南平建瓯科教园基地
漳州漳浦教园基地
水利部水保司刘震司长(第一排中)考察福州金山科教园
学会建设
编委会审议志书
第一届《福建省水土保持志》编纂委员会
第二届《福建省水土保持志》编纂委员会(2006年2月起)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第一篇 自然环境概况
第一章 地质地貌
第一节 区域地质
第二节 地貌类型
第二章 气候
第一节 季风
第二节 光热条件
第三节 降水
第四节 气候区划
第三章 植被
第一节 种类与数量
第二节 植物群落分布
第四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壤类型
第二节 土壤分区
第三节 土地利用
第五章 矿产资源
第一节 矿产种类
第二节 矿产分布
第三节 主要矿产
第六章 水资源
第一节 主要河流
第二节 水资源量
第三节 水质与污染
第二篇 水土流失
第一章 水土流失状况
第一节 类型与分布
第二节 面积与强度
第三节 特点
第二章 水土流失成因
第一节 自然因素
第二节 人为因素
第三章 水土流失危害
第一节 土壤退化
第二节 淤积江河湖库
第三节 易发干旱洪涝
第四节 加重区域贫困
第四章 水土流失分区
第一节 闽西北山地林茶果粮轻度至中度流失区
第二节 闽中山地盆谷林果粮无明显(微度)至轻度流失区
第三节 闽东沿海山地丘陵茶粮中度至强度流失区
第四节 闽西南丘陵低山林粮经轻度至强度流失区
第五节 闽东南丘陵台地经果茶强度流失区
第六节 闽东南沿海岛屿平原果粮侵蚀区
第三篇 治理
第一章 治理沿革
第一节 王朝时期
第二节 民国时期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第二章 治理措施
第一节 植物措施
第二节 工程措施
第三节 耕作措施
第三章 重点治理项目
第一节 重点市县
第二节 乡村发展项目
第三节 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工程
第四篇 立法执法
第一章 立法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篇 基础工作
第一章 规划
第一节 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七·五”计划
第二节 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八五”规划
第三节 福建省水土保持“九五”计划
第四节 福建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五”计划
第二章 调查与监测
第一节 水土流失综合考察和普查
第二节 土壤侵蚀遥感调查
第三章 制定重点防治区的工作任务
第一节 重点预防保护区防治任务
第二节 重点监督区防治任务
第三节 重点治理区防治任务
第六篇 科技与管理
第一章 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
第一节 科学研究
第二节 学术交流
第二章 宣传与教育
第一节 宣传
第二节 教育
第三章 机构与队伍
第一节 省级
第二节 地(市)、县(区)级
第三节 水土保持学会
附录
一、大事年表
二、水土保持政策法规选辑
后记
版权页
一、《福建省水土保持志》(以下简称本志)是福建省第一部系统记述福建省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历史的部门志。 二、本志是资料性著述,对选编的资料,分类编排,广采精取,力求反映福建省水土保持事业的历史,总结经验,起到存史、教化、资政的作用。
水土保持是防止水土流失,保持、改良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持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水土保持的措施有农业措施...
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其科学性,涉及多学科,如土壤、地质、林业、农业、水利、法律等。二是其地域性,由于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和当地经济水平、土地利用、社会状况...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有4个特点:一是科学性, 二是地域性, 三是综合性,四是群众性。
浅谈福建省水库库区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加强水库库区水源地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对于提高土壤保土蓄水能力,涵养水源,削洪增枯,保护水质,保障饮水安全,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在简要分析福建省水源地基本状况的基础上,提岀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应加强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预防优先、加强监测、创新机制、加大投入、营造氛围的对策与建议。
福建省将乐县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措施探讨
通过对公路建设水土流失特点、水土流失形式的分析,提出各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以工程措施为先导、与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这样既能有效地控制公路建设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又能保证公路的安全运行。
书名:黄河志·卷八·黄河水土保持志
编纂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游治理局
ISBN:7-215-02365-6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据悉,该条例是今年3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后,福建省通过的第一个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
根据国务院若干意见要求,福建省将进一步完善社会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加强监督和考评,建立由政府主导、有关部门组成的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福建省应充分利用国务院若干意见赋予的各项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探索创新水土保持工作体制机制。条例融合若干意见作出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建科技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新技术、新模式,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支持江河源头区、水源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对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划投资、捐资或者其他方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引导。
福建省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应以实施生态省战略为目标,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按照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等措施,组织单位和个人植树造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和保护植被;开发和节约农村能源,减少薪炭林的砍伐,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为充实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内容,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的水土保持检查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跟踪巡查力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单位或者个人有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设备等。
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前身为福建省水土保持研究所, 1983年恢复机构后更名为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2000年增挂福建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牌子,是福建省水利厅直属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监测科、规划科、技术推广科、审核科、信息科、排下水土保持试验场等6个科室1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