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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专家解读
作 者: 《房屋登记办法专家解读》丛书编委会 编
出 版 社: 中国物价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3-1
版 次: 1
页 数: 504
I S B N : 9787801859009
定价:¥50.00
内容介绍:
《房屋登记办法专家解读》是由房政在线专家组根据全国著名 专家针对最新《房屋登记办法》出现的各类问题解答汇编而成。 力求做到内容全面、专业、通俗易懂,以便于大家轻松地参考学习。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一、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发展历程………………………………………………………… 1
二、《房屋登记办法》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区别"para" label-module="para">
三、《房屋登记办法》为什么要对登记作出新的定义"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一条
一、为什么需要建立房屋登记制度?………………………………………………………… 8
二、《办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8
三、《办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9
第二条
一、 房屋登记概念…………………………………………………………………………… 10
二、《办法》 和原《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在房屋登记概念上的区别…………………… 11
三、《办法》 和原《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适用范围的区别………………………………………………………………………… 12
第三条
一、 国家一级的房屋登记主管机构及其职责……………………………………………… 13
二、 省级房屋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机构及其职………………………………………… 14
三、 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的理解…………………………………………………… 14
第四条
一、房屋登记机构 …………………………………………………………………………… 15
二、房屋登记的属地原则 …………………………………………………………………… 16
第五条
一、房屋登记薄的概念和特征 ……………………………………………………………… 16
二、国外房屋登记薄管理 …………………………………………………………………… 17
三、房屋登记簿的效力 ……………………………………………………………………… 18
四、房屋登记簿的设立 ……………………………………………………………………… 19
五、房屋登记簿的管理 ……………………………………………………………………… 20
第六条
一、对房屋登记人员的要求 ………………………………………………………………… 20
二、对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的要求 …………………………………………………………… 22
第二章 一般规定
一、所谓一般规定是对各类房屋登记中具有普遍性重大问题的规定 …………………… 24
二、登记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24
三、登记所涉及的若干重要事项及重要概念 ……………………………………………… 25
四、对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的具体规定 …………………………………………………… 25
第七条
一、房屋登记类型 …………………………………………………………………………… 26
二、房屋登记依照的一般程序 ……………………………………………………………… 26
三、如何理解房屋登记依申请进行登记的原则? ………………………………………… 27
四、房屋登记受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 28
五、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 29
六、如何理解房屋权属审核三审制度? …………………………………………………… 30
七、产权审核不实行三审是否会产生登记程序上的问题"para" label-module="para">
八、如何理解记载到登记簿? ……………………………………………………………… 31
九、发证及基本程序 ………………………………………………………………………… 32
十、当事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以后,登记机关已为其办理了登记,
但当事人长期不来领取权属证书如何处理"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一、公告的主要作用 ……………………………………………………………………… 34
十二、如何理解公告不是房屋登记的必经程序? ………………………………………… 34
十三、《办法》规定的一些必须公告方可登记的情形 …………………………………… 34
十四、不动产登记簿如何设立"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五、对于在《物权法》实施以前已经登记的房产权利,是否还要
建立登记簿"para" label-module="para">
保存"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六、电子登记簿为什么要异地备份"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七、建立登记簿制度后,登记簿与房屋权属证书和登记案卷之间
是什么关系"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八、登记机构认为登记簿的记载没有错误,但当事人要求更正登
记的,是否应当更正"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八条
一、如何理解房屋土地权利一致原则? …………………………………………………… 44
二、关于“租地建房”中的房地权利一致原则问题 ……………………………………… 46
三、关于 “合作建房”中的房地权利一致原则问题……………………………………… 46
第九条
一、为什么登记机构必须依照相关规定,确定申请房屋登记的必要
材料并加以公示? ……………………………………………………………………… 47
二、《房屋登记办法》在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文件时,多次提到了
“其他必要材料”,哪些是“其他必要材料”"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条
一、房屋登记基本单元 ……………………………………………………………………… 51
二、按房屋基本单元进行登记的几种情况 ………………………………………………… 52
三、关于房屋的分割出售问题 ……………………………………………………………… 53
四、房产交易以后,房屋受让人在登记时,是否要重新填写墙界表"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一条
一、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
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 56
二、房屋登记申请人资格 …………………………………………………………………… 56
三、申请登记材料能够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
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 57
四、如何理解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
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 58
五、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没有签名,而是加盖了印章或者是手指印,
这是否有效"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二条
一、登记申请人共同申请的情形 …………………………………………………………… 59
二、登记申请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 60
三、我国台湾地区《土地登记规则》关于单方申请的一些规定 ………………………… 61
四、现实生活中,存在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但当事人一方拒
绝协助登记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应当如何实现其权利? ………………………… 62
五、关于单方申请和共同申请的案例 ……………………………………………………… 63
六、赠与书经过公证后,是否还需要出赠人到登记机关办理手续"para" label-module="para">
七、《房屋登记办法》为什么规定房产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三条
一、共有概念 ………………………………………………………………………………… 69
二、共有人对共有物应有部分的规定 ……………………………………………………… 71
三、关于共有物处分的法律规定 …………………………………………………………… 71
四、关于共有房屋登记申请人的规定 ……………………………………………………… 72
五、在办理房屋登记时,登记机构是否需要审核有无潜在的(隐形的)共有人 ……… 74
六、夫妻共几个常见问题有房屋登记中的 ………………………………………………… 75
七、离婚协议中未提及的房产,可否由一方单独转让"para" label-module="para">
八、部分按份共有人转让房产时,登记机构是否要通知其他共有人"para" label-module="para">
九、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其中购房贷款有一部分是婚后双方共同
还贷,对这类房屋的所有权如何认定"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对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按共有房产进行权属登记有什么好处"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四条
一、关于未成年人的房屋登记问题 ………………………………………………………… 83
二、未成年房屋权利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 84
三、登记机构在办理成年人的房屋登记时,是否需要审查该成年申
请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 84
四、成年的房地产权利人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可以由当事人
的亲属进行证明"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五条
一、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统一使用中文名称,提供中文资料 …………………………… 87
二、关于房屋登记申请的代理 ……………………………………………………………… 88
三、什么是认证"para" label-module="para">
四、被代理人死亡以后,委托代理人是否还可以代办房屋转移登记手续"para" label-module="para">
五、委托他人代理登记时,受委托人有2人,是否要这2人共同代理"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十六条
一、房屋登记费 ……………………………………………………………………………… 93
二、原房屋登记费收费标准 ………………………………………………………………… 93
三、新房屋登记费收费标准 ………………………………………………………………… 95
第十七条
一、对受理房屋登记申请的规定 …………………………………………………………… 97
二、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形的处理规定 …………………… 98
第十八条
一、房屋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人须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 …………………… 99
二、房屋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时,须就申请登记事项进行询问的内容………………… 100
三、如何证明登记机构已经向申请人进行过询问?……………………………………… 102
四、登记申请人遗失收件收据应如何处理,是否要登报声明作废"para" label-module="para">
五、房屋登记机构在审查登记材料时的相关案例………………………………………… 103
第十九条
一、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登记时需要实地查看的几种情形………………………… 106
二、是否所有的房屋权属登记一律要到实地查看"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十条
一、登记机构的审核职责…………………………………………………………………… 109
二、登记机构的审核范围…………………………………………………………………… 110
三、登记机构审查的内容…………………………………………………………………… 112
四、为什么要把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
冲突作为核准登记的条件"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十一条
一、撤回登记的规定………………………………………………………………………… 119
二、撤回登记案例…………………………………………………………………………… 120
三、当事人提出登记申请后,是否可以收回该项申请"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十二条
一、关于不予登记情形的规定……………………………………………………………… 124
第二十三条
一、关于房屋登记时限的规定……………………………………………………………… 129
第二十四条
一、登记簿的编成及内容…………………………………………………………………… 131
二、登记簿的形式…………………………………………………………………………… 132
三、关于房屋登记簿的安全………………………………………………………………… 132
四、关于如何建立登记簿…………………………………………………………………… 133
第二十五条
一、登记与发证制度………………………………………………………………………… 134
二、权属证书………………………………………………………………………………… 135
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 136
四、《房屋他项权证》填写说明…………………………………………………………… 138
五、登记证明………………………………………………………………………………… 139
六、《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140
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填写说明………………………………………………… 140
第二十六条
一、登记簿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关系…………………………………………… 141
二、登记资料、登记档案、登记簿、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之间的关系……………… 142
第二十七条
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换发和补发的理由……………………………………… 143
二、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换发和补发的程序……………………………………… 143
三、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的换发和补发的程序中,公告的目的…………………… 144
四、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
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 145
五、《办法》和原《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补证程序的主要区别…………………… 145
六、权利证书补发的案例…………………………………………………………………… 145
七、权属证书所记载的权利人己去世,权属证书亦已遗失,权属证
书应补发给谁"para" label-module="para">
八、产权人刊登遗失声明之后,如有人对遗失声明有异议,登记机
关应当如何处理"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十八条
一、物权法和《办法》关于房屋登记资料管理和查询的规定…………………………… 148
二、房屋登记资料的内容…………………………………………………………………… 149
三、房屋登记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149
四、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查询申请人范围及其权限…………………………………… 150
五、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的范围…………………………………………………………… 151
六、登记资料查询程序……………………………………………………………………… 152
七、哪些情况下查询机关可以暂不提供查询服务"para" label-module="para">
八、查询人通过什么方式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para" label-module="para">
九、《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对查询机构有什么要求"para" label-module="para">
十、《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对查询人有什么要求"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二十九条
一、房屋登记机构应当通过加强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登记
效率、质量和规范化、标准化程度 ……………………………………………………155
二、房屋登记簿异地查询…………………………………………………………………… 155
第三章 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
一、我国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展历程……………………………………………… 157
第三十条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58
二、对登记要件名称的考虑………………………………………………………………… 159
三、新建房屋申请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60
四、初始登记文件不齐全的案例…………………………………………………………… 164
五、建设项目是否可以转让"para" label-module="para">
六、新建房屋未办理初始登记便进行的转移登记,是否必然无效"para" label-module="para">
七、新建商品房是否要在办理初始登记以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八、商品房申请初始登记,是否要发权属证书"para" label-module="para">
转移登记后如何变更"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三十一条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 168
二、业主共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初始登记………………………………………………… 169
三、业主共有的公共部位属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171
四、以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登记的合理性………………………………………………… 172
第三十二条
一、房屋转移登记的具体情形……………………………………………………………… 173
二、【案例】某一产权人配偶已去世,但权属证书上记载的产权人
仍然是健在一方,是否要办理登记?………………………………………………… 177
三、“析产”和“分割”有什么区别"para" label-module="para">
还是变更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四、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如何办理权属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五、在审查产权时,登记机构是否要考虑事实婚姻的问题"para" label-module="para">
六、以抵偿债务取得的房屋,应否交纳契税"para" label-module="para">
七、当事人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但附有八年内不转让合同才生效
的条件,可否办理权属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八、如果当事人所订立的房产转让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而引
起当事人要求撤销根据该合同办理的转移登记,应如何处理"para" label-module="para">
九、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上,附有出赠人可以终生居住的条款,
登记机构对这一内容应否给予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十、购房合同签订以后,办理权属登记有无时效的限制"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一、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后,是否还可以出售房屋"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二、个人独资企业已以企业名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但企业现
已解散,该房屋所有权是否可由业主个人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是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三、拍卖取得的房屋应如何办理权属登记手续"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四、契税条例规定了转移房屋权属,承受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继
承房屋是否也应交纳契税"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五、出租的房屋已被拍卖,但是承租人认为有优先购买权,要求
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应如何处理"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六、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发生变化,是不是房地产交易行为"para" label-module="para">
理此类房屋的登记手续"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三十三条
一、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 193
二、为什么商品房销售发票不是商品房转移登记的必要收件?………………………… 196
三、新建商品房的转移登记要双方共同申请,开发企业应如何申请"para" label-module="para">
四、被继承人死亡时间在继承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继承人在
协议离婚之后才办理继承公证,对此登记机关应如何处理"para" label-module="para">
五、异地交换房屋产权,应如何办理登记手续"para" label-module="para">
六、开发商已破产,房屋没有竣工验收手续,买房群众要办权属登
记,是否可以"para" label-module="para">
七、在离婚协议中已明确无房产分割,但而后领有权属证书一方要
转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登记机关是否可以受理"para" label-module="para">
八、被强制转移产权的房屋产权不清,应如何处理"para" label-module="para">
九、【案例】房屋赠与案例………………………………………………………………… 201
第三十四条
一、抵押房屋转移制度的演变过程………………………………………………………… 204
二、如何理解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
登记的,应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205
三、关于按揭和转按揭的问题……………………………………………………………… 205
第三十五条
一、由法定原因(即不基于法律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几种情形……………………… 207
二、因法定原因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为什么在处分前应先办理权属
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三、如何理解“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
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
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
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中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
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208
四、抵押人未履行债务,仲裁委员会将抵押的房屋裁决给了抵押权
人,但此时抵押人已死亡。登记机关可否依仲裁书由抵押权人
直接办理过户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五、【案例】未登记房屋的继承…………………………………………………………… 210
第三十六条
一、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 211
二、变更登记与更正登记…………………………………………………………………… 212
三、变更登记的主要情形…………………………………………………………………… 212
第三十七条
一、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有哪些…………………… 214
第三十八条
一、《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办法》对注销登记规定的区别………………………… 215
二、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情形…………………………………………………………… 216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过程的注意事项…………………………………………… 216
四、登记机构是否应对拆迁房屋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para" label-module="para">
五、人民法院司法建议是否能作为登记机关注销权属证书的依据"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一、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类型…………………………………………………………… 221
二、登记机构径为注销(依职权注销)引入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222
三、登记机构发现当事人申报不实造成错误的,不宜再适用注销登记………………… 222
四、《房屋登记办法》没有规定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如果发现申请人申报不实应如何处理"para" label-module="para">
五、注销登记与房屋权属证书……………………………………………………………… 224
第四十二条
一、抵押权的设立登记……………………………………………………………………… 225
二、我国对抵押权公示效力采用的是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相结合的
方式,对不动产采用登记生效方式,对动产和其他财产采用登
记对抗方式……………………………………………………………………………… 225
三、我国抵押登记发展历程………………………………………………………………… 226
四、【案例】抵押登记优先受偿权………………………………………………………… 227
五、《办法》对抵押权人的保护…………………………………………………………… 228
六、《办法》和《抵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主要区别………………………………… 228
七、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流程…………………………………………………………… 229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
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如超过了这一期间,登记机构应否注销
该项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九、土地已抵押,当事人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登记机构可否办理"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在房地分管的体制下,因各种原因,造成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
所有权人权利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对这类地上房屋如何进行房
屋抵押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一、房地产抵押权从何时产生或消灭,是否应以抵押权人领取或
缴回《房屋他项权证》为准"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二、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在抵押期间,人民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查
封后,登记机关要否通知抵押权人"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三、同一房地产是否可以为不同债务人的多个债务进行担保"para" label-module="para">
债权人为同一人时,可以只办理一起抵押登记手续吗"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四、国有、集体企业的房屋能否抵押给自然人"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五、房屋到典当行进行典当,应办理典权登记还是抵押权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十六、房屋竣工后、初始登记前,开发企业将一幢楼的部分房屋
进行了抵押,登记机关应如何为开发企业办理权属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七、担保法只规定了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而未禁止其他形式
的担保,这是否说明了国家机关的房产可以进行抵押"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四十三条
一、相关法规对抵押权设立登记收件的不同规定………………………………………… 238
二、为什么《办法》对抵押权设立登记收件删去了“可以证明抵押
物价值的证明”的规定? …………………………………………………………… 239
三、为什么《办法》在抵押权设立登记收件时,
对提供“土地使用 权证”未作规定? ……………………………………………… 240
四、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时,是否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para" label-module="para">
五、申请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 242
六、房地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抵押合同期限是五年,登记
机构登记的期限应是几年"para" label-module="para">
七、抵押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是否应由房产登记机关赔偿"para" label-module="para">
八、房屋权属证书上无房屋共有人,在证书所载房屋所有权人进行
抵押时,其配偶是否要在登记时当面签字表示同意"para" label-module="para">
九、同一本房屋权属证书上的房屋抵押给多个债权人时,是否要为
每个债权人区分所抵押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para" label-module="para">
十、某一产权人配偶已去世,但权属证书产权人仍然是健在一方,
在该房屋抵押时应如何办理"para" label-module="para">
十一、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后,为减少日后纠纷,《房屋所有权证》
可否由登记机关保管"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四十四条
一、对记载于登记簿的释义………………………………………………………………… 252
二、登记簿记载的抵押权…………………………………………………………………… 253
三、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中,符合规定条件如何理解?………………… 253
四、学校、医院等的财产能否抵押?……………………………………………………… 254
五、私立的学校或幼儿园的房产是否可以抵押"para" label-module="para">
六、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能否设置抵押……………………………………………………… 256
七、关于企业之间的借贷问题……………………………………………………………… 257
八、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能否为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九、单位之间的商品赊销协议,以房地产作担保,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258
十、购销合同是否可以成为抵押关系中的主合同?……………………………………… 258
十一、登记簿上记载的有关抵押权的内容………………………………………………… 259
十二、抵押权登记时间……………………………………………………………………… 260
十三、【案例】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 261
第四十五条
一、抵押权变更的概念……………………………………………………………………… 265
二、抵押权变更的表现形式………………………………………………………………… 266
三、抵押权变更登记………………………………………………………………………… 267
四、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效力………………………………………………………………… 268
五、什么是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抵押权的顺位时,
登记机构应如何登记"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四十六条
一、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 269
二、抵押权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收取文件异同………………………………………… 271
第四十七条
一、抵押权转让的概念……………………………………………………………………… 271
二、抵押权转让的表现形式………………………………………………………………… 273
三、抵押权转移登记………………………………………………………………………… 276
四、【案例】抵押权转移…………………………………………………………………… 276
五、抵押权转让的效力……………………………………………………………………… 277
六、抵押权人在转让房地产抵押权时是否应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或告
知抵押人?……………………………………………………………………………… 278
七、抵押权转移登记时,是否要把原抵押权注销"para" label-module="para">
第四十八条
一、抵押权注销的概念……………………………………………………………………… 279
二、抵押权注销的情形……………………………………………………………………… 280
三、抵押权注销登记的申请人……………………………………………………………… 284
四、应当重视抵押权注销登记……………………………………………………………… 284
五、最高额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以后,如债权人在约定担保期间届满
前就清偿了债务,抵押权是否就应当注销"para" label-module="para">
六、【案例】抵押权注销
第四十九条
一、抵押权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要件……………………………………………………… 287
二、抵押权注销以后,抵押档案是否还要保存"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五十条
一、最高额抵押权的意义…………………………………………………………………… 289
二、《物权法》对于最高额抵押权做出更加全面、科学的规定………………………… 290
三、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以及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差异……………………… 292
四、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性…………………………………………………………………… 296
五、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类型问题………………………………………………………… 299
六、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para" label-module="para">
七、对于最高额抵押,是否有最长时限的限定"para" label-module="para">
权确定期间的,是否以二年为限"para" label-module="para">
八、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最高额抵押,如果一次就将贷款限额放足
的,是否还是最高额抵押"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五十一条
一、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与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 303
二、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305
三、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 306
四、设定最高额抵押后是否每一份贷款合同都需要交给登记机关"para" label-module="para">
第五十二条
一、允许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理由……………………… 308
二、最高额抵押设立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
权范围的具体情形,应当如何办理登记?…………………………………………… 309
三、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
债权范围时,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310
第五十三条
一、对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
上特别记载的事项……………………………………………………………………… 310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条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六条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九条
第九十条
第九十一条
第九十二条
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五条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八条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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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规定的5种结构形式是: 1、木结构: 这种结构现在一般用于仿古工程中。 2、砖混结构:这种结构一般用于3层及以下房屋...
《房屋登记办法》中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的理解与适用——《房屋登记办法》研讨之四
一、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所谓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显然是与已经建造完毕的建筑物相
建设部出台《房屋登记办法》,规范房屋登记行为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部组织制定了《房屋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以建设部令第168号发布,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从职业心理角度分析企业对求职者真实的期盼,及应聘中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问题及解决办法。另外,《招聘专家解读建筑房地产业》的行业特点的简历范本和房地产、建筑设计、施工企业的职位前景介绍又能给欲进入建筑房地产行业发展者明确的指引。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村镇建设办公室组织参与《房屋登记办法》起草工作的相关人员编写。《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结合《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立法本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实务操作中应把握的重点和难点、相关典型案例等多方面,对《办法》逐条进行权威、详细的解读。
《房屋登记办法释义》力求前瞻性、实践性和实用性相结合,深入、全面地介绍了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房屋登记办法释义》可以供各级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各房屋登记机构人员工作使用,也可以为人民法院、公证机关、律师、银行、房地产企业、购房者等相关人员参考使用,对于研究房地产登记的人员也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井工部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已于2011年1月17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7号令发布,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书修订后的特点:一是保持稳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条,[《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修订只是在原44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不增加和减少条款,不打破[《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的整个格局;二是注重实际。该书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部分修改条款在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释,使之与《煤矿防治水规定》的主要内容相一致。
本书可作为《煤矿安全规程》的宣贯用书,也可作为煤矿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层管理者及各级煤矿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或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