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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水电局是主管水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
2、负责编制水利、水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市本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组织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权属管理,对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占用水域水源等涉水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河道采砂。
5、组织、指导水政执法,调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依法实施水事行政处罚。
6、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对水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利经济等实行行业管理。
8、组织、指导水利科技教育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9、对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管理与监督,并监管局属单位的水利国有资产。
10、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和协调各科室间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件起草。
3、负责文秘、信息、综合统计、档案、保密工作。
4、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5、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来客接待和大楼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审计,负责局直管重点水利工程资金的管理。
7、负责来信来访(含市长公开电话)、共建与创卫、综治、内保和安全生产工作。
8、承办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1、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局系统人才使用规划、培训工作。
3、负责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老干部、统战、计生、工青妇、学会工作。
5、负责局科技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技工等级的考评与聘用工作。
6、协助局领导对干部、职工考察考核,对科室和部门目标责任考评。
7、承办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1、组织编制全市水利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2、组织编制、审批和报批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综合全市水利工作情况,组织研究全市水利政策。
4、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
5、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7、负责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答复处理工作。
8、承办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1、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水利水电工程防汛防旱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许可工作。
4、组织落实水法规宣传和水政执法工作。
5、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组织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6、组织协调、监督全市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7、负责河溪道采砂管理工作。
8、指导、协调小(二)型及以上水库、皇天畈水管处所辖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和防汛岁修工程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农村饮用水工程规划、设计的审查审定;
2、建设计划的编制、报批;
3、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
4、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验收;
5、农村饮用水工作政策调研。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县水利水电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县水利水电局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县环境保护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水电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县水利水电局和县环境保护局应协商一致。
(二)节约用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县水利水电局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县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水电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由水利部门统一受理、送达,其中河道采矿许可证申请受理后转交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2100433B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省内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市水利水电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水电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水电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水电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江干线以外市境内通航河流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市涉水事务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市水利水电局负责长江宜昌城区堤防建设及水利设施维护,指导城市节水业务工作。
(四)农村改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农村改水工作由市水利水电局负责,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监测工作。
(五)设立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为市水利水电局管理的相当副县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水利水电局委托,负责全市河道、堤防管理日常工作;负责长江禁采、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工作;承担宜昌城区防洪护岸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处长(副县级)1名,副处长(正科级)1名。
(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机构编制事项仍按宜府办发〔2001〕151号文件执行。
(七)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2100433B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水电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水电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水电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长江干线以外市境内通航河流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市涉水事务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市水利水电局负责长江宜昌城区堤防建设及水利设施维护,指导城市节水业务工作。
(四)农村改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农村改水工作由市水利水电局负责,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监测工作。
(五)设立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为市水利水电局管理的相当副县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市水利水电局委托,负责全市河道、堤防管理日常工作;负责长江禁采、中小河流采砂管理工作;承担宜昌城区防洪护岸工程运行维护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处长(副县级)1名,副处长(正科级)1名。
(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机构编制事项仍按宜府办发〔2001〕151号文件执行。
(七)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