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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水务局 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二)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三)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
(四)负责水利资金的安排使用;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提出有关供水、水电价格等调节方案。
(五)负责编制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技术的推广;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招投标活动。
(六)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河道等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境内河道的治理。
(七)负责并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
(八)负责并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
(九)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外事、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水利队伍的建设。
(十)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水产渔业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办信息、督促检查、文秘、档案、宣传、信访及重大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后勤工作。
水政监察股
负责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水事纠纷调解、立案查处工作,负责各水利法规的贯彻执行工作。
农水水保股
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乡镇供水、农村饮水、农村节约用水、节水灌溉、井灌区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按照《水土保持法》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水土流失补偿费和治理费的征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渔业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
河道灌溉管理股
拟定管理和保护全市河道、水库等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征收;组织指导水库、电站等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外灌溉水源调度,安排区域内灌区灌溉工作,协调解决灌溉中的水事纠纷等。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汾阳市水务局
(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综合规划处(四)计划财务处(五)建设管理处(农村水利处)(六)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七)滩涂海塘处(八)海域海岛管理处(九)海洋环境保护处(十)防汛和安全监督...
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金山局巡视员陈伯深副局长杨健副局长沈依云副局长朱石清副局长刘晓涛副局长陈远鸣总工程师陈庆江局副巡视员卫洪达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桥西区水务局责任清单 部门名称: 桥西区水务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及联 系方式 备注 1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利用,拟定水利战略规划和政 策,组织编制综合规划等重大 水利规划。 拟定水利五年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相关科室 2219000 2 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 理工作。 承担违法采砂事件的查处 河砂办 2219000 3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组 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水利监察中队 2219000 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 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 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 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威县 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负责编制洪水(干旱)预报方案、洪水(干旱)分析预报。 综合科 2219000 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 度,编制防汛抗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水务局水务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 历年来,县水务工作得到县委政府、 人大政协及上级各部门的高 度重视。 尤其在全县上下把当前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 狠抓落实之际, 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指导, 这是对水务工作的支持和帮 助,是对我们极大的关心和鼓舞。 在此,我代表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 感谢!下面,我代表水务局班子向各位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敬请 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全县累计动工各类水利工程 715件,完工 641件 ,修复水毁工程 2件,改善灌溉面积 1.31 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0.23 万亩,治理 水土流失面积 15平方公里。 1 、面上在建项目情况 河水库新建工程计划完成投资 1332.38 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 480万元,主要工程量:土方 3.1 万 m3,石方 2.5 万 m3,
地址:胜利西街汾阳市城乡建设局
汾阳市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
(一)
(二)研究拟定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工程咨询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三)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村镇规划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市城镇体系、村镇体系规划;参与指导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和编制;参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四)依据《建筑法》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拟定全市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公用行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组织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全市限额以上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杠场准入、准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认定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六)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的经济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七)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含出租车)、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参与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
(八)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的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小城镇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主管全市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基础设施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它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和监督使用;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国家安居工程)的建设;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登记管理以及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产交易: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负责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资质、市政公用行业和房地产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全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市建设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扒执行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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