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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州市企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参与拟定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参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参与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专业生产及为大企业配套;指导中小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做好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和管理;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参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做好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推动银保、银企合作;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实施信贷补偿;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行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持;组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培训等相关工作。
2.抚州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参与协调和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信息技术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参与组织实施跨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参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参与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政府投资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核,并监督实施;参与组织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参与提出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使用意见,参与管理和监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的使用。参与承担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具体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的通信和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工作;参与统筹规划和协调各部门的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推进全市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承担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参与国家及省有关电子政务规划的贯彻落实,参与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拟订市级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和跟踪考评;承担全市政务信息化有关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承担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具体参与建设并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参与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重大事项,承担推进政府部门的信息采集、整理、共享和应用,消除信息孤岛;参与政务数据资产管理和信息化资产管理。参与研究拟定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承担大数据的对外开发与应用推广;参与组织实施跨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承担政务信息化宣传、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各县(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3.抚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其主要职责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规定的要求,依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用能单位遵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依法处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宣传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依法培训用能管理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制定并实施节能监测计划,搜集整理节能监测数据资料。
4.抚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征收、管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5.抚州市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规划,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按规定征收、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6.抚州市黄金管理站。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黄金行业实施行业管理;推进黄金企业结构调整,实施黄金生产建设计划;指导企业生产管理,组织对非法采矿的治理整顿。
7.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照抚府字[2007]23号《关于做好抚州市工业企业转制管理办公室职能划转人员安置资产交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抚州市工信委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为:负责市工信委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改制破产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抚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信息和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服务,创业和创新服务。
9.抚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开展大数据产业技术应用和推广中心,为大数据产业提供技术和咨询服务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综合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综合文件、报告的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政府报告的办理工作。
2.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系统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人事档案、出国(境)政审、相关统计等工作,负责干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的管理工作;协助领导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3.经济运行科。综合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考评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参与重特大工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产业基地的指导、申报、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4.企业指导科。研究、协调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宏观指导,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负责与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检查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承担对外交流、军民融合工作职责;贯彻实施国家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科室拟定全市食品、医药、纺织、机械、有色金属加工、化工建材、光伏等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意见,参与行业总量控制,淘汰落后工艺、产品的生产能力,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组织拟定和监督检查各行业的有关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及其它各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工作。
5.投资规划科。编制全市工业领域行业投资规划,提出主要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引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投资方向的产业、技术导向目录;拟定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参与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国家和省审核、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拟定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参与国家、省、市技术改造工程资金(贴息补助)的安排;参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监督工业行业和信息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科技科。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业技术高新化的规划方案,研究制定促进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负责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审核和上报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和参与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管理;推动企业技术吸收与创新、新产品试产,组织推进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负责企业技术进步奖的评审;负责归口的科技创新专项费用的使用安排和管理;组织和推动全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级新产品开发计划、“产学研”联合开发计划,参与国家、省、市的“产学研”项目和新产品开发资金的申报与安排;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
7.节能与资源利用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循环经济、节约能源、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市的实施细则;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发展和设备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与循环经济协会等行业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协调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工业和信息化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一受理企业(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申请,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核申报工作;推进网上审批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工信系统普法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工作。
8.产业科。负责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工作;参与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和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数据库;引导与扶持工业的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兴产业的培育与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准入条件、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监测分析新兴产业发展态势,发布相关信息。
9.信访法制科。负责接待、受理、登记、整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以及对信访事项处理结果的反馈;承办上级信访机关,党政机关和局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维稳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负责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发挥维稳工作的作用。
10.中小企业科。分析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态势;指导县(区)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加强管理。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工作;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议,促进建立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企业融资有关问题,承担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11.信息化项目管理科。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核,并监督实施;组织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资金使用建议,参与管理和监督全市信息化建设资金的使用。
12.信息化应用推进科。负责研究拟订信息化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指导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协调推进电子政务等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跨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大数据产业发展科。负责大数据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拟订大数据及关联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大数据指数,监测分析大数据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协调解决大数据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有关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拟订市级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14.信息基础设施与安全管理科。负责全市大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信息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传感网络规划,牵头指导大数据应用重大工程和各专项云工程建设;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数据共享风险评估和受理大数据资源非法使用的投诉举报。
15.信息化标准规划科。负责研究拟订大数据、信息化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市数据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交易、应用等标准规范,研究拟订大数据管理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负责大数据、信息化有关综合性文件起草,组织开展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研讨等活动。
你好,现在均价要3500一平米了,我朋友去年3月买只要了2500一平米,现在抚州房价涨得好多.九鼎新开的那地皮要3300,颐和园旁边那块有认识的人一套可以少1.5万元,老县委12月开盘,要在4000元...
偏一点的也要4500左右,中心地带5000接近6000 的也有。现在赵家电梯房都是4000多一点了。 降很难,现在还是有点小涨,开县不是想重庆那样的...
(一)总体要求 1、入园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和加工业项目。 (2)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达到二类环保标准及以上并经环保治理能达标排放的项目。 (3)亩均固定资产投入必须达到100万元...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书记:伍旭鸿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胡林高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健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永亮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抚州市企业发展办公室主任:李 凌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罗冬华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抚州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侯智军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三级调研员:黄 佶
抚州市企业发展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傅向军
抚州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周 海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易光华
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四级调研员:贾俊杰
抚州市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探索与实践
抚州市率先在全市开展水资源生态补偿,是江西省生态文明示范市。本文叙述了抚州市开展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意义,详细阐述了水资源补偿的资金筹集、考核内容、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职责分工等内容,结合当地水资源状况在生态补偿运行机制和制度设计方面进行了探索,以供其他采用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地区借鉴。
北海市银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清单
北海市银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清单 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和招 商引资行政管理工作。全面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 制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 规和管理规定。提出全区新 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 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 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 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 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 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和招商引资行政管 理工作。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 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 关产业发展规划。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前期研究。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和结构调 整方案。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 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 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 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 议,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 件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 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
崇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一所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1年11月,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授予“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唐艳华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净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伍秋平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 涛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丽坤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述民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史渝闽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