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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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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术语和定义 |
1 |
4 安全利用技术实施流程 |
2 |
5 安全利用目标确定 |
4 |
6 安全利用技术选择 |
4 |
7 安全利用技术方案编制 |
5 |
8 工程实施与过程管理 |
6 |
9 安全利用效果评估 |
6 |
10 安全利用总结报告编制 |
10 |
附录A(资料性)安全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大纲 |
11 |
参考资料:
标准计划
地方标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安全利用技术》(DB44/T 2263.3-2020)是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7年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7﹞831号)的要求制定,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由广东省肥料和土壤调整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起草阶段
2017年10月,在前期文献查阅和初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小组进行了技术论证和技术内容探讨,确定了本标准的制定原则、制定计划、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编制初稿。
2017年11月,起草小组对该标准初稿进行整理和修改,并形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017年12月,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发出征求意见稿的单位30个,收到回函的单位30个,其中回函并提出意见的单位13个;提出意见共计45条,其中采纳和部分采纳44条,不采纳1条。采纳的意见已在标准中进行了相应修改,不采纳的意见已注明理由并与提出意见单位进行了沟通且达成一致,不存在重大分歧意见和争议。
2018年1月,广东省技术质量监督局组织专家在广州市召开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论证会,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农业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国农科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单位专家对该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认为标准文本总体已比较成熟,建议向相关行业和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按程序报批。
2018年12月,组织了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等单位专家,研讨标准文本如何加强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结合。
2019年12月,组织了华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广西大学、广东省农业环境与能源总站的专家,研讨标准文本如何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文本的可操作性与技术指导意义。
2020年4月,采用函件咨询的方式,邀请了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专家对标准文本进行预评审。经过多次专家讨论、咨询、讨论与预评审,编写组又根据实际情况与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并整理形成标准送审稿,按规定程序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组织专家审定。
2020年8月,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在广州主持召开了标准审定会。专家组听取了起草单位关于标准起草过程及技术要点的介绍后,对标准文本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及质询,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并建议将原立项标准名称修改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安全利用技术》,形成了审定意见。编制组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审定意见进行了修改并最终形成了报批稿。
发布实施
2020年12月28日,地方标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安全利用技术》(DB44/T 2263.3-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3月28日,地方标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安全利用技术》(DB44/T 2263.3-2020)实施。
地方标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安全利用技术》(DB44/T 2263.3-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铁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李芳柏、刘传平、郑顺安、刘同旭、常春英、方利平、孙立杰、霍迎辉、郑勇、黄莉敏、刘晓文、李晓敏、王斯帆、王向琴、崔江虎、于焕云、叶挺进。
地方标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安全利用技术》(DB44/T 2263.3-2020)规定了安全利用类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实施流程、目标确定、技术选择、技术方案编制、工程实施与过程管理、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和总结报告编制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筛选与实施。涉及的重金属元素包括镉、铅、铬和汞等,以及类金属砷。该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重金属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土壤微生物是土壤中的活性胶体,它们比表面大带电荷,代谢活动旺盛。受到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往往富集多种耐重金属的真菌和细菌,微生物可通过多种作用方式影响土壤重金属的活性。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中筛选到一株具有...
一、土壤重金属危害1、影响植物根和叶的发育。2、破坏人体神经系统、免疫系统、骨骼系统等,如水俣病等。3、污染饮用水。二、土壤重金属污染特点1、重金属不能被微生物降解,是环境长期、潜在的污染物;2、因土...
当污染物的溶解性较低或者与土壤腐殖质和黏粒矿物结合较紧时,微生物难以发挥作用,污染物不能被微生物降解。这是微生物修身的缺点。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 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DB44/T 2263.1-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总则 |
DB44/T 2263.2-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风险评价 DB44/T 2264-2020 稻田土壤镉、砷污染生理阻隔技术规范 |
参考资料:
建议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配套出台相关的管理文件,指导、督促、规范耕地污染治理工作开展。
地方标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安全利用技术》(DB44/T 2263.3-2020)的制定,为评判一定区域内农田土壤面临的重金属污染的生态风险与健康风险和可能带来的农产品安全影响提供技术支撑;为确定一定区域内农田重金属污染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划分,以及推荐合适的污染修复治理技术提供技术支撑;对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和治理后效果评价进行规范。因此,该标准的实施,可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领域的行政与技术管理,以及土壤环保行业提供技术支持。 2100433B
土壤重金属污染及其治理技术
收稿日期 : 2006 - 06 - 09 作者简介 : 闫兴凤 ( 1979 - ) , 女 ,助理兽医师 ,本科 ,主要从事动 物疾病与环境专业。 土壤重金属污染及其治理技术 闫兴凤 1 ,李高平 1 ,王建党 1 , 贾玲侠 2 ( 1. 兰州市 27支局 53信箱 81号 ,兰州 732750 ; 2. 西南大学 重庆市农业资源与环境重点实 验室 , 重庆 400716) 摘要 : 概述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主要途径及特点 ,分析了重金属污染在土体中的迁移 、转化特征 ,并提出了防 治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措施与对策 。 关键词 : 土壤 ;重金属污染 ;治理技术 中图分类号 : S151. 9 + 3 文献标识码 : B 文章编号 : 1005 - 5320 (2007 ) 01 - 0052 - 03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口的剧增 ,城市工业”三废”和 生活污水的排放与日俱
重金属污染耕地农业风险防控与安全利用关键技术
在我国由于部分矿区的过度而无序开发,造成矿区周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大量农业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檄大制约着我国矿区和污灌区周边地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近年来农作物品质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发生了多起稻米镉、铅、砷超标事件,引起各级环境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地方标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总则》(DB44/T 2263.1-2020)规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的基本原则、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工作程序、前期调查、风险评级与等级划分、分类管理与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实施和验收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风险管控与修复。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DB44/T 2263.1-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总则 |
DB44/T 2263.3-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安全利用技术 DB44/T 2263.4-2020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严格管控技术 |
参考资料:
地方标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风险评价》(DB44/T 2263.2-2020)以广东省耕地土壤、农产品等为主要因素,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分类分级提供技术支撑。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可以为评判一定区域内农田土壤面临的重金属污染的生态风险与健康风险和可能带来的农产品安全影响提供技术支撑;为确定一定区域内农田重金属污染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划分,以及推荐合适的污染修复治理技术提供技术支撑;对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和治理后效果评价进行规范。因此,编制该标准可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领域的行政与技术管理,以及土壤环保行业提供技术支持。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