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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内容完成所有建(构)筑物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
(二)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规定内容完成项目内所有道路硬化和环境绿化的;
(三)建设工程已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旧房及临时用房拆除的;
(四)2007年3月1日以后新审批的建设工程,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的;
(五)建设工程已进行了竣工规划实测的;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资料齐全的;
(七)其他相关规定。
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在具体实践中,各地都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测量、工程竣工测量后,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该建设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竣工测量报告;而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每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将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1、放线核实也叫灰线验线,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放线报告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进行对照,验核该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是否一致。
2、基础竣工核实也叫±0.00验线,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有关建筑基础规划部分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3、工程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布置图原件;
(二)原规划审批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图及效果图原件;
(三)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及相关图件复印件;
(四)1:500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实测总平布置图(含地形)及建筑单体平面图(含电子版);
(五)建设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报告;
(七)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八)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阶段检验表复印件;
写个例子给你吧:市规划局: 我区拟对东环路以南,四环路以西,腾达电器厂以北50亩土地实施征用,准备挂牌出让,特请贵局为该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 ...
办理规划许可证需要: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 2、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申请复函 4、申请,写明申请理由、用地位置、大小及所申请项目的概况 5、用地规划证、土地证复印...
临时规划许可证是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确需进行临时建设,需要向县人民政府规划部门申请取得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规划许可文件齐全;
(二)建设用地的性质、位置、界线、面积符合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
(三)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建设规模、平面位置、层数、高度、立面造型、外装材料、外装色彩符合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
(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同步建设完成;
(五)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停车泊位、后退红线及交通出入口等符合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
(六)建设用地和代征用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已拆除完毕;
(七)规划许可文件的其他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申请表
1 表-03 佛山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申请表 收 件 编 号 :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土地权属单 位(人)名称 项目类别 (打“√”选择) □新建工程 □原址改、扩建工程 □临时工程 □构筑物工程 申请规模 用地面积: M 2 ;建设规模: M 2 ;拟建层数 层 申请用途 (打“√”选择)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四类居住用地 )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教 育科研设计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 □仓储用地 (普通仓库用地 特种仓库用地 堆场用地 ) □绿地 (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 □对外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港口用地 机场用地 )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
(2009)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项目编号:(由规划局填写) 新建 扩建 补办 变更 延期 名称 地址 网址 项目 名称 地上 地下 申 请 材 料 填 表 须 知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联系人及 电 话及 身份证号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 设 单 位 申请类别 土地来源 法定代表人 地下 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 区(县) 街(乡) 路(村) 号(组)建设项目地址 划拨自有土地 协议出让 招、拍、挂 地上 本表除已明确由规划局填写的内容外均由建设单位如实填写(填写格式详见样表),如因填写不实而 的问题,概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建筑面 积 层数 非机动车 建 设 意 向 净用地面 积 建筑高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 、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报验线的项目,在经过现场验线核实后填写规划监察跟踪卡,验线意见为合格的可继续开展后续建设工作,意见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应明确提出相关整改要求。涉及需对原批准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变更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须按程序报批相关变更手续后重新放线并申请验线。建设单位整改时间不计入规定的核实期限。
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竣工工程进行核实后认为符合规划的,核发《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类)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不符合规划的,则应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或个人相关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须重新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整改时间不计入规定的核实期限。
(一)验线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报验线的项目,在经过现场验线核实后填写规划监察跟踪卡,验线意见为合格的可继续开展后续建设工作,意见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应明确提出相关整改要求。涉及需对原批准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变更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须按程序报批相关变更手续后重新放线并申请验线。建设单位整改时间不计入规定的核实期限。
(二)竣工核实
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竣工工程进行核实后认为符合规划的,核发《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类)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不符合规划的,则应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或个人相关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须重新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整改时间不计入规定的核实期限。
(一)验线阶段核实内容
主要核实市政场站类工程(含:加油气站、污水处理厂、泵站、垃圾中转站、轨道场站等)各类建构筑物灰线平面位置、退距。
(二)竣工阶段核实内容
1、 道路工程核实内容:总体平面位置(含:道路红线宽度、道路边线位置)、道路交叉口规划控制点标高、道路标准段横断面布置(含:车道数及车道宽度)、道路绿化率、配套管线预埋及其他规划控制、无障碍设施(盲道)、整体景观要求(照片)。
2、 桥梁工程核实内容:总体平面位置(含:桥梁红线宽度、主桥中线及外边线位置、各匝道及桥下道路外边线位置);道路交叉口规划控制点标高;桥梁标准横断面布置(含:主桥、匝道及桥下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车道数及车道宽度);桥下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最小净空高度;桥下空间规划功能;配套地下管线(参照地下管线核实内容);桥梁整体外观(照片)。
3、 地下(上)管线工程核实内容:管线平面位置(含:路由、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位置);管线纵断面(含:埋深、重力流管线流向等)、管径等。地下管廊须核实廊道结构平面位置、埋深及断面尺寸,同时记录入廊管线种类、数量等信息。架空线路主要核实线路平面走向、杆塔位置、架空线高度等。
4、 加油(气)站核实内容:净用地范围及面积;地上(下)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建筑面积及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建筑退距;油罐、加油机及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安全距离;出入口位置;建构筑物外立面色彩与样式(照片);地下管线等。
5、 地铁轨道类工程核实内容:车站(含:主体、地面出入口、过街通道、风亭、冷却塔等附属物)平面位置、埋深、各部分尺寸、净空、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线路区间平面位置、轨顶标高、隧道断面尺寸;配套场站(含:主变电站、控制中心、综合基地、车辆段等)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建筑退距、相关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等,具体核实内容参照房建类项目。涉及管线工程参照地下(上)管线工程核实内容。隧道工程、地下人防商业街等工程项目规划核实内容参照地铁轨道类工程执行。
6、 泵站类工程核实内容:净用地范围及面积;地上(下)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建筑面积及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建筑退距;出入口位置;建构筑物外立面色彩与样式(照片);地下管线等。
7、 污水处理厂类(含供水厂)工程核实内容:净用地范围及面积;地上(下)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建筑面积及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建筑退距;出入口位置;建构筑物外立面色彩与样式(照片);地下管线等。
8、 垃圾中转站类工程核实内容:净用地范围及面积;地上(下)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建筑退距;出入口位置;建构筑物外立面色彩与样式(照片);地下管线等。
9、 变电站类工程核实内容:净用地范围及面积;地上(下)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建筑面积及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建筑退距;出入口位置;建构筑物外立面色彩与样式(照片);地下管线等。
10、人行天桥、供电开闭所、通信基站(机柜)、单位出入口等小型市政工程核实内容:平面位置、各部分尺寸、外观。其中,人行天桥还须核实桥下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行道最小净空、用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