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根据上述职责,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卫、信访、保密、宣传、接待、爱国卫生、绿化、帮扶、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文件及重大文稿的起草;编发审计信息、审计要情;负责编写《审计年鉴——高坪篇》等工作;负责全区审计业务统计和举报工作;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检查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工作;承担机关党务和群团等工作。
(二)法规股
宣传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复核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施审计行政执法和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审计决定的执行;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工作;负责审计决定的执行工作;跟踪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三)财税审计股
负责审计区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及税收征管、区国库办理区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及乡、镇人民政府的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企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区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区政府或区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区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实施对其他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监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区政府要求对其他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或区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审计区属国有金融机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以及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或统一组织的国家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负责审计区属国有担保公司、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区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负责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管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开展对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及有关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绩效审计。组织对区管其他国家建设项目和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施工企业、房地产业的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6名(含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副局长1名)。
局机关工勤人员2名。
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1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按高委办发〔2002〕3号文件规定配备。
(一)取消的职责
(二)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职责。
2、增加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工作职责。
3、加大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职责。
4、增加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及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审计评估工作。
5、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6、加强审计内部信息现代化建设。
根据以上职责的调整,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区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区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乡、镇人民政府的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区级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
7、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区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主要承担对科(局)级领导干部、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或授权、委托的审计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根据高编发[2002]25号文件有关规定,管理南充市高坪区经济责任审计分局。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南充市高坪区经济责任审计分局为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执行)。主要承担对科(局)级领导干部、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依法属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南充市高坪区经济责任审计分局事业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崇川区审计局审计档案文件材料立卷-南通市崇川区审计局
序号 结论性文件材料 有无 归档 1△ 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重要会议纪要 2△ 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的文件材料 3△ 审计工作报告、综合审计报告、专题报告或审计结果报告等 4△ 审计移送处理书 5△ 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回证 6△ 有关部门对移送处理书的反馈材料及意见 7△ 审计决定 8△ 审计决定的送达回证 9△ 审计决定执行结果的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回函,缴款回执,财务调整复印件等) 10△ 审计处罚决定书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暂停拨款通知书,解除暂停拨款通知书等) 11△ 审计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12△ 审计处罚决定书执行结果反馈材料 13△ 举行审计听证会的文件材料 (1) 审计听证报告、审计听证笔录 (2) 审计听证会裁定书或不予审计听证裁定书及送达回证 (3) 审计听证申请书 (4) 审计听证告知书及送达回证 (5) 有关申请处理的请示,审计事项报告
陇县审计局提高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质量
陇县审计局今年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工作中心,突出对重点资金、重点部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不仅对县财政局、地税局、农税局等税收征管部门进行审计,还对16个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使预算执行单位审计覆盖面达到了40%、资金面达到了70%以上。在审计方法上,由过去的收支并重向以预算支出审计为重点转变,既坚持原有的账户入手,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法;
原区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整体划归区交通运输局管理。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高坪区交通局
根据上述职责,南充市高坪区交通运输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南充市高坪区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维稳、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史志年鉴、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督查督办、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拟定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推广工作,培育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市场;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行业在职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和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的相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培训考试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指导全区收费公路的统一运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综合规划股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运输项目的前期(预可研编制、报批、立项等)工作;协调落实项目业主的各项工作;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数据收集、审核、经济运行分析、上报等)及预测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建设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全区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平等竞争秩序;监督管理交通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指导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造价管理和合同管理;指导全区公路、水路及其交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运输管理股
参与制定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制订全区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意见、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计划;负责客运动力投放监督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客货运输企业、车站、汽车维修企业、造船企业、汽车租赁企业、驾校经营行为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水路重点运输的监督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交通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六)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客货运输企业、站场、汽车租赁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造船企业、驾校)安全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对危桥险路和水上交通重大隐患的认定及治理工作;负责水陆运输安全事故抢险预案的制定;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抢险组织实施;及时通报和处理重大交通安全情况;综合分析、统计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实施意见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反恐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
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八)财务审计股
指导和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全区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直接承建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开展国际、省际和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南充市高坪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起草贯彻交通战备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规范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区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畅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区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的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审计局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
中国大陆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31个,地市级审计局434个,县区级审计局3075个。地方审计机关共有工作人员近8万人。
此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根据其《基本法》,设立了审计署;
台湾省也设有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