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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负责组织对本地区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甲级、乙级、暂定乙级)的统计及对企业书面报表的审核工作,并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报表及加盖建设局公章的各市上报数据汇总表(采用建办函[2010]950号附件3表格)上报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将此项工作和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做到数据准确、底数清晰,对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行重点检查。
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监管的分工,明确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承担单位及联系人,并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各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承担部门及联系人员情况表》(见附件二)加盖建设局公章,报送我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邮编:050051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人:闫凌燕
附件:1.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详见河北建设网)
2.各市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承担部门及联系人员情况表(详见河北建设网)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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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十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
各地方不一样,不同类工程也不同,可以查阅定额,有一本专门规定取费标准的小册子,好几年不看,忘了什么名字了
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0/12/23 实施日期: 关于报送 201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建办标函 [2010]95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10 年 12月 30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 经国家统计局批准, 自 2010年起实行 《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以下简称 《统计报表制度》 )。现将《统 计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行业应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内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统计工作。 二、凡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军队系统的除外),须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
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0]179号),今年继续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吉建造〔2017〕14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7]802号)的规定,现就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此次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中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锁的使用加密锁登录,没有加密锁的使用“用户名登录”),填报2017年度各项统计指标 , 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并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报表(网上直接打印)报送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三、相关文件及附件请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最新公告/通知”中查询。
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联系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 系 人:韩志刚 汪吉程
联系电话:0431-8894091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建价发[2016]1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2015〕63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辽宁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的要求,结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实际情况,请各市造价管理部门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统计报表工作。
二、请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企业,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上,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16年2月19日前报送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
三、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应认真并及时对企业所报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网上数据应与书面数据一致。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后,于2016年3月4日前将本市各企业的统计报表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
四、请各造价管理部门和造价咨询企业务必重视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是信用评价及日常管理、考核的依据,请各咨询企业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填写。对于无故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或统计报表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五、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联系人:尤华嘉
联系电话:024-24131254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