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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理办法》以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近期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机制建设情况
1、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2、按照市场决定造价原则,清理制度文件和计价依据;
3、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清单配套制度,特别是全费用综合单价、价格指数调价法两项措施;
4、细化招投标、合同订立阶段有关工程造价条款;
5、培育造价咨询市场,推广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情况
创新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重点是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三)计价活动及造价咨询业监管情况
1、鼓励将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解决结算难的问题;
2、创新工程造价纠纷的专业调解机制;
3、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20号)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
5、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从业行为监管;
6、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
二、检查安排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及华北石油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检查,并于2015年8月底前将检查情况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上述检查内容的检查情况、各市(县)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经验、存在问题及相应政策建议等。
(二)我厅于2015年9月组成检查组对全省进行抽查。抽查程序:听取各设区市(县)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汇报;与地方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座谈,了解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对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准确掌握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蓝政
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张保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2100433B
建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实现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形成社会化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与国际惯例接轨
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国家每年能提供的建设资金极为有限,而国家经济发展对建设资金的需求却越来越强烈。然而,要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就必须对建设项目建造的全过程进行投资控制。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正确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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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设领域先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推动了建设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但作为建设工程管理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由于改革难度较大,敏感性较强,没有完全跟上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已经成为制约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因素,尤其是我国已经加入WTO,国际竞争变得日趋激烈,竞争的焦点是价格,因此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只有深入改革.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才能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才能迎接国际竞争的挑战.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考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考
建办标函[2015]615号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我部决定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14]42号)安排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重点见附件。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省级检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本省(区、市)的检查,并于2015年9月底前将检查报告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二)抽查:我部将于2015年11月组成3个检查组进行抽查,每组检查2个省(区、市)。
1.人员组成:检查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稽查办公室、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组成及检查省份另行通知)。
2.抽查程序:(1)听取汇报。听取省(区、市)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汇报;(2)审核材料。审核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的各项材料,包括政策文件、计价依据、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3)召开座谈会。与地方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座谈,了解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
三、检查要求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准确掌握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中重点内容检查情况、各地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政策建议等。
(三)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联系人及电话
标准定额司 程文锦 010-58933231
chengwj@mail.cin.gov.cn
附件: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11月17日,住建部稽查司副司长朱长喜率检查组来陕,专项检查了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并听取了省住建厅有关陕西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与部分行业企业代表在西安进行了座谈会。
检查组听取了西安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具体工作情况,并与中联西北设计院、中建西北设计院、陕一建集团公司等省内设计、施工、造价领域的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这些企业在全省工程造价改革进程中的工作经验与存在问题。赴咸阳市检查了该市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的情况,并对该市审核及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的各项资料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指出,工程造价改革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落实,继续增强政策支撑与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同时将定额、造价管理方式要与施工方式进一步匹配,体现出总包、分包的概念。建设领域要持续改善行业发展环境,净化市场,推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不断深入。
近日,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确保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全省进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包括各设区市级检查及省级抽查两个环节,将针对各地市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计价活动及造价咨询业监管、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改革、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和计价活动监管机制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造价专业人才水平提升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据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8月底前将自检报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省住建厅将于9月上旬组织抽查工作,届时将抽检3个设区市,采取听取汇报、审核材料、召开座谈会的程序进行抽查。
省住建厅要求,各设区市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中重点内容检查情况、各设区市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政策建议等,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准确掌握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