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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招投标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 SKAO希望但不要求在发布日期两周内,将初步参与意向提交SKAO;
2. 投标截止时间为:英国时间2013年6月10日17:00(需将标书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递交SKAO)。
请有意参与SKA研发工作的国内各有关单位主动与工作包中方对外联络牵头人联系(联系方式见下表),共同做好参与投标的各项工作 。
SKA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投标文件是建筑公司在通过了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以后,对自己在本项目中准备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描述,还有对自己对本项目的施工,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工程的保证条例进行说明的文件,然后发包...
投标的技术标,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这样就是注意要看招标文件的要求都要逐项落实进去的,比如装订顺序、内容要求,表格要求,资质文件等,再有要贴合工程实际,比如框架结构的工程,你弄一个砖混结构的模板上去,肯...
通常意义上讲招标人是法人,公司的领导是法定代表人。
“重庆造”铝板装备最大射电望远镜
8月14日从西南铝业集团获悉,西南铝为我国正在研发制造的全球最大射电望远镜(FAST工程)提供的首批铝材,已于近日交付使用。在这台有着全球第一“天眼”之称的射电望远镜上,约30个足球场面积大小的反射面面板及铝板结构件,全部由西南铝供货,这也是我国铝加工企业在天文射电领域的“首秀”。
“重庆造”铝板装备最大射电望远镜
8月14日从西南铝业集团获悉,西南铝为我国正在研发制造的全球最大射电望远镜(FAST工程)提供的首批铝材,已于近日交付使用。在这台有着全球第一“天眼”之称的射电望远镜上,约30个足球场面积大小的反射面面板及铝板结构件,全部由西南铝供货,这也是我国铝加工企业在天文射电领域的“首秀”。
文件全文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2]214号)要求,由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建设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 13(J)/T135—2012,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6 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100433B
关于规范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的通知
各网络信息平台、住房租赁企业:
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号)及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关于推动我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20〕132号)等文件要求,各网络信息平台在发布租赁房源时,应对发布主体资格及房源真实性进行核验。为规范我市住房租赁房源发布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要求
(一)未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开业申报及资金监管的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租赁房源信息。各网络信息平台可通过与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核验,未对接的网络信息平台,应尽快联系对接事宜,在对接完成前,需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询住房租赁企业开业申报信息及资金监管信息,经查询无开业申报信息、资金监管信息的,不得为其开放房源发布权限。
(二)个人发布租赁房源的,发布房源套数不得超过10套(间)。个人如需发布房源超过10套(间)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租赁房源发布核验要求
(一)通过各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租赁房源,必须经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未经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的房源,各网络信息平台不得发布。
(二)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权属核验的房源应与实际发布的房源一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房源核验码,如查实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房源核验码情况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其他要求
(一)对于主管部门通报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暂停其房源发布权限的住房租赁企业,各网络信息平台应予配合,关停其在本平台的房源发布权限,并确保在主管部门恢复其房源发布权限之前,不得私自向其开放房源发布权限。
(二)对于各网络信息平台展示的存量房源,应尽快下架,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后方可再次进行展示,各项要求于2021年6月11日前落实实施。市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网络信息平台、住房租赁企业执行本通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执行的,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告诫、发布风险提示、暂停房源发布、暂停网签备案、禁止参与试点工作、计入企业信用档案、抄告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渝建[2014]303号
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和我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渝建﹝2014﹞111号)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对列为2014年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计划项目的56项标准进行了强制复审,其中,确认继续有效10项,废止9项,修订37项;对2009年以后发布的91项标准进行了政策性复审,其中废止1项,其余标准继续有效;另有8项标准已列入修订计划。现将2014年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为废止的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
二、确认为继续有效的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14年9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
三、确认为予以修订的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由该标准主编单位按市建委《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9〕61号)文件要求填写《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于2014年12月1日前向我委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我委将通过招标另行选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和有关要求,做好标准的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