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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区 (市、县)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包括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在全市的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 (市、县)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管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
1.将市发展改革委及下属单位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国资委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2.将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涉及其他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另行规定。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县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市审计局内设14个职能处(室),其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会议记录、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负责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秘、保密、信访、档案、后勤行政、统计等工作;管理各项经费;管理计算机局域网;负责车辆、办公楼及其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2、法制处
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负责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收集汇编,研究起草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复核局机关审计项目;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及听证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研究审计政策、法规理论和审计科研课题
3、财政审计处
拟定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审计市级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地方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区、县(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财政审计业务。
4、金融审计处
编制金融审计项目年度总体计划和方案;受省审计厅授权,审计在市的国家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审计地方银行、证券、信托等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组织全市金融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金融审计业务。
5、行政事业审计处
编制行政事业审计项目年度总计划和方案;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政党组织、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驻外办事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全市行政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6、经贸审计处
编制工交、商贸审计项目年度总计划和方案;负责对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全市经贸行业审计;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经贸审计业务。
7、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编制农林水和资源环保项目年度审计总计划和方案;审计市管农林水利资金、资源环保资金、扶贫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区、县(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金、资源环保资金、扶贫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全市的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8、社会保障审计处
编制社会保障项目年度审计总计划和方案;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赈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区、县(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全市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9、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审计总计划和方案;审计监督市属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审计重大技改项目;审计市级基本建设和技改投资公司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市属国有施工企业、国有房地产企业、设计院、国有监理等单位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固定投资审计业务。
10、外资运用审计处
编制外资项目年度审计总计划和方案;审计本市接受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捐助和援助、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审计及外资企业的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全市统一外资审计项目的审计;指导全市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11、经济责任审计处
受组织、人事部门和纪律监察机关的委托,对党政部门正职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审计指示,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全市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12、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综合治理、离退休人员和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考评工作,协助区、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审计机关负责人;组织、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13、计算机审计处
负责并指导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审计;负责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的推进和实施;组织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软件的培训、推广、运用和开发;负责市审计机关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它工作;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和市相关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联系和协调;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计算机审计工作。
14、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贵阳市固定资产审计评审中心
对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建设项目概算进行评审或审计;对施工图预算、招标预算、项目实施中重大变更增加的投资预算、征地拆迁超范围超标准增加的投资预算进行评审或审计;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审查;对工程决算、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或审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周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文玉宏、陈刚
党组成员:李晓林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朱云进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民建或道路与桥梁等对你学的专业工民建应该是对口的吧,对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民建或道路与桥梁的资金运用和账务需要进行审计,所以他要找专业人士。你只要保持好心态,只要你有自己的专业...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B区2100433B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Bim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审计局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
中国大陆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31个,地市级审计局434个,县区级审计局3075个。地方审计机关共有工作人员近8万人。
此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根据其《基本法》,设立了审计署;
台湾省也设有审计机构。
天津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珊珊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张锦琳
天津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维章
天津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红
天津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建国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童仕欢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级审计专员:郑国强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级审计专员:刘金龙
天津市审计局二级巡视员:王银柱
胡卫东 中共深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审计局全面工作;主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联系福田区审计局、光明区审计局。
袁经 深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深圳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局局长, 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局。联系坪山区审计局、大鹏新区审计局。
郑奕新 深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资源环境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外事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重大项目稽察处)、机关党委(人事处)。联系龙岗区审计局、大鹏新区审计局。
宋令芳 深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协助局长分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审计计划、综合。协助局长分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分管综合计划处。联系南山区审计局、深汕合作区审计局。
胡重辉 深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财政审计处处长 分管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联系盐田区审计局。
彭爱萍 深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扶贫、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行政后勤、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分管办公室、资金审计处。联系宝安区审计局。
张志忠 深圳市审计局一级调研员 分管金融债务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分管金融债务审计处、企业审计处。联系龙华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