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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简介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简介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5年1月4日,张庆伟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门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出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定季节、定时期、定重点”的要求和“合法合规、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分季节编制《安全生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指南》的目的

通过分级分行业编制《指南》,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点要素等,按照季节、地域、时点等规律特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一套实用管用的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制度约束,为各级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基本依据,使各项工作、责任、任务“一年早知道”,有利于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的落实,有利于提高各级各部门宏观把控安全生产形势和指导工作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协调性和针对性,切实解决任务不清、措施不力、事倍功半以及被动应付、顾此失彼、打乱仗等问题,克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改进和规范工作方式方法,使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安全监管效能最大化。

二、编制《指南》的原则

(一)依法依规,切合实际。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和要求进行编制,做到于法有据、师出有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进行深入研究,认真总结,集思广益,确保《指南》符合上级要求、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促进安全发展。

(二)系统设计,统筹安排。在全面具体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情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上下对接、部门联动、政企协同,统筹考虑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设计安排,做到统筹兼顾、系统科学、有条不紊。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季节特点、行业特点,突出重点薄弱地区,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规模大、风险大、隐患多、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及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科学把握安全生产特点规律,把握各行业(领域)关键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监管措施。

(四)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整体结构要简单明了,按季度分册。语言描述要通俗易懂,工作安排要直接了当、详细具体、便于执行,使《指南》真正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工具书、指导书、明白卡,使每一个责任部门、责任人都能准确找到自己的责任定位和行为依据。

三、编制《指南》的内容

《指南》分为综合类(指党委、政府)和专业类(指部门或行业)两种。由总体情况、重点内容和编制依据3大部分构成。

(一)总体情况。要对本地区和本部门安全监管情况及背景进行综述,对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定量、定性总体评价,以便有的放矢。政府《指南》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数量、分布及本地区上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概述。部门《指南》要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数量、分布及本行业(领域)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概述。

(二)重点内容。以时间为顺序,按季节划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工作要包括季节(地域)特点、事故案例、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6个要素。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是《指南》的核心内容。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季节(地域)特点。要对本地区气候和地理特点进行概述,全面分析季节气候、区域地理特点和市场变化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把握该时段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规律,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好研判和防控。

(2)事故案例。设区市政府要将本地区10年来发生的工矿商贸企业亡人事故和其他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亡人事故、省直有关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10年来发生的亡人事故的基本情况分季节进行统计,对事故发生的时空分布、事故原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吸取教训,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警示和借鉴。

(3)目标任务。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目标及分行业分阶段的工作目标。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任务分时间节点安排部署,全年性工作任务分季度进行安排部署。

第一季度要充分考虑人流、车流、物流集中,企业停工、复工多,员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清醒把握“2·28”现象的规律性,突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谋划和安排部署,“两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任务。

第二季度要充分考虑企业进入生产旺季等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三违”、“三超”。

第三季度要充分考虑高温、高湿、高热、雷雨、洪水多等特点,突出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任务,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季度要充分考虑冬季天干物燥,雨雪冰冻灾害增多,易发生道路交通、火灾重特大事故,工作容易松懈、思想容易麻痹等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突出保任务、保指标,对各项工作“回头看”,巩固前三季度工作成果。

以上是按自然季节分析形势,安排工作。但是地区间气候差异较大,有些工作季节特点不明显,有些工作要跨季度进行实施,因此,各地区、各部门不要死搬硬套,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有些工作作出符合实际的安排部署。

(4)工作措施。既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又要充分考虑上级的安排,研究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既要着眼于促进责任落实,从工作安排部署、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实地调研、述职考核、落实制度等方面制定措施,又要着眼于推动工作落实,着重从隐患排查、监察执法、暗查暗访、督查督办、通报点评、约谈问责等方面制定措施。每项措施都要作出刚性的要求,确定工作对象、方式方法、工作标准、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明确怎么干。

(5)责任单位(责任人)。每项工作都要注明责任单位。属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履行的职责和完成的工作,要列出相应的领导名单。

(6)完成时限。每项工作都要注明完成时限。有的工作要与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时间节点相吻合。

(三)编制依据。每一部《指南》都要列出与目标、任务、措施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要文件和行业标准的题目。根据需要,也可附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职责等相关配套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编制《指南》,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和长效机制,对新形势下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考、新谋划、新摆位。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领会、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思维、战略思维、法制思维和科学思维,切实加强对《指南》这项安全生产创新性工作的领导。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研指导,亲自组织编写,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抽调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标准,有实际工作经验,有统筹谋划能力,有较好文字水平的人员组成专门编写小组,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博采众长,提炼总结。使编制的《指南》合法合规、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覆盖面全、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成为新常态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搞好协调、按期完成。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倒排工作进度,扎实推进《指南》编制工作。省、市两级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加强督促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指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按期完成。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指南》起草工作,并报省安委办审查。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15年2月10日前报省安委办备案。

各设区市要按照省长办公会的要求,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编制《指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各设区市将此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各设区市安委办要对各县(市、区)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编制的《指南》进行审核备案,整个工作于2015年3月底前完成。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月10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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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简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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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简介文献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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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车间 /部室: 汛期已至,为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特发 布汛期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工作安排,请各车间 /部室员工认真传阅,以防止汛 期安全事故发生。 一、汛期安全注意事项 1、厂房内电控室、配电柜、电源箱等带电设备处易出现漏电现象,作业人 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2、电焊机停放区域应注意保持干燥,防止漏电现象发生。使用焊机作业时, 要佩戴干燥的劳保用品防止触电现象发生。 3、储存化学品仓库应该注意防潮,防止化学物品之间因潮湿后发生化学反 应。 4、汛期时,要加强电气设备、设施,特别是室外电气的检查,避免漏电、 触电事故的发生。 5、雷雨天时,禁止站在山坡下,防止突然山体滑落。禁止在树下躲雨,防 止雷击事件发生。 6、防汛物资要统一存放,禁止挪作他用。 二、汛期安全工作安排 1、请各车间 /部室认真组织员工进行汛期安全教育

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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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冬季安全生产 关 于 工作的通知 冬季安全隐患排查 公司各系统,车间、单位: 冬季来临 , 当前正进入冬季事故高发期,又是各项工作的繁忙时期,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显得十分艰巨。按照公司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 , 为确保全公司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有效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 生,现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季是事故的频发期,各系统车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冬季安全生产 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 采取更加坚决果断的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加强组 织领导,认真分析本系统车间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冬季安全工作特点,结合 日常工作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

[四川]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连续发出《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5号)和《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6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6〕16号)与《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6]31号),对“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现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切实抓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   (一)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须臾不可松懈,要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节日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产形势稳定。   (二)防患未然,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五一”节日前后,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本辖区施工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包括项目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及总监在岗履职情况,项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情况。   二是重点排查基坑(槽)、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工地围档、材料堆场、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塔吊、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及安全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登记造册,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限期完成整改。   三是对存在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制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监理企业是否制定相关监理细则并有效实施旁站监理,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防止坍塌、高处坠落、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严格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源头管控,加大市政公用行业及风景名胜区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要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城镇燃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同时,加强市政管线安全巡查和监管力度,坚决清理占压燃气、供水、供热等管网设施的违章建筑和集贸市场,杜绝建筑施工开挖挖断供气、供水、供热等市政管线现象的发生。大力查处扰乱液化石油气市场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灌装、使用、周转等环节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要严格监管监控,狠抓整改落实。各市县要针对全省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居民入户天然气管线使用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整治,并做好相关预案。同时,继续加强燃气储罐场(站)、汽车加气站、供水水厂等重要场站的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制度,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要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安全措施和保卫工作,做好反恐防范,防止人为破坏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重点排查,合理疏导。对城市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各类游乐设施、供电设备、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架空索道、缆车及易发生事故的其它交通工具和运输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凡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违反操作技术规程的一律停止运行。所有设备电路布线要规范,严禁乱拉乱扯,防止游客出现摔、碰、触电、器械伤害等伤亡事故。同时,要根据假日旅游形势,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加强游人运力调配,增设游览线路,防止游客过于集中。对游客集中和情况复杂地段,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值勤管理,及时有效疏导,切实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   (四)严格值守,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五一”期间值班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做到全天候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脱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对于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分析和查找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高发类型,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到不留死角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实施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公示公告、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把重大安全隐患当做事故来处理,严格落实隐患挂牌督办制,实行隐患问责。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1、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对易受暴雨侵袭、雨水浸泡的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下沉式立交桥及排水泵房、建筑工地周边、城市低洼地带、城市易涝区的排水井、窨井盖和地下排水管线进行检查和疏通,保障道路通畅和运行安全。二是加强对汛期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和重点用水单位的水质检测,优化运行调度,确保水质安全。三是督促垃圾处理运营企业加强汛期垃圾处理设施检查维护,认真排查垃圾处理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等配套设施,填埋场填埋气导排、防爆、灭火设施,焚烧厂管道、阀门等设备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填埋场四周排水通畅、坝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四是组织对燃气管道设施和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液化石油气储存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五是督促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游乐园、供排水等单位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做好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和有关防灾避险标识的检查、加固修缮及游乐设施的检测检验,完善游客疏导和信息发布制度。   2、开展既有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的安全排查工作,建立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做好老旧房屋屋面和地表排水、防渗防漏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清淘平房院落下水设施,疏浚低洼院落排水明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从源头上防止既有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督促有关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认真排查建筑物幕墙、大型户外广告牌等设施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大风引起坠落事故。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完善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3、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督促施工企业认真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密切关注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相关作业。三是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坍塌和坠物伤人事故。五是在高温酷暑天气,合理调配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施工现场要准备充足饮用水和防暑药品。六是加强汛期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妥善保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七是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汛教育,讲解有关的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紧密配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建立完善汛期雨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援机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组织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在汛期到来时,要求各单位确保防汛领导班子、工作队伍、措施和物资落实到位,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抢险。三是建立汛期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四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监管,严肃追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巡护,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对由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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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简介

文件全文

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河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林业实际,现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入汛期,高温酷热、强降水、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发生安全事故的机会也随之增加。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汛期特点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主动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对策措施,积极防范各类生产安生事故。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安排部署,努力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职责权限,逐级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因责任不落实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防范安全事故

今年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应对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和防范遏制重点领域安全事故为重点,着重做好防洪、防汛、防滑坡坍塌溃坝、防泥石流、防火、防爆、防雷击、防触电、防砸伤、防暑降温等工作,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特别是开展旅游的单位,要对景区景点的公共设施、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缆车、索道等运载工具进行全面安全检测,对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漂流等旅游项目要进行安全评估,在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山林地段设立警示牌等,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增加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防灾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以开展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教育方式,加强对防暑降温、防触电、防雷击、防汛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一是要教育职工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三违”思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要在认真落实防高温曝晒、防暴雨、防雷击等措施的同时,组织好各项实战技能演练,提高职工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要把汛期安全教育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人人懂安全、时时查隐患的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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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简介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着力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应对灾害事故更加有力有效有序,切实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四为四高两同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压实安全责任,着力构建安全应急工作新格局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列入干部培训内容,邀请省级以上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安全发展的能力。

  (二)着力构建安全应急工作新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救援、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救援、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救援,以申报国家安全发展试点城市为契机,试点推行城市生命线工程,确保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到位,形成“安委会、总指挥部抓总,专委会牵头,部门负责,属地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政府属地责任。认真贯彻《太原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判形势,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配足配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人员,整合优化基层安监站,健全乡村(社区)安全员队伍,加强基层建设。

  (四)压实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三必管”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建立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严厉打击惩处非法违法行为。联防联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坚持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太原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带动企业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责任保险。

  (六)严格巡查考核。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安全巡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巡查考核结果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惩挂钩,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七)严肃安全问责。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符合约谈条件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整改落实情况督办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取消标准化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事故企业复工复产验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二、加强安全防控,着力打赢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

  (一)坚持源头预防。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设计和建设遵循“安全第一”原则,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格执行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二)强化风险管控。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督促企业加入双重预防平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现线上线下差异化动态监管。加强企业班组建设,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风险消除隐患。

  (三)推动科技强安。紧扣“科技强安、创新驱动”主题活动,在城市生命线等重点工程积极推广先进设备设施,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继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面助推安全城市建设。

  (四)持续达标升级。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炭企业生产矿井、规模以上非煤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及配套选矿厂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煤矿。强化瓦斯灾害防治,深入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对灾害突出矿井大力实施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抽采达标。年底前,完成井下排气标准在国Ⅱ及以下防爆柴油机改造或更换任务。继续推行防治水专家技术服务工作,构建完善煤矿防治水管理体系;强化防治水“三区”和生产矿井年度采掘计划“双红线”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规定和格式化综合探放水程序,突出抓好探查和疏放整治,做到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五条规定,持续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提升尾矿库监测预警能力。

  3.危险化学品。严格控制高危项目落地,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具备紧急停车功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深入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年底前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未投入使用的,一律停产整顿。

  4.城镇燃气。持续开展管道液化气、管道轻烃气置换天然气。推动老旧庭院燃气管线改造。继续推进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将灶具连接用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软管,将单气嘴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启动带熄火保护灶具更换工作。组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站安全管理工作。

  5.建筑施工。组织开展建筑、公路、水利桥梁等专项整治,强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承包、转包、分包和未经批准私自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防高空坠落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

  6.交通运输。持续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以“四好农村路”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抓手,开展长下坡、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行动和农用车专项整治。

  7.消防。突出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密闭半密闭空间、文博古建筑、危化品企业、“多合一”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高风险场所领域,分类治理,全面推动“智慧消防”建设,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

  冶金工贸、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民爆、餐饮、文旅、教育、卫生、农机、电力、物流、寄递、水务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三、推进依法治理,着力强化安全基础实现本质安全

  (一)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并落实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分类监管制度,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参照制定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方案,找准监管重点,集中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精准监管、精准治理。

  (二)严格检查执法。采取计划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五项制度。加强与“放管服效”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予以上限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

  (三)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互联网 监管 执法系统,促进安全监管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精准监管执法。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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