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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33万条。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80万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公开信息53.14万条,其中市本级6.21万条,县(市、区)级46.93万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市政府各部门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开本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部门有独立网站的,也在独立网站相应栏目公开了部门职能情况。2014年9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赣市府发〔2014〕21号),决定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350项(含行政许可3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0项)。目前,目录已在市政府网站、各审批部门网站对外公开。同时,全面清理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规范了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期限、收费标准等信息,统一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外公示。二是推进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定了《赣州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 (试行) 》,对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各行政执法机关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要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或选择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2014年,全市共公布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1条。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扩大了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在2013年大余县、宁都县、会昌县、石城县等4个县预算公开试点的基础上, 2014年10月31日前,全市18个县(市、区)均已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等网站上公开了政府总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二是统一了公开时间。市本级专门下发了《关于编制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通知》,明确2015年起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集中时间将部门预算(涉密部门除外)和“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三是细化了公开内容。下发通知要求市直单位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2015年起将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末级科目,并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时,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良种发放及一事一议项目等45项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规范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范围,细化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内容。四是推进了审计结果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收支审计、有关行业或专项资金综合审计以及重要资金、建设项目及政策执行情况等审计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认真做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信息公开。加大征地拆迁计划、公告等相应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的信息,落实征地报批前公告、确认和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被征地者知情权。全年共公开征地拆迁公告11条,并发布了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公告补偿安置办法、地价等相关信息。加大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在网上公布了中心城区年度土地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全年累计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42条。二是推进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房管局政务网站上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题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责任人,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扎实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七公开”工作。三是推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公告、公告公示、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等,均在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落实了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招标和非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均在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公开。实行单一来源项目审前公示制度,及时地公开了采购原因及唯一供应商名称。规范了政府采购信息特别是成交信息及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四是推进了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市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均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按法定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项目信息56起。同时,通过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对社会关于重点工程相关情况的投诉进行答复,共处理投诉46起;通过赣州市重点工程信息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公布市重点办联系方式,共受理电话咨询83起。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了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赣州教育网、政务公开栏、《赣南日报》(教育周刊)等形式,主动向公众主动公开高校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信息,公开高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用途和使用情况及各类资金和助学物资发放等情况。二是推进了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了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向社会公开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结果和资金安排等信息。三是推进了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办公大楼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卫生信息和卫生统计信息,重点公开了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机构环境、医疗服务信息、特殊服务告知、服务价格及收费等情况。做好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特别是2014年的“革登热”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推进了就业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时发布涉及人事人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民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动态信息、政策措施等,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和服务对象通过信息平台了解情况。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了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了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并在市环保网上环境质量发布专栏和市环保局官方微博中,发布赣州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和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月报。推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对全部建设项目实行“六公开”、“三公示”。推进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在赣州环保网开设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专栏,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总量减排等相关信息。二是推进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了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公开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表,逐步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加强了关键时期和极端天气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高效快捷地发布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加大了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强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督办单位及整改落实等情况。三是推进了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我市出资监管企业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情况,公开出资监管企业在振兴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重大措施及执行情况。全年共公开反映我市国资发展、国企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相关信息150余条。四是推进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全年共利用手机短息和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和预警信息17 条。对开展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公示,市本级公开处罚了14件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公示曝光,曝光企业 17 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招商引资等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手机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所有县(市、区)和绝大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也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4期,公开政府信息61条,包括市政府发号文19篇、字号文26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21篇、字号文17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4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26场。专题发布了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两周年和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情况。市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了“百日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情况、2014年高考中考工作,“财源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实施情况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4.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市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广播电视台、中国赣州网。
6.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主要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7.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利用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编印免费宣传书籍向广大民众发布政府信息。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
2014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5件,其中市本级受理164件,受理方式为网上平台申请145件,信函申请19件,内容涉及政策文件、公共服务、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等方面;县(市、区)级受理21件(赣县1件,上犹县2件,崇义县2件,南康区2件,大余县1件,信丰县1件,龙南县3件,全南县2件,于都县1件,兴国县3件,瑞金市1件,会昌县1件,石城县1件),受理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3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4件,信函申请4件,内容涉及征地拆迁、国土、林业、果业、住房保障、社保、医保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市本级145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12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已予以公开;有2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依法依规进行了部分公开;有4件因内容涉密或其他原因不予公开答复;有13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有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县(市、区)级21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有19件已公开答复,“不予公开”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市、县(市、区)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因内容涉及地方政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不予公开。
四、2014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2014年,我市共有1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其中6件因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或受理前已经履行公开职责而驳回了行政复议申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有1件被依法纠错,责令对申请人进行公开答复;有3件得到调解处理。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诉讼2件,均因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或受理前已经履行公开职责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提高,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均衡。由于经办人员经常变化,业务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造成少部分单位发布信息不够全面、规范、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监管难度大。由于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是统一的平台,难以应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基层单位监管。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不断加大,依靠人工监管的难度较大。三是应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不高。各地、各部门应用网站、报刊、电子公告栏等传统媒体公开信息较多,对人民群众喜欢的新媒体等形式应用不多,尚无法有效应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拓展公开新渠道。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切实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一)主动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强化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力度,充分公开行政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深入浅出解读好重大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热点,结合群众的关注点,邀请专家学者、实际工作人员、第三方研究机构等多角度、多侧面解读,把重大政策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决策背景讲清楚,把重大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
(三)跟踪回应社会热点舆情。完善协调机制,创新表现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跟踪发布动态信息,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四)强化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充分吸纳网络新技术、新业务,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自适应等新技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把握新媒体、多媒体传播规律,运用数字化、图表化、可视化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表现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培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团队,形成稳定的支撑力量。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力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和加快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大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丰富载体,加强督查考核,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研究中心主办的2014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活动中,总分在全国30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11位, 进入全国政府门户网站先进行列 。
(一)高度重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一直以来,赣州市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国办发〔2014〕12号文、赣府厅字〔2014〕63号文下发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立即做出指示,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等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在深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赣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上将国办发〔2014〕12号文、赣府厅字〔2014〕63号文精神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要求分期进行刊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抓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建立党务政务信息通报和规范新闻发布申报备案制度的函》、《新闻发布工作30条》、《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等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积极应用检查、评议等方式加强督查工作,每月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丰富载体,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一是建设了政务微博群信息公开平台。目前,全市已开通认证政务微博80余个,并全部纳入“赣州发布厅”统一管理,全市政务微博矩阵初步建成。二是积极应用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全市性重大活动等,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发新闻稿等各种方式予以解读。2014年,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226场,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冷新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光华,市政府副市长胡聚文等市领导先后出席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两周年和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情况。市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了“百日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情况、2014年高考中考工作,“财源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实施情况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四)主动作为,推进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和政策解读专家库,积极应用新媒体、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回应。对《赣州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赣州市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等市里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积极组织专家、媒体进行解读和宣传报道。同时,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冷新生、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满松,南康、信丰、寻乌、会昌、石城等县(区)主要领导,市发改委、农粮局、财政局、环保局、工信委等部门负责人先后通过网站与网民开展了在线访谈,认真倾听网友意见、建议和诉求,进行互动交流;35个政府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政,回答网民提问516条,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
您好,可以拨打当地的政府热线,或者去官网上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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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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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的目标,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制度规范,开展宣传培训,强化督查指导,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部门,抽调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的“三个到位”;二是各县(市、区)政府、赣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均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均能对照《条例》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工作格局;三是建立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均安排了一名以上掌握信息比较全面、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加强了督促检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督查制度,通过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新的形式。今年我市在加强政府综合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公报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同时,着重抓了新闻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并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延伸发展。目前,在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同时,还积极争取了2万元资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查询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四是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网站专栏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规范,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有效推进;五是结合“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建立了《赣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加强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二是建立了《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和“全面审核”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建立了《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通过聘请社会评议员,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的要求,市政府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商界中聘请了9名社会评议员,对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社会评议;四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工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五)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按照职责及不同的学习培训目标,将培训对象按照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三类,分层次、有所侧重地分别组织学习培训。市、县(市、区)两级全年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班30余期,培训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2000多人(次),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作用,采取访谈、聚焦、报道、标语和组织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引导群众了解、学习、使用《条例》,营造《条例》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典型示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分类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点评存在的问题,典型引路和通报督促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年全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691条。加上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601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信息289条,网站公开信息285442条,网站公开信息中市本级25520条,县(市、区)级2599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手机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设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还与市级机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建立了链接,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六期,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包括市政府令5条,市政府发号文35篇,字号文42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40篇,字号文17篇,工作研究文章7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12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8次,发布政府信息18条,主要包括十大体系支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渡难关、民生工程建设、首届中国(赣州)国际脐橙节暨首届中国(赣州)新农村电视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整治工作、全市发展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4.公共查阅点。在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4万多件、电子目录20多万条。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 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电视台、赣州广播电台、中国赣州网。除通过媒体正常发布政府信息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与赣州电视台合作开通了“就业面对面”栏目,以宣传我市帮扶返乡农民工的政策,目前已播出一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
2009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9件,其中市本级受理2件,受理方式均为网上平台申请,内容都是涉及房地产管理方面;县(市、区)级受理67件(南康市35件,于都20件,龙南5件,全南5件,赣县2件),受理方式分别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等(网上申请22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信函申请6件,当面申请35件,其他形式申请3件),内容涉及领导分工、人事信息、新农村建设、土地政策、房屋拆迁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市本级2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已全部答复,且都属于“同意公开”的内容,已依申请予以了公开。县(市、区)级67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45件,“同意部分公开”22件,“不予公开”7件,“非政府信息”2件、“信息不存在”5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市本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县(市、区)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因内容涉及地方政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不予公开。
四、2009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级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2009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级都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进展不够平衡。主要体现在县(市、区)之间进展不平衡、市直单位之间进展不平衡和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平衡。二是少数单位公开不够及时。有一些动态信息和已经变化了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三是少数单位公开不够全面。个别部门(单位)仍然沿袭传统办法对外公开政府信息,造成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不够广,一些该公开的特别是群众比较关注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效果。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市将继续按照《条例》和中央、省里的有关要求,强化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拓展形式,认真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加强领导,履行好工作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切实做到“两个明确”、“三个确保”,即:明确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推行。
2.及时更新,保持工作常态化。一是加强调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政府信息发布沟通渠道,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二是加大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外,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及各种信息,必须依法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尤其要加强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发布;三是加强督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常态化,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公开不及时、工作不落实或不到位的,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3.努力创新,不断拓展公开形式。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作用,全力保障赣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及时维护更新,并整合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科学分类,方便公众查询、检索;二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完善即时发布、议题设置发布机制,重点加强对新闻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完善和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众场所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设置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等电子查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四是拓展公开形式。在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市民信箱、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基础上,积极拓展使用手机报、短信平台、政府热线等新的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性和便民性。
一、概述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和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大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研究中心主办的2013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活动中,获2013年全国地级市“政府透明度领先奖”。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一直以来,赣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好今年(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冷新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光华多次强调,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切实加强9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我市及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和单位。要求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通过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为抓好部门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起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3〕28号),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媒体信息发布、加大工作机制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措施5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完善了绩效考核工作指标。从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投诉举报、完成布置工作等方面细化、量化了指标,促进各地、各部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的日常规范化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常态化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月度通报、下督办通知等形式,督促各级、各单位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检查,市国家保密局组织社会评议员、有关部门人员,对市民宗局、市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定南县、安远县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督促各级落实“谁制定、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开展;三是实行主要领导通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当月未公开信息、工作不规范且长期滞后的单位,则采取给单位主要领导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进行通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工作。
(四)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文件精神,我市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并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3年,全市共举行33场新闻发布会,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赣南脐橙果品安全、“中国光彩事业赣州行”活动、“海峡两岸客家高峰论坛”和“赣台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发布。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并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做好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等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目前,有市财政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等57个部门(单位)和章贡区、大余、上犹、瑞金、定南、兴国、于都等16个县(市、区)开通了政务微博。有35个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政,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对网民投诉、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和回复。
(五)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一是开展新媒体管理应用等业务知识培训。我市专门组织了全市政务微博管理与引导专题培训班,全市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226人参加了培训。上犹、于都、石城、崇义、安远、寻乌等6个县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应用知识、政府门户网上报信息业务等专题,牵头组织举办了多场专业知识培训,培训人数达1000余人。二是加强现场指导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办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经常下到基层单位检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指出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三是实行远程指导培训。市本级、定南、南康、瑞金、信丰、寻乌、石城等县(市)通过建立工作QQ群,进行“一对一”、“一对多”远程交流和指导,并制作电子演示文档、文件资料分发给经办人员,开展网上学习和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17万条,同比增长56.56%。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47万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公开信息51.93万条,其中,市本级1.44万条,县(市、区)级50.49万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后,我市政府领导立即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市政府各对口落实的14个牵头部门根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上进行了刊摘,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全市上下形成了合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及文件。认真做好了国发〔2013〕19号文件及国务院第五、第六批取消和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共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8项,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7项。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大幅精简和调整,市级原有行政审批项目597项,保留262项,精简335项,精简率56.11%;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1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相关精简和调整项目由各职能部门进行了调整和公开。同时,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应用信息化手段将行政审批单位的所有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问题咨询及办理结果,通过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并对行政审批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电子监察。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财政外网对外公开了市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基本实现了市直部门对外公布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同时,指导县(市、区)开展“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将大余、宁都、会昌、石城等四个县列为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县,目前四个县均已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市级“三公”经费决算将从2014年起实现对外公开,并选取了南康区、上犹县、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实现50%的县(市、区)“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2015年实现市县“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同时,加强了公务接待费专项审计,强化“三公”经费审计情况的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市房产局网站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题栏,系统地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责任人,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还将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做到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七公开”。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了市食安办、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范围,要求做到该公开的一律公开。2013年依法公开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及时公开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公开。稳妥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对人民群众尤为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主动公开,快速响应,及时向公众公开重点整治工作信息,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目前,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已发展到5个气站、2个水站。在市环保网站开设了空气质量日报和水质月报专栏,每天发布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了环境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对全部环保建设项目实行“六公开”、“三公示”,即:公开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材料、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期限;环评文件受理前公示、审批中公示、审批后公示。同时,主动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上市环保守法核查等信息公开,通过政务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对外发布相关办事指南、工作规程、审查标准等。积极推进国控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环保网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专栏,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总量减排等相关信息。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通过改版“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扩大了网上查询、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审批、办证等服务项目和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安全生产12350隐患举报电话建设。同时加强了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了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加大了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大了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全年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366条,发布安全预警信息108条。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整合各类信息发布资源,发挥报刊、电视、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传播媒体的作用,将价格座谈会、政策告诫会、听证会等价格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根据国家成品油调价政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12次;对取消的53项和免征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调整了收费标准的项目通过主动公开方式发布信息,及时公开了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制度。全年发布有关物价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信息408条。充分利用赣州物价信息网,受理咨询526件、投诉378件,已处理894件,办结及满意率为98.89%。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国土部门网站公开了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上公开了相关项目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信息、建设用地审批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编纂了《房屋征收实用法律手册》、《房屋征收实施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详细明确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要求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抓好“两个层面”、抓住“八个节点”、落实好“十二个方面”内容的信息公开。两个层面为:政府层面的网络、媒体和工作现场层面的标语、公示栏、咨询室;八个节点为:调查登记、方案公示、专家论证、决定公告、评估机构确定、协商签订协议、补偿安置兑现、资金使用审计;十二个方面内容为:分户调查情况、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订情况、征收决定、征收范围、建设方案有关批文、分户评估及补偿结果、安置房屋及资金使用情况、征收工作流程及评估实施单位和人员情况、征收相关法律、举报投诉电话、资金使用审计情况等。
9.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赣州教育网”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全过程公开教育民生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在市教育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赣州教育网上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幼儿园学校收费办法及标准。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制度,实行网上录取。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六公开”制度;高中招生政策提前网上公示。及时公示教师资格申办和职称评聘的评审范围、评审条件、评审要求和评审结果。2013年累计主动公开教育各种信息3568条,网上咨询教育回复近4000人次。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机构专家信息和网上预约挂号信息、科研机构专家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招商引资等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手机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所有县(市、区)和绝大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也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6期,公开政府信息97条,包括市政府发号文11篇、字号文49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11篇、字号文19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6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全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33场。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国光彩事业赣州行”活动、“海峡两岸客家高峰论坛”、“赣台会”和赣南脐橙果品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发布。同时,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还举办10场在线访谈,主动发布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赣南苏区旅游产业振兴发展、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2013高招政策解读等方面内容。
4.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市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电视台、赣州广播电台、中国赣州网。
6.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主要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7.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利用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编印免费宣传书籍向广大民众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
2013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0件,其中市本级受理121件,受理方式为网上平台申请51件,当面申请53件,传真申请2件,信函申请15件,内容涉及政策文件、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城乡规划等方面;县(市、区)级受理59件(章贡区6件、上犹县6件、崇义县2件、大余县6件、信丰县1件、龙南县11件、于都县17件、兴国县9件、石城县1件),受理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3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51件,信函申请5件,内容涉及城市规划、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改革、公务员管理、物业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教育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市本级121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101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已依申请予以了公开;有13件因内容涉密或其他原因不予公开答复;有3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县(市、区)级59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有50件已公开答复,“不予公开”9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市、县(市、区)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因内容涉及地方政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不予公开。
四、2013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2013年,我市共有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分别因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存在、受理前已经履行公开职责而驳回了行政复议申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提高,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重视,加上经办人员经常变化,造成发布信息不够全面、规范、及时。二是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三是由于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刚起步,各地、各部门人员应用新媒体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根据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督查考核,深入细致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问题的公开力度,深入推进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同时,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主动回应公众关切,适时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强化督查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范围。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以后,市、县两级政府都及时调整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于都、崇义等县还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里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县(市、区)也是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任组长。同时,各级还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抽调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的“三个到位”。如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农粮局、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等单位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均能按照上级的要求,配备一名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编制、审核和发布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工作格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和网络保持了正常运转。
(二)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新闻发布、社会评议、内容保障等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长效开展。为确保制度落实,各级还制定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如南康市制定下发了《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南康市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制度》等工作制度,逐级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规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兴国县建成了覆盖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从“大管理”向“小管理”的转变,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随时有安排、随时可在第一时间通知到位、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切实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并严格进行考核奖惩。一是市、县实行月通报制度。组织专人和社会评议员日常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监督,实行每月一检查,每月一通报。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报设立“社会评议专栏”,及时刊登社会评议员的评议意见,在月报中指出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需改进的工作。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则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了读网督查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定期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进行审查和搜索,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各单位整改,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清理了不宜公开的信息。章贡区、赣县对各部门、各单位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进行了具体划分,落实到具体乡(镇)和部门。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机关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核。结合机关效能年建设,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对工作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扣分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寻乌县、会昌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大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四是开展不定期检查。组织以市政府名义重新聘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员,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促各级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五是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调度。先后对26个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的市直部门进行了现场工作调度;对4个连续两个月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办。通过督促检查,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深化公开内容,突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进一步拓宽。一是向社会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及时公开了《赣州市2010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财政、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会昌县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低保资金发放、救灾资金等以村为单位,由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规范张贴公示表,公示政策、标准和金额。二是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涉及重大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181件、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批复文件115件、投资计划下达文件47条、300个重点招商推介项目。市发改委建立了“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查询系统”,设置“赣州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平台”,公布预选承包商企业591家,公布限制投标承包商企业17家。三是积极主动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有关信息。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的监督管理,对网民投诉、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和回复。市长信箱回复率显著提高。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跟踪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对网友提出的投诉和意见及时进行汇总和上报处置。
(五)丰富公开方式,注重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围绕便民实用,注重实效,在抓好平台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还着重抓了政府综合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公报、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绝大多数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建起了政府信息公开触摸查询平台和政府信息查阅室;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如市教育局在“赣州教育网”上开通“局长信箱”,认真受理教育方面的信访件,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社会监督;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通过设置政府信息电子信息屏、公告栏、触摸查询平台、短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接待窗口,为需要进行信息查询的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上犹县、信丰县在县中心广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政府信息;于都县开通了“政府热线”电话;信丰县使用手机报、短信平台等新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龙南县县直部门、乡镇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墙),定期公开单位信息。安远县在电视台开设了“百姓热线”栏目,每周邀请一个单位做客栏目,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广泛性和有效性。
(六)培训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市、县两级每年都会牵头组织举办专业知识培训,邀请专业人士授课,对市、县各部门和信息中心的经办人员进行全面轮训,力求建立一支业务精良的信息公开队伍。市、县累计举办了160多期大型专题培训班,培训人员万余人次。二是采取以会代训形式,专题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调度会,现场点评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小范围演示、讨论交流和印发书面培训材料等方式积极开展以会代训,督促相关单位改正存在的问题,提高业务水平和规范信息公开。三是现场指导培训。市、县两级经常组织社会评议员和部门下基层检查。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纠正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四是实行远程指导,快速解决问题。市本级、南康、大余、龙南等县(市)通过建立QQ群,利用信息网络,进行“一对一”远程交流和指导,并制作文件和电子演示文档分发给经办人员,开展网上学习和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1458条,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1177条,同比增长80.47%。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076条,新闻发布1250条,公共信息查阅场所等公开的信息243878条,网站公开信息845463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中市本级55578条,县(市、区)级7898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手机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所有的县(市、区)和绝大部分的市直部门和单位也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6期,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包括市政府令1条,市政府发号文18篇,字号文40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26篇,字号文20篇,工作研究文章1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10篇,政府工作报告2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全年市政府共举办新闻发布会9场,发布政府信息16条,主要内容包括应对食盐恐慌性抢购工作、全市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1年高考中考工作、赣县7.11挖掘机致人死亡事件、赣州市第三届运动会、第三届中国赣州国际脐橙节、全市公安工作和赣州开发区建设工作。
4.公共查阅点。在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全文45569件、电子目录25万条。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电视台、赣州广播电台、中国赣州网。
6.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利用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编印免费宣传书籍向广大民众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
2011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件,其中市本级受理96件,受理方式为网上平台申请59,当面申请35件,传真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内容涉及政策文件、公共服务、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等方面;县(市、区)级受理105件(章贡区4件、赣县2、上犹县10件、崇义县11件、大余县4件、信丰县8件、龙南县1件、全南县2件、定南县2件、安远县13件、于都县15件、兴国县12件、瑞金市7件、会昌县6件、石城县6件、宁都县2件),受理方式分别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04、传真申请1件,内容涉及房地产、林业、国土、企业改制、交通管理及道路、社保、医保、闲置土地再利用、“三公”消费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市本级96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79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3件属于“部分公开答复”的内容,已依申请予以了公开;有13件因内容涉密或内容不明确不予公开答复。县(市、区)级105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有101件已公开答复,“不予公开”4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市、县(市、区)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因内容涉及地方政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不予公开。
四、2011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2011年,我市信丰县政府有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人民群众的需求,特别是对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县(市、区)之间、市直部门(单位)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二是各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存在不规范问题;三是有的单位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不及时,特别是一些单位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三公”信息,还没有做到及时公开。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督查指导和考核,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努力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速提质提效。今后,将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涉及民生和工作落后单位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便捷地公开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和远程指导、专家授课等形式,全面、系统的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力求建立起一支业务精良的信息公开队伍,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参差不齐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