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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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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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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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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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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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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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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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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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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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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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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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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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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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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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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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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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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8053.2 |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应该不可以,但是可以申请复查,你看下相关规定。
先补缴,然后带上身份证,,如已婚需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及,公司出具的盖公章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的单位对于补缴的情况说明(何时补缴几月的公积金,什么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和首付款收据复印...
2019年贵州省体育局在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按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从聚焦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以公开促规范,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聚焦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加大制度规范建设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等五个方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贵州省体育局认真按照《条例》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专栏下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意见箱、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双公示等8个栏目,其中信息公开目录中又分列了机构概况、政策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数据图解等4个子栏目,每一个子栏目都将相关信息进行了细化分类,以便于社会大众获取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483条,其中涉及体育赛事、体育政策、人员信息、体育相关数据、体育项目招标采购、运动员信息、体彩公益金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接到依申请公开共3件,其中网络申请件3件。主要涉及体育场馆数据统计、体育产业数据、足球发展规划等内容,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落实了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按季度分析了依申请公开收集办理情况,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审批制度,建立了省体育局信息报送平台,政务信息通过三审制后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进行公开发布,强化了政务信息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后及时进行监测追踪,需要完善更新的及时进行完善更新,需要监测舆情的及时监测舆情。三是涉及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及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进行调整更新。四是通过建立海云平台,完善了全省体育系统报送政务信息的渠道,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
(四)平台建设。贵州省体育局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打造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机制保障、创新应用等方面加强平台建设。2019年度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应用绩效评估,省体育局门户网站获(A类)政府网站第一名,且连续在2018、2019年度获此项第一名。“贵州体育之声”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532条,微博粉丝达到27064人。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6条,订阅人数达14586人。
(五)监督保障。贵州省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党委委员、副局长牟勇同志牵头,局办公室和省体育文化宣传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4人。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体育局于2019年8月组织了省体育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暨网络安全保密教育培训班,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信息员,各市、自治州体育(文体广电)局办公室主任及信息员,共计4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全省体育系统信息工作人员网站信息报送能力,学习了网络安全保密相关知识,培训会上还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省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省体育局目标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二级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的落实了责任。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体育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tyj.guizhou.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北京路104号鑫都财富大厦9楼901,邮编:550004,电话:0851-86825087)。
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欠缺。二是依申请公开回复不够规范。三是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四是组织培训的力度还不够。
下一步,贵州省体育局将继续按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细化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打造更便捷更优质的政务公开平台,为社会大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
贵州省体育局
2020年3月10日
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1 - 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 条) 条 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9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5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 1 - ....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 政府 尊敬的 .... 主任,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中共 ... 市委、 ... 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在百 忙中莅临 ... 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 借此机会, 简要汇 报一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 ... 年以来,我市按照省、 ... 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 ................................. 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 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加强领 导、完善机构、强化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 我们不断加强对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7627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6条。其中包括:部门文件20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3条,规划计划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1条,建议提案办理73条,机构领导13条,机构设置3条,财政资金15条,应急管理10条,精准脱贫19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4条, “双随机”一公开5条,网上政务服务1条,招标采购3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05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17条,回应关切6条,工作动态197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件,已及时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历年来,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加强政策解读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注重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各种形势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今年我局已发布《淮南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2019年淮南市高考、中考和招生入学工作等方面解读信息。
(四)回应社会关切
围绕社会重大教育关切主动回应,进一步解疑释惑,为实现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好服务,对民众关心的重要教育事件及媒体关切等问题,及时回应。今年我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6条,涉及义务教育上学、高招中招等民生问题,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126条。
(五)拓宽渠道,增强互动
一是加强单位网站建设。完善局长信箱和调查征集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方式。注重有效发挥淮南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等栏目的作用,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2019年,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新的领导班子调整到位后,局公开办及时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重新修订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对应科室的工作职责,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了保证。
在日常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严格执行《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及发布程序》、《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办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6项政务公开制度,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七)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积极谋划,多渠道做好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体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第一时间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设置飘窗,宣讲新《条例》的新举措和新内容。同时,通过官方微博进一步解读新《条例》主要内容和要求。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制作的统一模板,及时修订完善《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确保新旧条例有序过渡。我局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通知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2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2 |
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5 |
0 |
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261.3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公开办工作部署,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栏目,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做到及时联系,提前反馈。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五公开”进展不够平衡、公开实效有待增强、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指导和督促需要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市教育体育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以公开落促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9年我局建立了《天津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每天由专人负责对“天津政务网”数据更新和对“市体育局官网”后台进行维护等日常工作。“天津政务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数为40条,带文号的公开信息40件,全文电子化率为100%,都按要求已向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天津市图书馆和天津市档案局三个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寄送纸质公开文件。扩大公众参与,通过官网“局长信箱”专栏,北方网“政民零距离”专栏、8890便民服务专线等,2019年办理答复留言信息485件(局长信箱57件 政民零距离60件 8890便民368件)。市体育局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应用运转正常,把握正确网络舆论宣传导向,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官方微信订阅号“天津市体育局”累计发布365天,共计2256篇内容,全年阅读总量超过到89万,政务微博@天津体育全年无间断发布信息约5593篇,总阅读量4900万次。市体育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4000条,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按照主动公开的内容设置分类目录,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全年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1件,发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 。
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1次,分管局领导分别带领相关职责部门接受媒体采访、参加媒体直播4次,为冰雪、举重、排球项目等举办新闻发布会13次,与天津电视台体育频道联合制作冰雪运动专题节目《冰雪天津卫》,在宣传政策的同时,增加了与公众的互动性。
天津健康产业园体育基地新建生活区二期项目、蓟县国家冬季运动专项训练基地改建工程、天津奥林匹克中心滑冰馆、原体工大队排球馆提升改造项目、天津健康产业园体育基地轮滑基础配套工程项目等重大建设工程信息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及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阅相关信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件 |
5件 |
5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项(暂不列入) |
0项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项 |
0项 |
90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项 |
0项 |
0 |
||
行政强制 |
无此事项 |
无此事项 |
无此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收费 |
无此事项 |
无此事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34项 |
24188.8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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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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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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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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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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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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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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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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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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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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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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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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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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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4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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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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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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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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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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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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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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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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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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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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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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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继承和巩固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多措并举规范和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上还需要不断深化;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今后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强化体育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三是完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四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透明和便利,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作用 。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全面完成了承担的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上传发布任务,并通过电视、报刊、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解读群众关心的招生考试等相关政策。按时完成年度“三公”经费信息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发布任务,及时发布我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及我局负责监管的直属学校招投标信息,及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首次举办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市教育体育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9条,发布重点领域(学校招生、财务)信息43条。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重点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升学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工作计划、事业发展、经费使用、干部任免等需要社会了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在做好网上公开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还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滁州广播电视台、滁州日报、皖东晨刊等渠道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滁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公开程序、申请处理、收费标准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我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布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2015年我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四、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不小差距:一是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保障需要切实加强;二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需要切实改进;三是系统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信息公开需要切实推进。2016年,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方法,强化保障,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