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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3月16日
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实施方案
国土空间是宝贵的资源,也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就是对国土空间进行科学功能分区和发展方向定位,规范开发秩序,管制开发强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好、保护好我们的家园,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从现在起至2020年,是全市国土开发空间结构快速变化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为优化我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开发效率,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豫政〔2014〕12号),结合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与我市签订的国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共建工程协议,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重要意义
未来一个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全面把握国土空间开发趋势,妥善应对由此带来的严峻挑战。
(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对生活空间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我市城镇人口已达80万人,而且仍处于增长阶段。适应人口总量持续增加和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的需要,以及居民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居民既对扩大居住等生活空间、提高环境质量提出了新需求,也增加了对优质农产品的大量需求,进而对农业和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工业化城镇化对国土建设空间的需求不断增加。科学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是我市未来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既增加了对城市建设空间的需求,也带来了农村居住用地闲置等问题,优化城乡空间结构面临许多新课题;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需要占用较多的国土空间,同时会对资源环境带来一定压力。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将达到60%以上。在保证全市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未来可用作新增国土建设空间十分有限。
(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空间任务更加艰巨。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完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必然占用更多空间,甚至不可避免地占用一些耕地和绿色生态空间,建设空间增加对挤占生态空间的矛盾客观存在,由此带来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量也一定程度的增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面临更大压力。
(四)城乡发展格局不断变化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出了新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城乡格局发生变化,对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优化城市空间、农业空间格局提出了新要求。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科学开发全市国土空间,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提升求进工作总基调,创新开发理念,调整开发内容,提升开发方式,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禀赋及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以及全市发展战略布局,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优化功能布局和空间布局,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美好家园,推进形成我市西部山区生态保护功能区,中部兼顾生态保护开发、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功能区,东部平原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功能区,把鹤壁加快建设成为山川秀美、林木苍翠、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之城,成为经济发达、城市繁华、产兴城兴机制新的活力之城,成为文明开放、公正法治、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之城。
2020年,优化国土空间的主要目标是:
——功能布局更加科学。重点开发的市区人口和经济集聚度明显提高;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生态保护系统功能全面恢复,生态屏障基本形成,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禁止开发区域得到切实保护。
——空间结构得到优化。在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且质量有提高、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用地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城市化区域建设用地适当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步减少到170.24平方公里以下,绿色生态空间逐步扩大,湿地保护得到加强,林地保有量扩大到793.3平方公里以上。
——空间利用效率提高。城市空间每平方公里创造的生产总值大幅度提高,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明显增加。耕地单位面积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产量持续提高。单位绿色生态空间蓄积的林木、涵养的水量明显增加。
——基本实现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覆盖城乡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区域间人均财政支出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4%,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鹤壁市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指标
指标 |
2014年实际 |
2020年预期 |
开发强度(%) |
14.78 |
16.41 |
城市空间(平方公里) |
96 |
134 |
农村居民点(平方公里) |
209.85 |
170.24 |
耕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
1206.19 |
1248.93 |
基本农田(平方公里) |
903 |
903 |
林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
791.84 |
793.3 |
森林覆盖率(%) |
31.7 |
36.4 |
注:城市空间包括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和工矿用地。
三、实施原则
(一)优化布局结构。把国土空间开发的着力点放到调整和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上,从占用土地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为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逐步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城市居住空间、公共设施空间,保持农业生产空间,合理压缩工矿建设空间和农村居住空间。
(二)坚持节约集约。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分布、经济相对集中布局,走空间集约发展道路,城市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建成空间,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用地和空间,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尽量少占用或不占用耕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土地、水、生态、矿产等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统筹协调开发。按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进行开发,集聚经济的区域要同时集聚相应规模的人口,避免过度开发。城市建设必须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预留生活空间,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妥善处理不同功能之间内部的开发保护关系,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空间均衡。
(四)保护自然环境。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前提、以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开发,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做好生态环境、基本农田等保护规划工作,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出现土地过多占用、水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压力过大等问题,努力提高环境质量,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发展道路。
四、主要任务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根据我市资源禀赋条件、发展实际及特色,借助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专家团队的指导,编制我市“国土空间布局状况报告”,根据《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提出我市国土空间发展具体意见。注重西部山区、中部城区、东部农区“三区”协调,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区分城中村城郊村及产业集聚区附近村庄、贫困山区村庄、平原地区村庄三类情况,合理安排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农田保护、村庄分布和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构建“一核双星多支点”城镇化格局、“五带一区”产业格局、“三廊三带三区”生态格局;在功能布局上,西部山区以生态保护为主,中部丘陵地区兼顾生态保护开发、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东部平原地区以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为主,让宝贵的土地资源得到科学高效利用。
(一)优化生产格局,实现集约高效。坚持“五带一区”产业发展格局,依托西部山区的资源和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山城区陶瓷产业聚集区、鹤山产业园,大力发展现代煤化工、煤炭综合利用、新型建材等现代工业,实现煤电化材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力争2017年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千亿元的煤化一体化产业集群,建设资源型产业带。依托中部地区的交通区位优势和金山产业集聚区、鹤淇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金属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等先进制造业,实现相关产业的集聚集群发展,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金属镁、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等产业集群,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带。依托东部平原粮食生产核心区的优势,按照浚县、淇县作为全省农产品主产区的功能定位,以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为重点任务,着力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工程,加快粮食生产方式、农业经营体系、物资装备、农业产业体系、农业信息科技现代化,引导农村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打造现代优质粮食功能区、优质畜牧业功能区、都市生态农业功能区,积极推进整市建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立足河南、服务全国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依托东部平原地区的粮食生产优势和浚县产业集聚区、粮食精深加工园区、鹤淇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食品、现代家居等产业,实现食品、家居产业的集聚集群发展,培育食品产业千亿元产业集群,建设食品家居产业带。依托淇河为主轴上下延伸,以“一区两带四板块”为重点,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游和文化体验游,叫响“诗意淇河·生态鹤壁”“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强化休闲功能培育,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培育形成河南一流、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南太行及周边地区旅游集散地,打造舒适慢享的一流休闲之都,建设休闲旅游产业带。依托区域交通优势、产业优势,积极融入郑州航空港“大物流”格局,以钜桥为中心,以信息化、供应链等新理念为指导,以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为基础,创新采用市场集群、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等商业模式,提升我市新型物流产业服务能力,建设立足鹤壁、服务中原、辐射全国的新型物流产业带。同时,坚持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改造提升传统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新兴先导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工业;突出科学规划、资源整合、科技支撑、标准生产、信息服务、加快高产示范片、高标准粮田等建设,提升发展现代农业;按照产业集聚、产出高效、功能复合的服务业集群发展思路,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旅游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二)优化生活格局,实现宜居适度。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高质量打造“一核双星多支点”单元组合型城镇化格局,淇滨区、淇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加快鹤淇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强化交通、金融、商贸物流、科技教育文化等枢纽和中心功能,增强现代服务业的集聚辐射能力,凸显城市核心区的龙头带动作用。老城区要统筹提升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鹤山区加快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山城区加快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先行区,推进山城、鹤山两个城区的融合,持续改善生活生产环境;浚县要完善新老县城产业承接、交通集散、公共服务、应急分担等功能,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提升辐射能力。支持县区建设发展一批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的中心镇,尽快完善镇区功能、强化特色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增强集聚能力、规范社会服务管理等,使之成为连接城乡、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现代化特色小城镇。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新形势,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治理空心村,稳妥推进太行深山区移民搬迁;以保住房安全、保饮水安全、保用电安全和净化环境、硬化道路、美化村庄“三保三化”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在全市开展优化公路沿线规划布局和提升建筑风貌、商贸市场标准、绿化档次、净化美化水平的“一优四提”工作,促进道路交通建设的科学布局、规范建设、完善功能、生态绿化和净化美化。突出鹤壁个性和特质,深入挖掘提升独具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合理利用良好的山形地貌,在自然山水中营建城市和农村,增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便捷性、舒适性,展现我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清新的生态风貌和现代化的发展气息。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三)优化生态格局,实现山清水秀。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坚守生态环保底线,以淇河保护为龙头,统筹推进西部太行山和平原生态防护区、村镇社区绿化美化、新城区绿化提升、老城区生态治理、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保护等,统筹推进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化建设,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美好家园。加快以“三廊三带三区”为骨架、覆盖全域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推动建设形成西部太行山、南水北调中线两侧、京广高铁高速两侧3个绿色廊道,淇河生态文化旅游带、鹤浚快速通道生态循环农业带、淇县西部美丽乡村生态带3个绿化带建设,盘石头水库库区(千鹤湖)、淇河湿地涵养区、淇水湾生态区3个生态区,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造国家森林城市绿色品牌。着力保护环境、修复生态、提供生态产品,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资源开采、旅游、林下经济、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等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将闲置的农村居住空间转为林地等绿色生态空间;必须新建的公路、铁路要尽量避免对重要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分隔,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域之间通过水系、绿带等构建生态廊道;继续在适宜的地方实行退耕还林,在农业用水严重超过区域供水能力的地方实行退耕还水,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建设覆盖全域的生态体系,使生态产品数量增加、质量提高,水面、湿地、林地等绿色空间扩大,环境友好型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鹤壁特色、民俗风貌的美丽村镇,充分挖掘利用好乡村特色文化资源,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促进历史文化传承和文明提升。对自然文化资源主要保护区域、点状分布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珍贵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地,包括卫河(永济渠)鹤壁段遗址、黎阳仓遗址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大伾山、云梦山风景名胜区,云梦山省级森林公园、黄庙沟省级森林公园、七里沟省级森林公园、淇滨区金山省级森林公园、枫岭省级森林公园、鹤山区南山省级森林公园、黄洞省级森林公园,鹤壁淇河国家湿地公园重要湿地,淇河鹤壁段淇河鲫鱼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环保局、旅游局、水利局、财政局、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四)优化项目摆放,促进空间格局优化。根据功能区定位和目标任务要求,谋划建设一批资源节约集约和绿色、循环经济项目,提高资源单位产出率和绿色、循环经济所占比重;谋划建设一批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乡环境、增添城市魅力的项目,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谋划建设一批生态项目,逐年增加生态空间比重,发展生态经济。近期重点关注农村饮用水安全、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绿色矿山、集约节约示范县、土地整治等相关项目、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等项目。鼓励各县区、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优化全市国土空间格局为目标开展研究和实践,所涉及的项目一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支持,项目实行年度动态调整。项目要围绕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有利于污染集中治理的原则集中布局,大幅度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优化开发方式,提高国土利用效率。围绕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节约集约理念贯穿国土开发利用全过程,积极引导工业上山,严格建设用地审批,采取多种措施集中建设标准厂房,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集约用地指标,通过对存量土地、矿产企业用地、闲置浪费土地进行盘活整治城市用地,通过土地流转、迁村并点等措施引导居民向新型社区集中整治农村用地,通过开展采煤沉陷区治理等,治理矿山环境推进存量土地开发利用,持续提升土地开发利用水平。扎实做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中美生态低碳试点城市各项工作,完善循环型产业体系,扩大循环经济领域,提高循环经济效益,实施产业园区改造提升、蓝天碧水乡村清洁、绿色建筑行动、绿色低碳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补链等示范工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完善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环保局、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五、实施步骤
实施总时间为5年(2014年10月—2019年10月),分三个阶段:
(一)规划编制、项目谋划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3月)。邀请中国国土经济学会领导、专家团队来我市,对编制国土空间布局状况报告,“十三五”时期低碳经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发展规划进行指导帮助,确定我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总体思路和项目库。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9年8月)。各责任单位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实施,每年年底会同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新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9月—10月)。对5年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持续优化我市国土空间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落实,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局委、县区为成员单位的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专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及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分析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和项目实施。
(二)落实完善政策。根据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需要,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全力保障国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建设。政府投资要符合优化国土空间的总体要求,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利用金融投资参与实验区建设。布局重大项目必须符合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求,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市区、县城和中心镇要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要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根据不同功能区制定分类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标准。
(三)积极改革创新。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以改革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以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探索推进户籍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公共财政制度、投融资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改革,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等,形成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体制机制。
(四)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以统筹各功能区发展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建立符合优化各功能区要求的绩效评价体系,按照不同功能区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对产业功能区侧重于考核经济增长、财政收入、服务业增加值、能耗节约、产业集聚、循环低碳、降低污染排放、“三废”处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等指标;对城镇功能区侧重于考核城镇化规模、城镇人口增长、吸引外来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居民满意度等指标;对生态功能区侧重于考核森林覆盖率、大气和水体质量、水土流失治理、自然资源保护完好程度、生物多样性等指标。
(五)搞好宣传引导。适时邀请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专家来鹤进行授课,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交流会等活动。通过在市内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开展干部培训、组织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新思路新举措,提高各级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良好氛围。依托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主办的《今日国土》杂志,定期刊发宣传推介我市的文章,不断提高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附件:1.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国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鹤壁市国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库
附件1
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国土空间优化发展实验区建设)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范修芳(市长)
副组长:史全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朱言志(副市长)
刘文彪(副市长)
胡润身(副市长)
成员:许新房(市政府秘书长)
牛海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东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郝志军(市发改委主任)
张少敏(市财政局局长)
赵成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志武(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梁彦儒(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袁远(市环保局局长)
金志广(市农业局局长)
郭保国(市林业局局长)
王金朝(市水利局局长)
刘炳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涛(市旅游局局长)
秦志军(市科技局局长)
王本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献忠(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王军(浚县县长)
王海涛(淇县县长)
李杰(淇滨区区长)
白树民(山城区区长)
王强(鹤山区区长)
胡红军(开发区管委主任)
张连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主任)
李书新(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工委副书记、管
委副主任)
李园(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专员,朱言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牛海民、段东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园兼任联络专员,负责与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的日常联系和有关事项的协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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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2007]21号二○○七年十月十一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筑府发[2011]5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度鹤壁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鹤壁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27日
鹤壁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5年8月20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规〔2015〕34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鹤政〔2014〕9号),扎实做好全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全面查清我市地下管线埋设基本情况,明确现状、消除隐患,并以此为基础,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动态管理更新机制,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我市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为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能源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面积约126.2平方公里,普查管网长度约2800公里(最终以实际探测长度为准)。普查内容包括现状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一)基础信息普查。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二)事故隐患排查。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管线权属单位排查具体情况。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类别、部位、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至9月)。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择优确定地下管线探测普查单位、监理单位、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调研工作;筹建开发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
(二)管线探测阶段(2015年9月至10月)。组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管线探测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开展调绘资料收集工作。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由管线管理、权属单位组织地下管线探测单位专业小组开展管线普查;开发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同步进行数据录入。
(三)系统建设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对普查成果进行综合处理,建立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
(四)成果验收阶段(2016年1月至2月)。聘请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普查成果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验收合格后将普查的所有成果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建成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四、职责分工
(一)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负责辖区地下管线资料的调汇,以及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中的地方关系协调。
(二)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其中市级财政承担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监理费、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费及相关工作经费,区级财政承担各自辖区地下管线探测普查费。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管理费用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三)市安监局负责依法对该领域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市国家保密局负责在管线普查、资料调汇、系统建设过程中,指导、监督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供热、供水、燃气、排水、污水等分管行业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汇、普查协调,组织分管行业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建成区各种比例尺最新地形图、平面及高程控制成果等相关资料。
(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收集提供分管行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分管行业地下管线的现况调汇、普查协调;负责所属管线分管行业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八)市通信传输局负责长输通讯管线的现况调汇、普查协调,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所属地下通讯管线的现况调汇、普查协调,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鹤壁供电公司负责所属地下电力管线及通讯管线的现况调汇、普查协调,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一)鹤壁铁塔公司负责通讯基站附属通讯管线的现况调汇、普查协调,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二)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电信鹤壁分公司负责所属地下通讯管线的现况调汇、普查协调,所属管线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三)驻军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调汇资料,配合做好所属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鹤壁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定期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相关权属单位(含受委托管理地下管线的运营单位),将本单位掌握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提供给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同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大经费投入。市财政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等经费。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后期动态管理、更新及维护费用要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足额拨付。
2014年度鹤壁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确保实现省定、市定水质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碧水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4〕6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为核心,以整治不达标河流为重点,以确保水环境安全为底线,以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源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省控及市控河流断面水质平均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河流消除黑臭现象,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1.加强淇河生态保护,确保淇河水质安全。进一步加强淇河流域的生态恢复与保护,依法取缔淇河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企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单位,强化淇河流域的水源涵养功能,合理调配淇河流量,确保淇河的正常生态用水。年底前,在淇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标识,取缔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
责任单位: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办公室牵头,市环保局、水利局、畜牧局配合。
2.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年底前,各县区要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标识,取缔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拆除、关闭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的建设项目和准保护区内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工作,对不达标的各级饮用水水源地,相关县区政府要及时编制并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工作方案,确保水质尽快达标。年底前修改完善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也要制定县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各县区及相关乡镇每年至少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实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
全面消除“垃圾河”,启动以截污、护岸、疏浚、引水、绿化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1.明确任务。按照“一年新变化、三年见成效、五年水更清”目标,根据《河南省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今后3—5年城市规划区内河流整治任务和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城乡规划管理局配合。
2.控源截污。加强河道截污和雨污管网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进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年底前完成棉丰渠、汤河、卫河、折胫河、浚内沟直排口的截污。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3.整治环境。全面做好城区内河岸与河道保洁工作,解决因脏乱差、垃圾入河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实施河岸绿化美化工程,实现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年底前,解决棉丰渠部分河段及汤河、卫河、折胫河、浚内沟沿岸的脏乱差、垃圾入河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4.清淤疏浚。对城区黑臭河段开展清淤疏浚,削减河道内源污染负荷,提高河道通水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调水引流。加大城市河道生态用水补给力度,加快水系连通,保证合理的河水流速,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6.生态修复。合理布局河岸生态植物群落,开展人工湿地建设试点,形成河岸、植物、动物、微生物、土壤、堤岸之间互惠共存的河流生态系统,提高河流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开展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推进浚内沟、折胫河、汤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1.浚县。年内完成黎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对卫河两岸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截污处理,严禁直排卫河;加快黎阳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扩建工程建设,争取浚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开工。
2.淇县。年内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养殖企业废水零排放;9月底前,淇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全面投入运行;争取淇县铁西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未建之前确保淇县铁西工业区废水达标后集中到淇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山城区。年内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杜绝河道收水;全面取缔关闭小化工、小电镀、洗砂厂、啤酒厂等“十五小”企业;尽快完成生态补水工程。
4.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全面排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加快完善区内企业的环保设施,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年底前,完成宝山污水处理厂工艺完善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山城区政府、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四)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1.提高涉水企业环境监管水平。突出对化工、化肥、淀粉、造纸、屠宰、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对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治污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环节和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水平衡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达到河南省《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长期不申请“三同时”验收、超标排放污染物或对河流断面水质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改、行政处罚和限产限排等强力措施,切实保障河流水质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淘汰落后产能。各县区要全面排查辖区内企业,依法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严防死灰复燃;11月底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完成辖区内水泥(熟料)、造纸、印染等12个工业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从严制定并严格实施其他重点行业淘汰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推动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监管,有效处理城区生产生活污水,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
1.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进度。把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与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新型社区建设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人口密集乡镇和环境敏感乡镇要优先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因人口聚集产生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对已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个处理单元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确保运行负荷达到85%以上,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作用,努力完成全市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加快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各县区要加快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确保各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得到集中有效处理。未完成相关建设任务的,对产业集聚区内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实施区域限批。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综合整治
全面排查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重点检查“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对位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要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积极推进《2014年河南省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完成2014年畜禽养殖总量减排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加强河流湖库环境风险管理
各县区要制定并实施辖区内河流水质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强化涉水企业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防范水环境风险。要共同制定和实施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水污染联动处置机制和水质、水文同步监测、数据共享机制,防止出现跨境水污染事件。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沿线环境综合整治,9月底前沿线县区政府要取缔总干渠(鹤壁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拆除、关闭保护区内违法的建设项目,切实防止企业排污对南水北调中线水质造成影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八)加快生态补水工程建设
利用现有水系网络,采取生态补水、河流水量统一调配、人工湿地建设等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浚县尽快实施浚内沟下游人工湿地建设项目,通过水生植物降解污染物浓度;山城区加大杨邑水库调水量,补充汤河水,改善汤河水质;其他县区也要采用相应措施,加大河流的生态补水力度,逐步恢复河流的自净功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本辖区碧水工程,制定相应的方案,将本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确保碧水工程顺利推进、早见成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
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支持各县区政府落实本方案。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畜牧等各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河流清洁行动、重点河流环境综合整治、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集聚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河流湖库环境风险管理、河流水质监测等,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河流水质动态监测,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河流水质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落实完善制度
1.建立水环境质量反退化制度,确保各控制断面水质等级不降低、各水体使用功能不减弱、各水体污染负荷不增加。各县区政府要把环境质量反退化作为经济建设活动的刚性约束条件,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格监督所有污染源、排污行为、排污过程,确保辖区内水环境质量不退化。因控制不力造成水环境质量退化的,市环保局对相关县区实施区域限批、限产限排,直至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因履职不力导致水环境质量严重退化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实行新建项目水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制度,严格控制超标河流所在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水质超标20%以下的河流,对应的超标因子排放总量实行1倍替代;水质超标20%至50%的河流,对应的超标因子排放总量实行2倍替代;水质超标50%以上的河流,对应的超标因子排放总量实行3倍替代。
3.实施工业企业限产限排制度,确保敏感时期水环境安全。在枯水期等容易引起水质超标的时段,对排污企业依法采取限产、限排等强制措施,减少河流污染负荷,防止出现水污染事件。
4.实施河流断面超标预警约谈制度。区域、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或地表水目标考核责任断面持续超标的,市政府或市环保局对有关县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不整改、不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启动效能问责机制,必要时在媒体曝光;因约谈事项未整改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环境问题或事件的,严肃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约谈次数同当地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日常督导,定期通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达不到流域标准要求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目标考核
对各县区碧水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整治效果良好、水质改善明显的,优先加大对该县区水污染防治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工程措施缓慢、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对有关责任方通报批评、约谈政府负责同志,并实施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暂停市级以上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和各类环保创建结合,取消创先评优资格;市环保局每月发布主要河流断面的环境质量状况,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2014年全市河流水质目标汇总表
2.2014年鹤壁市碧水工程项目任务表
3.2014年鹤壁市畜禽养殖综合整治项目表
附件1
2014年全市河流水质目标汇总表
序号 |
县区 |
考核断面 名称 |
级别 |
所属河流 |
流域名称 |
规划目标 |
1 |
浚县 |
浚县二安 |
市控 |
浚内沟 |
海河 |
氨氮≤4 毫克/升,其余指标Ⅴ类 |
2 |
淇县 |
淇县良相 |
市控 |
折胫河 |
海河 |
氨氮≤4 毫克/升,其余指标Ⅴ类 |
3 |
山城区 |
鹤壁耿寺 |
省控、市控 |
汤河 |
海河 |
氨氮≤5毫克/升,其余指标Ⅴ类 |
4 |
鹤山区 |
山城区罗村 |
市控 |
汤河 |
海河 |
氨氮≤5 毫克/升,其余指标Ⅴ类 |
5 |
鹤山区 |
山城区杨邑 |
市控 |
汤河 |
海河 |
氨氮≤5 毫克/升,其余指标Ⅴ类 |
6 |
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山城区泗河桥 |
市控 |
泗河 |
海河 |
氨氮≤5 毫克/升,其余指标Ⅴ类 |
附件2
2014年鹤壁市碧水工程项目任务表
序号 |
责任 单位 |
工作任务 (带*表示河南省海河流域规划项目) |
项目类型 |
完成 时限 |
---|---|---|---|---|
1 |
浚县政府 |
完善辖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运行负荷达85%以上。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2 |
浚县政府 |
完成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制定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 |
饮用水水质安全 |
年底前 |
3 |
浚县政府 |
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对浚内沟进行综合整治,城区河流水质达到省、市要求。 |
城市河流清洁 行动 |
年底前 |
4 |
浚县政府 |
编制并实施浚内沟水质达标方案。 |
重点河流环境 综合整治 |
9月底前 |
5 |
浚县政府 |
确保不发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环境风险管理 |
年底前 |
6 |
浚县政府 |
*完成浚县黎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2.5万吨/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年底前 |
7 |
浚县政府 |
*完成浚县黎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万吨/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8 |
浚县政府 |
*完成浚县王庄镇污水处理工程(1万吨/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15年 |
9 |
浚县政府 |
*浚县淇雪淀粉厂日处理3000吨废水深度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0 |
浚县政府 |
浚县天龙面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1 |
浚县政府 |
浚县农林制药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2 |
浚县政府 |
河南至真食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3 |
浚县政府 |
鹤壁市丰源粉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4 |
浚县政府 |
浚县金旺麦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5 |
浚县政府 |
河南辛安面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6 |
浚县政府 |
河南谷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7 |
浚县政府 |
鹤壁市立世蛋白质饲料有限公司关闭蛋白质饲料蒸煮工艺。 |
工业污染防治 |
9月底前 |
18 |
浚县政府 |
卫贤春蕾水洗砂厂、卫贤建业水洗砂厂、小河前同山水洗砂厂、小河浚水水洗砂厂、善堂徐文现塑料厂、善堂徐自平塑料厂等。 |
关闭 |
9月底前 |
19 |
浚县政府 |
推进《2014年河南省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完成2014年畜禽养殖总量减排任务。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底前 |
20 |
淇县政府 |
完善辖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运行负荷达85%以上。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21 |
淇县政府 |
完成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制定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 |
饮用水水质安全 |
年底前 |
22 |
淇县政府 |
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对折胫河进行综合整治,城区河流水质达到省、市要求。 |
城市河流清洁 行动 |
年底前 |
23 |
淇县政府 |
编制并实施折胫河水质达标方案。 |
重点河流环境 综合整治 |
9月底前 |
24 |
淇县政府 |
确保不发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环境风险管理 |
年底前 |
25 |
淇县政府 |
*完成淇县污水处理中心提标改造工程。 |
污水处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26 |
淇县政府 |
*完成淇县城北污水处理工程(3万吨/日)。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27 |
淇县政府 |
*完成鹤壁市雄峰牧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底前 |
28 |
淇县政府 |
河南大用实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29 |
淇县政府 |
鹤壁市永达食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0 |
淇县政府 |
河南飞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1 |
淇县政府 |
*鹤壁市瑞洲纸业有限公司日处理12000吨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32 |
淇县政府 |
鹤壁新歌牛仔布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3 |
淇县政府 |
鹤壁市健民谷朊粉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4 |
淇县政府 |
河南新亚服装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5 |
淇县政府 |
淇县昌大纸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6 |
淇县政府 |
关闭赵瑞雪化工厂、后张进塑料制品厂、余庄塑料颗粒厂、淇县和田食品厂、淇县正和食品厂等。 |
关闭 |
9月底前 |
37 |
淇县政府 |
*完成淇县现代化牧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38 |
淇县政府 |
*完成淇县亿源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39 |
淇县政府 |
*完成河南兴农生态产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40 |
淇县政府 |
*完成淇县恒田牧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41 |
淇县政府 |
*完成河南永昌飞天养殖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42 |
淇县政府 |
推进《2014年河南省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项目,完成2014年畜禽养殖总量减排任务。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底前 |
43 |
淇滨区政府 |
完善辖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运行负荷达85%以上。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44 |
淇滨区政府 |
完成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制定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 |
饮用水水质安全 |
年底前 |
45 |
淇滨区政府 |
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对棉丰渠部分河段进行综合整治,城区河流水质达到省、市要求。 |
城市河流清洁 行动 |
年底前 |
46 |
淇滨区政府 |
确保不发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环境风险管理 |
年底前 |
47 |
淇滨区政府 |
推进《2014年河南省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项目,完成2014年畜禽养殖总量减排任务。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底前 |
48 |
山城区政府 |
完善辖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运行负荷达85%以上。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49 |
山城区政府 |
完成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制定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 |
饮用水水质安全 |
年底前 |
50 |
山城区政府 |
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对汤河进行综合整治,城区河流水质达到省、市要求。 |
城市河流清洁 行动 |
年底前 |
51 |
山城区政府 |
编制并实施汤河水质达标方案。 |
重点河流环境 综合整治 |
9月底前 |
52 |
山城区政府 |
鹤壁市宝马化肥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
清洁生产 |
年底前 |
53 |
山城区政府 |
确保不发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环境风险管理 |
年底前 |
54 |
山城区政府 |
*完成鹤壁市山城区石林新城污水处理工程(0.5万吨/日)。 |
污水处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55 |
山城区政府 |
*完成鹤壁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50吨干泥/天)。 |
污水处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56 |
山城区政府 |
*完成鹤壁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6万吨/日,20公里污水管网)。 |
污水处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57 |
山城区政府 |
*完成恿协纸业有限公司日处理 6000 吨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58 |
山城区政府 |
康博联合橡胶化工厂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59 |
山城区政府 |
鹤壁市宝马化肥厂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0 |
山城区政府 |
鹤壁市恿协纸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1 |
山城区政府 |
鹤壁市华夏助剂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2 |
山城区政府 |
鹤壁市瑞隆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3 |
山城区政府 |
鹤壁市标准间制造有限公司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4 |
山城区政府 |
天海电器电镀车间废水深化治理,废水排放达到《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要求。 |
工业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5 |
山城区政府 |
关闭马庄水洗砂厂、王保玉水洗砂厂、李满堂水洗砂厂、司小军水洗砂厂、王红军洗砂厂、后营水洗砂厂、东环路洗砂厂、老四水洗砂、鹿楼洗砂厂、司小军粉碎砂厂、牟山大道东洗砂厂、西山水洗砂厂、李红伟水洗砂厂、李保新水洗砂厂、温建国镁厂旁洗砂厂、老桐家庄煤矿洗砂厂、李古道水洗砂厂、石林洗砂厂、温家沟洗砂厂、刘小强洗砂厂、石林时丰村洗砂厂等。 |
关闭 |
年底前 |
66 |
山城区政府 |
*完成鹤壁市同鑫利牧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底前 |
67 |
山城区政府 |
推进《2014年河南省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项目,完成2014年畜禽养殖总量减排任务。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底前 |
68 |
鹤山区政府 |
完善辖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运行负荷达70%以上。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69 |
鹤山区政府 |
完成县级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制定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 |
饮用水水质安全 |
年底前 |
70 |
鹤山区政府 |
确保不发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环境风险管理 |
年底前 |
71 |
鹤山区政府 |
建设鹤山区利民污水处理厂2.5万吨污水处理工程。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72 |
鹤山区政府 |
建设鹤山区污水管网工程。 |
污水处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73 |
鹤山区政府 |
*完成鹤壁市康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74 |
鹤山区政府 |
推进《2014年河南省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项目,完成2014年畜禽养殖总量减排任务。 |
畜禽养殖废水 治理 |
年底前 |
75 |
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
*完成鹤壁市宝山园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1.5万吨/日)。 |
污水处理 |
年内开工,2015年完成 |
76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完成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50吨干泥/天)。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7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
污水处理 |
年底前 |
附件3
2014年鹤壁市畜禽养殖综合整治项目表
序号 |
责任县区 |
养殖场名称 |
养殖种类 |
治理措施 |
---|---|---|---|---|
1 |
浚县 |
鹤壁市天鸿养殖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2 |
浚县 |
鹤壁市鑫美牧业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3 |
浚县 |
惠元种猪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4 |
浚县 |
鹤壁市永鑫牧业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5 |
浚县 |
鹤壁市秀田牧业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6 |
浚县 |
鹤壁市宏鑫牧业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7 |
浚县 |
鹤壁市强大牧业有限公司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8 |
浚县 |
北王庄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9 |
浚县 |
陈建章养殖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0 |
浚县 |
东许庄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1 |
浚县 |
东枣林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2 |
浚县 |
河南浚县晨曦养殖有限公司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3 |
浚县 |
周好才养殖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4 |
浚县 |
后屯养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5 |
浚县 |
李坊村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6 |
浚县 |
蒋村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7 |
浚县 |
浚县白寺西徐庄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8 |
浚县 |
浚县白寺乡西徐庄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19 |
浚县 |
马行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0 |
浚县 |
南胡村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1 |
浚县 |
南胡村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2 |
浚县 |
南杨庄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3 |
浚县 |
南纸坊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4 |
浚县 |
前屯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5 |
浚县 |
秦禹庄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6 |
浚县 |
屯子镇大屯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7 |
浚县 |
屯子镇东王村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8 |
浚县 |
西郭渡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29 |
浚县 |
西湖村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0 |
浚县 |
新镇集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1 |
浚县 |
永达东海头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2 |
浚县 |
张中军养殖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3 |
浚县 |
赵岗三十万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4 |
淇县 |
大用公司桥盟5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5 |
淇县 |
大用公司桥盟6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6 |
淇县 |
大用公司铁西1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7 |
淇县 |
大用公司铁西2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8 |
淇县 |
大用公司铁西3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39 |
淇县 |
大用公司铁西4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0 |
淇县 |
大用公司铁西5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1 |
淇县 |
大用公司铁西6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2 |
淇县 |
大用公司铁西7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3 |
淇县 |
大用公司铁西8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4 |
淇县 |
大用公司袁庄1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5 |
淇县 |
大用公司袁庄2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6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2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7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3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8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4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49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5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50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6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51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7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52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8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53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9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54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10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55 |
淇县 |
大用公司黄洞11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56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一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57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二.一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58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二.二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59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三.一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60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三.二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61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四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62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四.一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63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五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64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六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65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七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66 |
淇县 |
大用公司种鸡部八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67 |
淇县 |
淇县朝阳牧业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68 |
淇县 |
河南永昌飞天养殖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69 |
淇县 |
淇县兴和畜牧开发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70 |
淇县 |
郝玉民猪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71 |
淇县 |
周朝阳猪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72 |
淇县 |
介屯村东猪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73 |
淇县 |
李麦贵猪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74 |
淇县 |
李荣华猪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75 |
淇滨区 |
鹤壁市淇滨区德佳畜牧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76 |
淇滨区 |
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同和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77 |
淇滨区 |
鹤壁市淇滨区兴牟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肉牛 |
鼓励模式5 |
78 |
淇滨区 |
鹤壁市大运牧业有限公司 |
奶牛 |
鼓励模式5 |
79 |
山城区 |
大胡黄学艺肉牛场 |
肉牛 |
鼓励模式5 |
80 |
山城区 |
大胡王保良牛场 |
肉牛 |
鼓励模式5 |
81 |
山城区 |
郭成海养殖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82 |
山城区 |
鑫顺禽业有限公司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83 |
山城区 |
郭氏禽业有限公司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84 |
山城区 |
禾玉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85 |
山城区 |
三利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86 |
山城区 |
鑫山畜禽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87 |
山城区 |
永顺牧业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88 |
山城区 |
郑玉牧业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89 |
山城区 |
鸿博养殖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90 |
山城区 |
鑫瑞牧业有限公司 |
猪 |
鼓励模式2 |
91 |
山城区 |
黑塔肉鸡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92 |
山城区 |
胡万利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93 |
山城区 |
苏秋来奶牛场 |
奶牛 |
鼓励模式5 |
94 |
鹤山区 |
鹤山区曹家鸡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95 |
鹤山区 |
王秀军养殖场 |
蛋鸡 |
鼓励模式1 |
96 |
鹤山区 |
鹤山区寺湾肉鸡养殖小区 |
肉鸡 |
鼓励模式1 |
97 |
鹤山区 |
鹤壁市鹤山区康鑫农牧养殖场(孙红军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98 |
鹤山区 |
鹤壁市鹤山区亥隆牧业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99 |
鹤山区 |
张全国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0 |
鹤山区 |
贾红星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1 |
鹤山区 |
鹤山区齐天生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2 |
鹤山区 |
吴丙红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3 |
鹤山区 |
窦水林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4 |
鹤山区 |
董凤堂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5 |
鹤山区 |
姬怀文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6 |
鹤山区 |
鹤山区明华养猪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7 |
鹤山区 |
姬新红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8 |
鹤山区 |
方建庄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09 |
鹤山区 |
韩红军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10 |
鹤山区 |
程水根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11 |
鹤山区 |
李雨有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12 |
鹤山区 |
窦长生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13 |
鹤山区 |
冯俊霞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14 |
鹤山区 |
王春生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15 |
鹤山区 |
许喜平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16 |
鹤山区 |
杨杰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117 |
鹤山区 |
毕文军养殖场 |
猪 |
鼓励模式2 |
说明:鼓励模式1为雨污分流,有鸡粪储存池,有冲舍废水储存池。
鼓励模式2为干清粪,雨污分流,有沼气池,有沼液储存池,有粪便储存池。
鼓励模式5为干清粪,雨污分流,粪便生产有机肥或生产食用菌,有尿液储存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