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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邑—清河天然气工程管输费的请示》(冀天然气函〔2011〕84号)收悉。按照《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高邑—清河天然气工程管道运输价格为每立方米0.05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2100433B
改造的时候肯定要停一段时间吧
国家新能源补贴根本没有天然气的份,仅仅是针对混动纯动的插电式电动车的,一来因为电动车成本高,电池、电机、电控加起来比同级别燃油车要贵好多,推广不容易。二来天然气价格相对低廉,改造成本也很便宜,因为天然...
河北天然气价格是2.25元每立方米,天然气是洁净燃气,供应稳定,能够改善空气质量,因而能为该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带动经济繁荣及改善环境,以上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河北省物价局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河北省物价局、建行河北省分行关于 《收取技术经济咨询服务费》的规定 建冀函字 [1993] 第 330号 1993 年 7月 8日 各地市物价局、建设银行各分行、中收支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银行于 1992年在技经系统内组织骨干力量,配 备专业设备,建立专门机构,开办了技术经济审价咨询服务业务。这项业务的开发,对充分发挥 建设银行审价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此业务自开办以来,在咨询服务费用的收取上,全省尚 无统一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技经工作管理,促进审价咨询业务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为我省经济 建设服务,根据国家物价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 建行系统咨询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代理编制工程预 决算及工程招投标底 的,按编制总造价计收咨询服务费 :100万元以下 部分(含 100万元)按 6‰;100万元以上至 500万元部
河北省天然气公司启动石家庄高新区段改线工程
近日,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邯郸长输管线石家庄高新区段改线工程正式启动,这是省天然气公司布局省会天然气市场,完善河北省天然气网络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省天然气公司北京-邯郸高压长输管线2005年全线贯通并投入使用,全长360余km,贯穿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市、县,是冀中南地区的绿色能源大动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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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各设区市物价局:
你厅《关于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取有关组织管理费用及提高工本费收取标准的请示》(冀财会[2002]24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575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收费,每人每科20元(含上缴省财政厅会考办5元,用于组织专家出题、试卷印刷、组织巡视、阅卷、登统、安全保密等)。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每本16元。
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主要用于支付命题、试卷印制、运输及保管、组织报名、考场租赁、聘请监考人员、阅卷等费用。会议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主要用于证书印制、运输及损耗等费用。
四、执收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上述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批复不符的规定一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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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文广新局:
你局《关于报送<河北省保定清河道署修缮工程补充设计方案>的请示》(保文广新字〔2017〕14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补充院落排水设计,完善图纸。
三、工程实施中,做好与原工程内容的衔接工作,加强工程现场情况的研究,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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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供热计量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和《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7]第3号)的相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制定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的重要性
随着我省集中供热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供热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已成为供热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目前我省相当数量的新建住宅、公共建筑以及部分进行了节能和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已具备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条件,各地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二、科学合理制定供热计量价格
(一)适用范围和定价原则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节能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用户。供热计量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既要合理补偿供热成本,保证热力企业正常经营;又要充分考虑热用户的承受能力,鼓励节约用热,体现公平负担。
(二)两部制热价折算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供热计量价格应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并按用户性质分为居民用热价格和非居民用热价格。在按面积收缴热费向按用热量收缴热费的过渡阶段,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可采用以下简化方法制定。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比例
计量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当地平均采暖耗热指标×采暖季小时总数)
当地平均采暖耗热指标的确定:原则上应使两部制热价水平与现行按面积计算的热价基本一致。
基本热价比例的确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在确定基本热价的比例时,要兼顾热用户和供热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根据试点市的经验,在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起步阶段,基本热价比例可安排为50%,随着供热计量收费的推进应逐步降低。
(三)用户热费的计算:
基本费用=基本热价×计费面积
计量费用=计量热价×耗热量
总费用=基本费用+计量费用
三、 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应注意的问题
(一)推行供热计量收费起步阶段,应对用户采取鼓励政策,在结算热费时,实行“多退少不补”,即先按面积计算的热费一次性收取,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应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随着供热计量收费的推进,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应逐步过渡到“多退少补”。
(二)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等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则按面积收费结算。
(三)对申请暂不用热的用户,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适当收取一定费用,以弥补供热企业为用户备用容量的成本支出、申请暂不用热或申请恢复供热发生的费用以及热传导损耗等。收费标准应从低掌握,一般不超过总热费的20%。
(四)在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初期,各地物价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和情况分析,反复测算、比较、论证和调整,以期供热计量价格不断完善。
四、 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是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科学合理地制定供热计量价格,是推行供热计量改革的核心内容。各地物价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制定好供热计量价格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物价工作为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要尽快制定、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已经出台的设区市,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和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尚未出台的,2009年9月底之前必须出台,在确定价格方案前应报省局备案。
(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供热计量收费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城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顺利开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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