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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对外联络、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起草重要文稿;组织贯彻落实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文书处理、印鉴管理、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二)建设科
研究制订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工程建设及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基建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报批,并指导实施;承担汉川城区市政工程基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汉川城区市政工程预决算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保护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城镇综合开发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园林绿化等施工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负责城市管网输水、城市居民用水中的节水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负责全市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科
研究制定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拟定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报建、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检测、工程造价与标准定额、施工许可证发放、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岩土工程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各类建筑业中介组织的资质(格)认证、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室内外装饰装修、散装水泥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及中介组织出、入本地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建筑劳务工作和建筑劳务基地驻外办事处;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审核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队伍出省手续;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和工程造价制度,督促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技术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的管理以及信息化等建设科技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质量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管理全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拟订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管理;拟订建筑节能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和材料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的鉴定、备案、公告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四)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利用外资计划和物资计划;负责管理各项资金和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年度投资计划和城市、城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负责全市建设系统统计工作和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和学会、协会的财务活动并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考评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各项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政策调研;负责本行业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导全市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的工作。
(六)人事老干科
按规定做好局机关公务员和局属单位股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具体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务工作;负责全市建设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及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一)组织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市级标准;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设活动;统一规范全市建设市场;负责和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程造价和施工安全;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统一管理全市建筑劳务工作。
(三)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以设计为主体的各类企业的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及建设设计方案竞选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市城市、村镇建设管理,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采水、管网输水和城市居民用水中的节水、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和资源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济源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济源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济源市市政管养公司济源市广厦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济源市环卫服务总公司济源市工程建设监理所济源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劳动服...
你好,据我所知,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新区长虹北路6号,乘坐公交车: 6路 601路 603路都可以到达。比较方便,希望可...
访谈嘉宾:市住房建设局住宅产业化处长尹德潜、处副处长岑岩、主任科员邓文敏 访谈主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1 泸水县建设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泸水县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建设工作的职能 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州涉及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 城镇建设、工程建设、抗震及震后恢复重建、建筑装饰装修业、 住宅与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 业、国家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和建筑市场城市公交、 出租车管理 的措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 督检查,进行行业管理;编制、管理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 计划。 (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 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县建设定额信 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建筑产品质 量的认证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贯 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 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 综合管理和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办公室、财务股、城乡建设股、政策法规股、住建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物业管理股、人防股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及住房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市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全市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和市场分析,及时发布市场信息。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诚信管理体系。参与对汉川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等进行审查。核准汉川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负责房屋交易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
(五)监督管理物业服务活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情况。
(六)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登记测绘成果和白蚁防治行业管理工作。
(七)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统一规范汉川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建筑劳务工作。
(八)拟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海绵城市和管廊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供水、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
(十)指导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市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标准设计和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承担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二)制定全市住建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开展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拟订人民防空演习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群众防空防灾组织)训练计划并督导落实,指导疏散基地建设。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及其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讯警报建设与管理,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疏散和隐蔽。配合军事部门做好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建设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库,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会同主管部门实施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六)组织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教育培训计划,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市场服务中心、建筑节能科技中心、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协调服务中心、城关房管所、马口房管所、自来水公司、住房和城市建设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