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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容积率。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容积率,应按程序报批,并按本通知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二、本通知规定增加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已出让土地是指经营性的建设用地,具体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宾馆和商品住宅等建设用地。
三、调整增加容积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于城市规划调整或国家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调整致使原批准的规划建设条件发生改变而需要增加容积率;或者因使用功能方面原因而申请增加容积率。
(二)已完善了相关土地使用权属手续,但未动工建设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四、增加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一)受让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划设计技术规范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规划设计条件,受让人申请的容积率超过已核定规划设计条件部分为增加土地开发容积率。
(二)受让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已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受让人申请的容积率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部分为增加容积率。
容积率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复核,并以工程验收的最终建筑面积为准。
(三)容积率增幅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含10%)。
五、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一)通过招标投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以及通过招标投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又转让的,经批准增加容积率的,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为增加容积率同等百分比的100%,具体计算公式: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的金额=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增加容积率/原确定的容积率)×100%。
(二)容积率增幅在10%以内(含10%)的,其超出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的补交标准按上述标准补交;超出原规定容积率10%以上的,其超出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的补交标准按上述标准的2倍补交。
(三)过去按规定通过协议出让或转让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批准增加容积率的,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地价减去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为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地价明显偏低的,由县监察、土地、财政等部门会商确定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并报县政府批准后,作为受让人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六、增加容积率的审批办理程序
(一)土地使用人向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必要材料。
(二)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初审、组织认证、公示,必要时组织听证。对确需调整增加容积率的,提出书面调整建议交附相关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三)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县政府审批同意增加的容积率核算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并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出让协议。
(四)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规划、人防、消防、绿化等相关变更手续。
七、补交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征收管理
(一)已出让土地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办法执行。
(二)与增加容积率和补交土地出让金相关的其它税费的征收,由有关税费征收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应依法补交相关税费。
八、凡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并超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必须持项目批文,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变更批准后的规划设计方案,需到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并按本通知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
九、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批准确定的土地开发容积率的,由县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十、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并及时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知会有关变更容积率审批情况。
十一、对县规划、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按规定程序调整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已出让国有土地管理增加开发容积率足额
征缴出让金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补交土地出让金 = 改变容积率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原容积率下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改变容积率后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nbs...
具体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应按现在时点新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市场评估价格扣除现在时点的原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评估市场价格差额部分补交土地出让金。因为土地市场随着时间的变化会有增值和贬值的情况,所以补交...
具体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应按现在时点新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市场评估价格扣除现在时点的原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评估市场价格差额部分补交土地出让金。因为土地市场随着时间的变化会有增值和贬值的情况,所以补交...
容积率增加应怎样补交土地出让金
容积率增加应怎样补交土地出让金 姓名:杜金表 在回答该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 房地产开发商随便改变建筑容积率的行为属于 违反《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违约行为。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在出让国有土地时,按照城市 总体规划,对所出让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已明确了最高的规划建筑容积率,这也是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一个重要的合同条款,如果土地开发商不能满足《国有土地出让 合同》约定的指标,增加了建筑容积率,这属于合同违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这里的容积率指的是建筑容积率, 是指建筑物总面积与宗地总面积之比。在宗地面积 一定的情况下,建设项目的容积率越高,建设总面积就越大,土地利用率就越高,地价也 就越高,因而在国有土地出让时,房地产开发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也就越高。如果开发 商在较低的建筑容积率标准下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在建设过程中增加建筑容积 率,从而使建筑面积增加,就会获得更多的销售利润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为全省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国有土地资源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是对基准地价的补充和完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公布后,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必须坚持地价评估,集体决策,结果公开的原则。本标准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的最低限度,而不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出让金,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在土地条件高于设定条件时,应当修正。此外,未编制基准地价的城镇须加紧制定各城镇的基准地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价格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价格公布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禁止以低于本次公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反规定的将由上一级国土资源、监察和价格管理部门按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查处。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附表1:
青海省一等城镇(西宁市)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
(一)本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仅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不包括土地取得费等其他费用。
(二)本次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城镇内的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达到三通至五通,宗地内达到土地平整。城镇外建设用地实际开发程度为未达到三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市范围内实现的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除保证金外,应于征收当日全额缴入国库。
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的,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土部门按旬传递的《土地出让保证金划缴国库通知单》,及时从专户划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