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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文秘、印信、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文印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会议,草拟综合性重要文稿;负责组织水利系统对外、对内的宣传指导工作;负责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协同管理局固定资产工作。
二、规划计划科(总工办、行政审批科)
规划计划科:负责组织编制地区流域综合规划、各项专业规划;组织编制、报批地区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负责编制、综合平衡执行全地区所有水利建设、水利专项建设、前期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与地区有关部门的基本建设计划工作;组织审查、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提出地区水利前期费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议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的落实、使用、完成情况。
行政审批科:负责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及本市的有关要求,做好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统一办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日常服务、管理、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负责与行政服务中心的协调对接,承担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窗口人员接受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考核。
总工办:负责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各项法规、规范的实施。组织拟订地区的水利建设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协调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验收、后评价等;负责组织指导重点建设项目的地区级验收,负责水利建设项目优质工程、优秀设计、文明工地的评比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稽察;负责水利行业工程质量、监理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指导市场准入。
(三)农牧水利科(人饮安全办公室)
组织编制地区农村、牧区水利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地区农村、牧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农村牧区实施节水灌溉,推广节水型水利技术;负责指导、协调地区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负责地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牧区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地区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地区农村饮水规划;制订全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年度计划;负责审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包括:工程招标、质检、监理工程进度、工程验收等;负责指导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四)水土保持科(水产渔政科)
水土保持科:组织起草地区水土保持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水土保持小流域、小区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前期及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地区生态建设规划及项目审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监测,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组织监督实施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及使用。
水产渔政科:承担哈密地区渔业发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活动等监督管理工作,把好新疆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防疫检疫监管关口。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制定水利行业的财务、审计工作细则;负责水利基建项目的资金支付,协助有关部门对资金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编制水利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审核县(市)、直属水管单位的年终决算,并按上级水利部门的要求布置、汇总和上报水利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对水利专项资金的检查,对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实施监督检查;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指导;负责单位部门预算、专项经费的编制、资金管理、拨付和报账,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监督;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年检、管理、监督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对县(市)、直属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组织拟订地区水行政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拟订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地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地区水资源公报;
三、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四、负责水能资源管理。负责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开发规划和配置方面的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五、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六、负责地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地区境内的水事纠纷。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七、组织、指导地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地区河流、湖库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八、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
九、组织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审核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十、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地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工作,指导地区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它事项。
呵呵,就在渝北区新牌坊一路旁,新南路3号,有一幢水利大厦,重庆市水利局就在那里了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
哈密市伊吾县水利信息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引言\r\n水利信息系统的建立,大大提高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信息采集传输的时效性,提高了预测和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水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使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为公众与企业的服务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哈密市2017年5月信息价
哈密市2017年5月信息价是哈密市地区2017年5月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为您提供哈密市2017年5月信息价电子版期刊.pdf 下载。
主要职责
哈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原哈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名而成。该局挂牌后,将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认真研究分析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形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创新驱动,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努力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
哈密市伊州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副局长:杜民、王江涛
哈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核定工勤事业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