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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新阶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从产权开放和产业开放两个方面着手。
从产权开放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实行“四线并进”。
第一条线,立足于国有企业,吸引民营资本、外资与国有资本融合。
第二条线,立足于民营企业,让国资、外资与民营资本融合。
第三条线,立足于外资企业,让国资、民资与外资融合。
第四条线,立足于企业员工,实行员工持股。
在这四条线中,前两条线是重点,而第一条线是重中之重。两条重点线实际是两个思路:一个是瞄准国有企业的“国企改革式”;一个是立足于民营企业的“民企发展式”。二者并不是矛盾和排斥的,而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
从产业开放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点是推进垄断行业改革。
垄断行业改革应明确“三不破”“三破”。“三不破”是指: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不破,但要实行一定范围的市场竞争;真正的法令性垄断(比如烟草行业)不破;在竞争基础上形成的产业集中不破。重点在“三破”:过时的、假冒的或本来就是垄断性行业中的竞争环节,要坚决破;不合理的行政垄断,要坚决破;阻碍和限制竞争的经济性垄断如价格操纵、厂商串谋、垂直约束、纵向一体化、掠夺性定价和搭配销售等,要坚决破。
民营资本如何进入垄断性行业。从战略上看,首先需明确国有资本控制的几条底线:第一,涉及国家安全的产业;第二,真正的自然垄断性环节,指具有网络系统性特征的环节,如电网、通讯网、民航网、铁路网、邮政网等;第三,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行业;第四,承担政府特殊任务的企业。在底线之上,应积极推进垄断性行业开放,逐步使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
最后应强调,为了防止有人借发展混合所有制侵吞国资或民资,要严格把好资产评估关、价格确定关、交易透明关、资金到位关,做到规范运作、一视同仁。
国企4种路径实现混合所有制
■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
■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
■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
■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可以全部退出
如何保证国企改革不打折?
国企和民企共赢是有条件的
“老板”不再当“婆婆”
分类监管更多惠及民生
发展混合所有制:公平方能无疑
只要有完善可行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机制的健全做保障,央企担忧的“国资流失”以及民企担心的“羊入虎口”,均可以得到避免。
不仅央企大佬心有所忧,民企老板亦心存犹疑。央企大佬的担心,主要是国企资产评估和引入民企对象方面,容易引起外界“钱权交易”的猜忌;而民企老板们的猜疑,则主要集中在央企(包括国企)不放开控股权之下的混合所有制,民企是否会沦为“陪太子读书”的角色。
这种来自央企和民企的认知冲突,并非不可协调,更并非不可解决。
事实上,央企大佬和民企老板的认知冲突,究其根源,可以归之于一点,即“公平”二字。民企老板担心没有控股权,很容易“羊入虎口”,只投钱而没有话语权,“公平”难以得到保障。而央企大佬则担心,在自主裁量权较大之下发展混合所有制,即使自己“身子正”,也怕外界对其有“影子歪”的猜忌,说白了,也就是对缺乏“公平”规则而容易招致误解的担忧。
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央企止损契机
2014年初,中石化率先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拉开了央企深化改革的序幕。央企是国企中的佼佼者,掌握着我国的经济命脉,十年间不断做大做强,也引发了垄断、“国进民退”等质疑。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放缓,央企盈利能力下降,亏损面扩大,体制性问题开始显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明确了混合所有制将是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这为央企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有助于央企摆脱政府的不当控制,便捷各种投资主体的进入,也有助于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与发展空间,从而改进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为央企止损带来了契机。
据国资委的数据显示,我国已有52%的央企及其下属企业开始实行混合所有制。但主要是通过证券市场的形式,而进行产权改革的很少,多数停留在二三级公司,并且规模也不大。
中石化已经打响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枪。相比较而言,亏损央企的改革更为迫切,亏损央企应探索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比如,出售不良资产进行“减肥”、允许职工持股、拿出部分优质资产吸引民间资本来改制等,激活央企的活力,改善企业治理,尽快止损。同时,应规范产权的公平保护,防范其中的利益输送。 2100433B
新华网北京2013年11月15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我国的土地所有制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土地所有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您好!以下是我国优秀的所有制企业:1、电冰柜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阪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海尔集团公司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2、电热水器 帅康集团有限...
中石化引民资入销售业务 试水混合所有制
中石化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厘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方案,并组织实施该参股方案等。
中石油积极推进油气管网混合所有制
“油气管网是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方面。在推进过程中,要注重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国企的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在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中国石油2013年度业绩发布会上,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对公司混合制改革的相关提问进行了回应。
国家电网酝酿混合所有制改革 拟开放三个领域
“一是为了响应国家对垄断行业的改革;二是因为在投资充换电设施这五年来,国网已经累积了一定规模的投资亏损,有些地方一半的充电站处于闲置状态,自身负担沉重,这些问题让公司很是头疼。”国网内部人士坦言充换电设施放开背后的原因。
中国中冶将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中国中冶2013年实现净利润29.81亿元,顺利扭亏为盈。公司总裁张兆祥在媒体沟通会上表示,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2014年公司将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方面的试点改革,这也是公司2013年要推进的重点改革工作之一;但由于公司体量大,因此试点暂时不会全面推开,将重点在下属子公司、三级公司推进。
中电投抢得电力混合所有制改革头筹
全国政协委员、中电投总经理陆启洲在两会期间表示,中电投将在2013年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允许民资参股部分中电投旗下子公司和建设项目,民资参股比例将达三分之一。这是电力行业第一个明确表示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电企。
工程咨询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探析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背景 十八大及十八届三种全会召开以来,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启动。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明确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公司的成立章程例范本(混合所有制)
实用标准文案 精彩文档 山西 ********** 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司徽:山西 ********** 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司徽另行设计。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 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 2031年 7 月 17日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 310 万 元为货币出资, 2014年 6月 30日前一次性缴足; 690万元为 非货币(实物)出资, 2014年 6月 30日前一次性缴足。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 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民企融合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重头戏。
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出现和发展,主要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源于寻找国有制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其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助于"走出去",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支撑。
经过多年股份制改造,虽然很多国企早已变成混合所有制,国资占比已较低,但政府干预仍无处不在,公司治理上不达标。 行政化垄断体制未真正打破,开了玻璃门,还有旋转门,准入限制未真正放开。
中国国企改革总体改革方案由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人社部分别牵头,各部委分工已经明确:由发改委负责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办法;财政部负责牵头三个文件,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投资公司的方案文件以及国有资本预算改革方案的制定;人社部主要负责薪酬改革方案及细则制定;国资委则牵头两个文件,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以及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规范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方案由发改委制定。
混合所有制体制改革如何界定持股比例这样的细节都没有明确,让民资控股万一出现利益输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谁负责,很多问题没讲明白。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当下改革最大的压力来自国资流失,由于标准不明确,法律不健全,国企普遍担忧戴上国资流失的帽子。“为了减少风险,大多数国企都选择维持不动,这是企业改革动力不足的表现。”
一些国企负责人对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理解不到位,甚至出现了不少误区。一些负责人都分不清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区别,有些设立的平台公司还在搞实业,没吃透“管资本”的意思。
2015年前三季度,306家上市央企及其旗下子公司中,出现亏损的公司高达67家。部分央企选择剥离旗下亏损资产、出售子公司,或者依靠母公司“输血”,甚至利用相关的政策补贴来度过危机。
“国企的管理机制、运营方式,很多都不行了,摆脱亏损和利润下滑需要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才能找到生存的出路。”李曙光称。
就央企自身而言,也存在着企业发展不够平衡、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治理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精细、经营效率不够高、历史包袱比较重等方面的问题。
李锦认为,大量的文件出来以后,在实践中是否行得通还是个未知数,所以需要通过试点来取得经验和教训,边试边改。“如果改革一下子全部推开,在执行中出现问题,可能会产生后遗症。”
发展意义
产权主体多元化已显效果,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两层含义,一是宏观层面,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合资、合作经济,而在中国就是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在微观层次,混合所有制是指在一个企业中,产权主体多元化,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
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及做强做优的过程中,产权主体多元化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资委在推进一些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且已经取得了效果。对于整体上市的企业,国有股股权的持有者是集团公司,而集团公司基本上已是壳公司,只是一个股权持有者。取消作为壳公司的集团公司便成为一种选择。
2012年中国国资委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民间投资主体之间或者民间投资主体与国有企业之间可以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开展境外投资。这意味着有可能将提高民资在央企母公司股权中的比重。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性
“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前提,这个前提实现不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会面临困境。”国资研究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总经理祝波善昨天告诉记者,公报中提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同时也是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的必要条件。
祝波善说,过去诸多国资、非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企业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成功,法人治理体系并不完善。这是因为在这样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东过于强势,使得民营股东缺乏必要的话语权。首先,在过去十几年的发展和行政性重组中,国有企业已经积累了许多资源,在融资贷款方面国有企业更受银行青睐,强大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合资企业中国有股东更为强势;其次,许多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对国有股东的职权没有一个有效的制约,取而代之的则是国有股东用国有资产的一些政策要求挟制公司。第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很多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掌握的是整个产业链的控制权,即使在一些应该市场化的领域,由于其掌握了上游,造成了实质性的产业控制权。
中国国企改革总体改革方案由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人社部分别牵头,各部委分工已经明确:由发改委负责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办法;财政部负责牵头三个文件,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和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投资公司的方案文件以及国有资本预算改革方案的制定;人社部主要负责薪酬改革方案及细则制定;国资委则牵头两个文件,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以及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规范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方案由发改委制定。
混合所有制体制改革如何界定持股比例这样的细节都没有明确,让民资控股万一出现利益输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谁负责,很多问题没讲明白。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当下改革最大的压力来自国资流失,由于标准不明确,法律不健全,国企普遍担忧戴上国资流失的帽子。"为了减少风险,大多数国企都选择维持不动,这是企业改革动力不足的表现。"
一些国企负责人对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理解不到位,甚至出现了不少误区。一些负责人都分不清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的区别,有些设立的平台公司还在搞实业,没吃透"管资本"的意思。
2015年前三季度,306家上市央企及其旗下子公司中,出现亏损的公司高达67家。部分央企选择剥离旗下亏损资产、出售子公司,或者依靠母公司"输血",甚至利用相关的政策补贴来度过危机。
"国企的管理机制、运营方式,很多都不行了,摆脱亏损和利润下滑需要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才能找到生存的出路。"李曙光称。
就央企自身而言,也存在着企业发展不够平衡、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治理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精细、经营效率不够高、历史包袱比较重等方面的问题。
李锦认为,大量的文件出来以后,在实践中是否行得通还是个未知数,所以需要通过试点来取得经验和教训,边试边改。"如果改革一下子全部推开,在执行中出现问题,可能会产生后遗症。"
发展意义
产权主体多元化已显效果,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两层含义,一是宏观层面,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合资、合作经济,而在中国就是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在微观层次,混合所有制是指在一个企业中,产权主体多元化,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
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及做强做优的过程中,产权主体多元化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资委在推进一些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且已经取得了效果。对于整体上市的企业,国有股股权的持有者是集团公司,而集团公司基本上已是壳公司,只是一个股权持有者。取消作为壳公司的集团公司便成为一种选择。
2012年中国国资委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民间投资主体之间或者民间投资主体与国有企业之间可以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开展境外投资。这意味着有可能将提高民资在央企母公司股权中的比重。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性
"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前提,这个前提实现不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会面临困境。"国资研究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总经理祝波善昨天告诉记者,公报中提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同时也是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的必要条件。
祝波善说,过去诸多国资、非公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企业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成功,法人治理体系并不完善。这是因为在这样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东过于强势,使得民营股东缺乏必要的话语权。首先,在过去十几年的发展和行政性重组中,国有企业已经积累了许多资源,在融资贷款方面国有企业更受银行青睐,强大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合资企业中国有股东更为强势;其次,目前许多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对国有股东的职权没有一个有效的制约,取而代之的则是国有股东用国有资产的一些政策要求挟制公司。第三,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很多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掌握的是整个产业链的控制权,即使在一些应该市场化的领域,由于其掌握了上游,造成了实质性的产业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