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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划和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9名。 离退休工作人员事业编制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纪检组和工会按县委规定设置,纪检组组长和工会主席按县委规定配备。
(一)关于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基本建设项目调概、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工审批方面的职能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审批,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项目的调概,以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主,县规划和建设局参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规划和建设局对与建筑配套的电梯、起重机械、管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设计和安装活动加强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 剑阁县规划和建设局
(一)贯彻国家、省、市规划和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测绘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修订、审查和报批;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拆迁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主管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主管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开工审批和建设行业招投标的执法监督。
(六)指导全县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公共客运、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八)指导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指导全县小城镇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全县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九)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和墙体改革工作。
(十)管理规划和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二)制定规划和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的单位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党建、工青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局和规划局没有合并,两者被划归了不同的部门以武汉为例:一、武汉市建设局划归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研究制订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建设行业信息化发展;组织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
苍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址:http://www.cnzjj.gov.cn/
广元剑阁县房价是12000/平方米。该小区位于旧城区--海珠区海珠工业大道北探梅桥,是由广州吉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的。生活设施完善,交通方便,市井气氛浓郁。又是海珠区中心,生活设施齐备,临近未来地...
县规划和建设局设9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处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宣传、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起草局机关的重要文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管理文书档案;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机要和保密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二)计划财务审计股
组织拟订全县规划和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行业技术引进规划、利用外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计划;综合管理各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检查指导城市维护费的合理使用;指导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管理和监督局机关的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建设系统统计、信息工作;综合协调建设系统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报批;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城市规划股
研究起草全县城市发展战略以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开发区规划的综合协调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指导全县城市空间合理开发和利用;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全县城市规划、专业规划、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相关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股(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拟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建筑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报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备案、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建筑业技术进步、散装水泥推广、墙体改革、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电梯安装、塔机拆除、建设监理单位和招标投标代理、工程代理、检测机构的资格审查申报工作;对外地建筑企业、勘测设计单位入县从事建筑活动进行验证、注册管理;负责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综合管理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拟订行业发展及体制改革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制度;负责组织标准设计和编制、推广、应用;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各类房屋建筑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参与制定与《招标投标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建设行业招投标活动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市标准,指导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五)城市建设股(挂县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政、公用、环卫的专业规划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广场、热力、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市雕塑、公交场站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城建执法监察;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行业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燃气资质认证年检、资质证书发放;负责对市政工程企业资质、市政工程监理和市政工程设计资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参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村镇建设股(挂县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重点中心镇规划的评审和报批;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乡镇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建设、村容镇貌、环卫与绿化工作;指导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七)住宅与房地产业股
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研究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全县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产权产籍和商品房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方针以及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住房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屋资金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并监督使用。
(八)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建设人才交流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建设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九)行政许可股
负责办理局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组织行政许可项目的听证;负责规划和建设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党组书记、局长:李荣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东庚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斌
党组成员、系统工会主席:郑俐花
总工程师:母向虔
党组成员、城监大队长:季洪银
(此届领导班子信息截止2010年)
剑阁县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
剑阁县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原称“剑阁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于1989年8月21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2年更名为“剑阁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06年机构改革再次更名为“剑阁县城市综合管理监察大队”,归口剑阁县规划和建设局主管。
该队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6名,现有在编职工16名,协管员10名,大队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下寺与普安两个中队。其中普安中队的管理权下放普安镇政府实行委托执法,由普安镇负责普安中队的人事、经费、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县城监大队负责业务指导。
该队主要负责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方面的监察;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 在受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成立于1995年12月,机构规格为股所级,经费形式属财政差额拨款,现编制员额5人,单位现有职工人数6人,单位法人代表彭涛。剑阁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和《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二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协助规划部门具体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三是负责对全县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区项目的配套绿化指标和配套绿化工程计方案及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审批;四是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五是监督检查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六是负责城市道路绿地(街道)、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生产绿地(苗圃、花圃)、防护林绿地养护工作及绿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
剑阁县房地产管理所
剑阁县房地产管理所成立于1950年12月,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归口剑阁县规划和建设局主管。现有职工总人数46人,其中在职职工37人,退休9人。法人代表:杨晓明。内设党支部、工会、办公室、产权科、产权交易中心、档案室、经营科等机构。
主要职能:负责全县建制乡镇以上城市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确权、颁证、产权交易过户、产权抵押办证、档案收集管理,以及危房鉴定和城市管理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同时,县房管所还承担了1.8万平方米、609套直管公房的管理,新建2.9万平方米、580套廉租住房。
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一所
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一所成立于2004年4月,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职工101人,其中正式职工26人,临聘环卫工人75人。下设办公室、渣土管理办公室、环卫设施清运组、路灯景观组、修城片区管理组、沙溪片区管理组、拐枣片区管理组7个职能组室和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共有各类环卫工作车辆10台,其中市容执法车1辆、洒水车1辆、垃圾集装车1辆、垃圾散装车1辆、液压式垃圾车2辆、扫路车1辆、路灯维修车1辆、用于垃圾处理的挖掘机和装载机各1辆。用于人工收集的三轮车30辆。
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成立于2000年6月,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剑阁县规划和建设局主管,现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在编人员3人。该站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程造价管理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组织测算发布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负责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承担建设工程标准定额,费用标准,材料预算价格的管理工作,发布工程造价指数和材料价格信息;审查、监督工程概、预结算及标底,调解仲裁建设工程造价经济纠纷;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取费证的年检和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的业务培训,资、考、审和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工作。
剑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剑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属财政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法人代表李仲军。现实有在册人员11人,其中在编人员6人,聘用5人。剑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参与建设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测,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政府监督行为。
剑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
剑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于1999年12月批准成立,现有职工9人,其中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人、项目检测工程师2人、检测员7人。该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法人代表李至,主要承揽建筑工程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原材料检测,接受有争议的建设工程及其材料的仲裁检验等业务。
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二所
基本情况
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二所(县环卫二所)是县规划和建设局下属股所级单位,负责老县城普安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内设有管理组、清运组、路灯管理组、环卫监察及收费组、办公室5个组、室,有正式环卫职工20人。
县环卫二所是由原县环卫所于2004年2月通过机构编制委员会通过,分设为环卫一所、环卫二所,现办公地址是普安镇交通路23号。
职能职责
负责城区街道的清扫、保洁;城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城区路灯的维护管理;
1座垃二郎腿处理场、15座垃圾中转站、7座公厕、44个垃圾收集点等其它环卫设施的管理维护;
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察管理;
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
服务范围:剑阁县老城规划区域内。 2100433B
规划建设局岗位职责
规划建设局岗位职责 规划建设局作为管委会内设机构,代表管委会对辖域实行 统一城市规划建设综合行政管理。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风景 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城镇建设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及 详细规划;依法指导、 审查和监督建设和建筑活动; 负责辖区房 地产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和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辖区 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 管理和保护辖区基础 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指导、 监督和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承 担房产权、产籍管理。房产证发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房屋所有权证书》 由房管局统一编号, 管理区负责审核、 发放。 根据工作需要, 规划建设局下设六个办公室, 人员分工及岗位职 责如下 : (一)规划管理办公室 依法对辖区内城市规划、 测绘、地名、城建档案工作实施统 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组织编制、修改和报批总体规划; 组织编制、 修改和报批、 报备区域
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2号
剑阁县民政局
办公室
经济运行综合股(剑阁县经济动员办公室)
产业园区股
项目投资股(剑阁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化股
政策法规股
能源股(剑阁县电力行政执法大队)
节能与综合利用股
人事股
市场体系建设与对外经济合作股
市场运行股
财务股
单位地址: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