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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阶梯热价是否能够达到社会公平和节约资源的双重目的,关键也要看具体会采取怎样的收费标准。按照房屋面积来制定阶梯热价,或许并非最优方案。
按房屋面积来制定阶梯热价,确实能够更好地体现公平。供热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用品,理应体现公平性,然而,供热统一收费,也就意味着房子大的人,占用社会资源更多的人,也就享有更多的公共补贴。现有的供热收费方式确实是更倾向富人的。阶梯热价按房屋面积征收,就能更公平一些。
施行阶梯热价最好以热计量收费为前提,不再像现在这样主要按面积收费。采用热计量收费显然是更公平,又能刺激节约能源的收费方式。让市民用热和用电一样收费,用得多自然交得多,用得少也就交得少。这对那些住大房子的家庭来说,也有了选择权。他们要想少交费,就得节约能源,一些平时无人居住的房间,也就没有必要老是开着暖气了。
社会公平不只关系财产一个维度,也关系到规则的公平,以及所有社会成员的机会公平。而制定阶梯热价这样的公共政策,既要体现社会公平,也得顾及每一个群体的权益,当然也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有关方面制定阶梯热价方案的同时,更大规模地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或许是更加迫切需要做的事情。
2015年12月25日,成都市发改委发布了《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实施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通知称,经2015年12月14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决定自2016...
自7月1日起实行,具体标准为: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以内)的电价,仍为每千瓦时0.538元;第二档电量(年用电量2761-4800千瓦时)的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
以广东省为例按照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其中:(1)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
阶梯式水价政策实施与智能水表
根据智能水表预付费的特点,充分发挥当今微处理器的运算优势,探讨在表具内实现实时复费率核算的可行性,为阶梯水价政策的实施提供一套解决方案。
阶梯水价的智能水表设计
阶梯水价的智能水表设计
所谓阶梯式水价 ,就是将水价分为不同的阶梯,在不同的定额范围内,执行不同的价格。使用水量在基本定额之内,采用基准水价,如果使用的水超过基本定额,则超出的部分采取另一阶梯的水价标准收费。阶梯式水价可以分为增阶梯和降阶梯式水价两种。增阶梯水价指随着用水量的增多,水价越高;降阶梯式水价则相反,使用水量越大,水价越低。
在我国,通常所说的阶梯式水价是指增阶梯式水价 ,以限制用户用水量,减少水资源使用量。阶梯水价可以设置多个阶梯,但一般以三个阶梯为常见。
阶梯水价水表适合于按用户的(年、季度、月)用水量的多少来实现不同收费价格的收费场合。可以设定两个水量的分界点、三种收费水价。当用户的月使用水量未超过分界点时可按正常的水价收取水费,当超过分界点1时按较高的水价收取水费,当月使用水量超过分界点2时按更高的水价收取水费,从而合理的限制了用户的用水量,达到节约用水、避免水资源浪费的目的。
一户一表一卡,凭卡用水,用水量记录在各自的卡中,表中数量用完后表将自动关阀停水,用户需重新购水后才能再次开阀供水。2100433B
2009年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宣布上调非民用销售电价平均每度2.8分钱的同时,还表示,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最快2010年一季度推出。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
实际上,阶梯式电价不是新生事物,包括四川、福建、浙江等省都有实施。在2004年,浙江实行阶梯式电价的调价办法中就规定,居民月用电量低于50度部分,电价在以往基础上不调整;51—200度部分,电价上调0.03元/度;超过200度部分,电价上调0.10元/度。
一般而言,当时浙江省内用电低于50度的大多是低收入居民,用电超过200度的大部分是高收入居民,阶梯式电价就在不影响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扭转了电价的指导作用。这或许能成为其他省市调价的一个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