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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规范》具有强制性、实用性、竞争性和通用性四方面的特点。
1.强制性
《计价规范》的强制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规则。
2.实用性
《计价规范》的实用性体现在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便于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
3.竞争性
《计价规范》的竞争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计价规范》中规定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具体采用什么措施。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确定。因为某些项目或因素。在各企业之间不同。是企业的竞争项目。从中可体现各企业的竞争力。
二是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自行报价。体现各企业在价格上的竞争力。
4.通用性
《计价规范》的通用性是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2100433B
《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内容主要由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组成。而这两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正文部分
《计价规范》的正文部分由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内容构成。它们分别就《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原则)和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规则作了具体的规定。
2.附录部分
《计价规范》的附录部分由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五方面内容构成。
这五个方面的附录均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内容六项组成。其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统一规定(简称“四个统一”)。要求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总则指出:“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但就承包方式而言。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这就是说。凡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论招标主体是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还是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私人资金等都应遵守本规范。《计价规范》从资金来源方面。规定了强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范围。即“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何谓“国有资金”"_blank" href="/item/预算外资金/6879804" data-lemmaid="6879804">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例如2007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第11号公告。决定从5月J_O日开始向全国发行2007年凭证式国债300亿元)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也应视为国有资金。“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金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新老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比较与分析
针对新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对应章节修改和增加的内容进行了较全面的、一一对应的对比与分析,阐述了新规范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如何全过程规范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以及新规范在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以便于我们将新规范更好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为国家节约有限的建设资金,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
广西计价规范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九年一月 前言 本细则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 《清单计价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 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4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 [2006]61 号)等法规规章,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 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结合我区工程造价计价实际情况制定的。 本细则总结了广西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的经验,针对原计价办法 (或实施细则)部分内容执行难、操作性和指导性不强等问题, 在修编本细则时, 以《清单计价规范》 为蓝本,将其正文条款的内容细化, 并结合我区实际计价情 况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局部的调整。此外,还增补了工料单价法计价表格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12月 1 日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说明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北京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修订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编制组成员: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编制组成员:王海宏谢洪学 吴 松胡晓丽吴佐民 文代安 赖铭华 金春平
周明科 李艳海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
计价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遵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计价规范是统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国家标准,是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各种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部分:
正文共五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术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附录包括: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E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