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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第一章 国外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介绍
一、概况
(一)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合同保证的主要形式
(三)西方合同保证的主要品种、作用及相互关系
(四)合同保证风险分析
(五)西方公共工程代建制概况
二、美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
(一)合同保证的社会背景和立法背景
(二)《米勒法》的基本内容及变革
(三)美国合同保证机构及管理概况
三、国外合同保证制度比较和未来发展
(一)部分国家(地区)合同保证制度
(二)两种主流合同保证制度比较
(三)合同保证制度的发展动向
四、行业协会介绍
(一)美国保证人协会
(二)美国全国保证代理人协会
(三)美国保证协会
(四)美洲地区的其他保证行业组织
第二章 我国公共工程建设管理和担保业现状
一、我国公共工程投资与管理现状
(一)公共工程的定义
(二)我国公共工程投资的现状及未来趋势
(三)公共工程建设管理尚待完善
二、我国建筑领域现状分析
(一)我国建筑企业基本状况
(二)我国建筑企业资质管理
(三)我国建筑行业风险分析
三、我国公共工程代建制的引入
(一)基本描述
(二)代建制的作用和意义
(三)代建制下的各方关系与职责
(四)代建制的市场化管理--引入第三方保证制度
四、工程保证与工程监理
五、我国保证业务需求和担保机构发展概况
六、我国现行担保制度概况
(一)法律体系开始萌芽
(二)行业管理、行业自律逐步规范
(三)有关工程合同保证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
(四)我国工程合同保证业务的开展情况
七、影响我国建立和推行合同保证制度的主要问题
第三章 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意义
一、促进公共工程合同管理机制转换
(一)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
(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信用体系的形成,使承包商的资质、信用经得起市场的检验
(三)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实施,使最低标价中标成为可能
二、用经济手段保障债权人(业主)的权益
(一)没有合同保证的情况
(二)有合同保证的情况
(三)合同保证人的作用
三、用市场机制规范债务人(承包商)行为
(一)促进建筑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
(二)保证公共工程建设的招标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信用经济建设
(三)避免恶性竞争
(四)加强合同履行的过程控制
(五)合理保护承包商的权益
四、对工人、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利益的保护
五、辐射非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市场
(一)民间投资工程合同管理的需要
(二)国际建筑市场的需要
第四章 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框架设想
一、工程合同保证与工程保险的关系
(一)保证与保险的异同
(二)工程合同保证与工程保险的关系
二、担保形式比较
三、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目标
(一)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基本目标
(二)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步骤
四、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强制性原则
(二)公平性原则
(三)与国际接轨的原则
五、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模式
六、组织形式
(一)两个核心关系
(二)三个层次:操作层、支持层和管理层
七、合同保证与代建制
八、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实施范围
九、实行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成本效益分析
十、相关制度的完善
(一)明确国家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监管部门
(二)推动基本的法律法规框架形成
(三)培育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市场
(四)培植、规范专业保证公司
(五)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支持系统
第五章 我国拟推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品种及风险分析
一、主要保证品种
(一)承包商投标保证
(二)承包商履约保证
(三)承包商向分包商付款保证
(四)承包商向供应商付款保证
(五)承包商预付款保证
(六)承包商维修保证
(七)代建人投标保证
(八)代建人履约保证
(九)代建人付款保证
(十)代建人预付款保证
(十一)代建人维修保证
二、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与风险控制
(一)保证人的基本权利、义务
(二)工程合同保证各业务品种风险分析
(三)公共工程合同保证的风险控制系统
第六章 合同范本
一、代建合同保证合同范本
(一)代建投标保证
(二)代建履约保证
(三)代建预付款保证
(四)代建支付保证
(五)代建维修保证
二、建设合同保证合同范本
(一)建设投标保证
(二)建设履约保证
(三)分包付款保证
(四)供货付款保证
(五)建设预付款保证
(六)建设维修保证
三、公共工程保证合同文本说明
附件:美国联邦《米勒法》及部分州《小米勒法》简介
联邦《米勒法》
新泽西州
印第安纳州
马里兰州
加利福尼亚州
路易斯安那州
威斯康辛州
明尼苏达州
佛罗里达州
得克萨斯州2100433B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11月1日在北京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课题进行评审,专家委员会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阅了课题研究报告,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意见如下: 1、课题组通过广泛收集资料,总结分析了国外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最新发展动态,首次对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比较研究,为借鉴国际经验发展我国的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课题组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推行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加快推行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的必要性。课题报告框架结构设计合理,内容全面,资料翔实,对问题的分析深入、针对性强,为我国推行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3、课题组首次提出了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建设的三个基本原则,即强制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和与国际接轨原则。课题报告对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推行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应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值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 4、课题所提倡的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有助于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国加快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建筑业的市场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信用体系的形成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5、课题在对策建议、操作性和实施步骤上应继续完善、深入。 经专家委员会讨论,一致同意“建立我国公共工程合同保证制度”课题研究报告通过评审。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是为了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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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共工程合同规则
英国公共工程合同规则——英国公共工程合同规则 ,WORD格式,共16页。 颁布单位:英国公共工程部 颁布时间:1991-12-21 规则名称 1. 本规则可称为“公共工程合同规则“,自1991年12月21日起生效。 定义 2.1 本规则中: ...
工程常用图书目录
1 工程常用图书目录(电气、给排水、暖通、结构、建筑) 序号 图书编号 图书名称 价格(元) 备注 JTJ-工程 -24 2009JSCS-5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 128 JTJ-工程 -25 2009JSCS-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 136 JTJ-工程 -26 2009JSCS-4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 ?动力 98 JTJ-工程 -27 2009JSCS-2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结构体系) 48 JTJ-工程 -28 2007JSCS-KR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节能专篇-暖通空调 ?动力 54 JTJ-工程 -29 11G101-1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 -剪力墙、框 支剪力墙结构、现浇混凝土楼面与屋面板) 69 代替 00G101
《公共工程合同新履行保证制度》分为两部分,主要内容有第一部:公共工程合同制度的现状和问题点; 改善政策中新履行保证制度的作用; 新履行保证制度的现状; 公共工程合同制度的修订案; 政府采购制度修订案。第二部: 关于公共工程承发包制度和新履行保证制度的修改; 关于特殊法人的情况。2100433B
出版时间:2004-08-01版 次:1页 数:264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民法
建立我国建设监理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1)参照国际惯例
建设监理制度作为国际惯例,在西方国家已有悠久的发展历史,特别是近些年来,不断趋于成熟和完善。无论是政府监理,还是社会监理,都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格局,具有严密的法律规定、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规范化的方法、手段和实施程序等,随着国际工程承包事业的发展,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合同条款(即FIDIC条款),被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采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对所贷款建设项目要求必须按该合同条款签订承包合同,而这个条款则是总结了世界土木工程建设百余年的经验,科学地把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突出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详细规定了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业主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建设监理制度的规范化和国际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上承揽任务和实施工程时,首先接触和打交道最多的也是监理工程师(亦称咨询工程师),而不是业主。
因此,建立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要充分研究国际间通行的做法和普遍经验,吸取其有益之处,为我所用。
(2)结合我国国情
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不能完全照搬照抄。我国是一个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工程建设活动具有分地区、分部门、多层次管理的特点。特别是在我国,经济成分以公有制为主导,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地方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参与者各方面都是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市场调节和商品关系是我们发展生产力的手段,但发育程度低。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既不同于新加坡、香港这样的城市国家或地区,也不同于市场经济程度高、价值规律无所不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我们应充分结合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
(3)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际经验表明,建设监理制度产生于国家和私有制出现以后,并得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可以说商品经济使之成为必然并给予巨大的推动力。十四大以后,我国进人了深化改革开放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商品经济关系得到了加强。经济利益主体出现多元化的格局越来越明显。为此,从政府方面,监督项目决策、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控制工程实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利益等成为必需;从社会方面,工程建设各参与方之间的独立利益也应得到有效的横向制约。因此,对建设监理制度的需求更为迫切。我们在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这样的一个发展过程,不能仅将原有的制度进行简单的组合或移位,要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展中使之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