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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材料的起草;承担文电、机要、信息、调研、宣传、档案、督办、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外事、接待及本局财务、资产管理和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法规税政科
参与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三)预算科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分析预测宏观财经形势;承担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及政策研究;承担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代编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承担本级财力管理;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市(区)财政总决算的批复工作;贯彻执行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市(区)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四)国库科
承担拟订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市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承担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五)综合科
拟订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承担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拟订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六)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含劳教、监狱)、人口计生、档案、物价、外经贸、旅游、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市安排的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项资金等方面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市安排的垂直部门经费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办公场所修缮及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贷款业务;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及日常管理事务、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园林、城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贷款业务。
(八)工贸发展科
贯彻执行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拟订并落实市财政支持工贸发展和现代产业建设政策;监督执行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制度;承担市财政支持现代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承担有关资金管理工作;调查企业运行、税收情况,配合做好经济分析和预算编制;承担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
(九)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务、国土、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农口部门有关专项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村庄规划、乡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贷款业务;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十)经济建设科
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编制本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下达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核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参与国债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审核和监督;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对本级有关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和对其他项目财政性投资的财政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承担本级城市建设和本级投融资平台债务的新增、延期、偿还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其他项目的贷款业务;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
(十一)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就业、技校、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及相应改革方案建议;执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研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制订相关政策;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贷款业务。
(十二)外经金融科
贯彻和执行涉外、地方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承担境外企业和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外债管理;承担全市投融资平台借款的统计工作;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承担审核和监督外经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十三)会计科
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和会计电算化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记账工作;承担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关监管工作。
(十四)绩效评价科
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决算工作;执行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建议。
(十五)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组织拟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购置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和对未脱钩经济实体及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承担重点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的工作。
(十六)政府采购管理科
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制定本级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参与审核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本级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登记备案;监督管理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对本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
(十七)监督检查办公室
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依法处理;配合做好属下单位干部离任审计。
(十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十九)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规划;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本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承担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报批等工作;协助开展局纪检监察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
(二)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负责本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江门市财政局
(六)组织制定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对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八)负责各项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编制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
(九)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等工作。
(十)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二)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和核准。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农业局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管理职责划入市财政局。
(三)划出直接办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工作的职能,下放给蓬江区和江海区。
(四)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文电、机要、督察、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
财政局不指定培训机构的。你是考会计证,是很简单的考试,我告诉你一些学习经验。我不是学会计的,但我想把我自学会计的经验告诉你,学财务会计,最重要的是对比归纳记特殊,对比就是应收应付这样对比,归纳就是应收...
江门市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电力建设征拆迁青苗补偿办通知 江门市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电力建设征拆迁青苗补偿办通知 江府办〔2009〕60号 各市、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电力建设征拆迁青苗补偿...
市财政局机关核定编制85名(含从市农业局划入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副处级),正副科级领导职数38名。
江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分局为市财政局直属行政机构,正科级,核定编制4名,其中分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管。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021年6月,入选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拟推荐对象名单。
2021年7月,江门市财政局机关党委被中共江门市委授予“江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 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府〔2018〕52 号)、《省卫生计生委、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保厅、省中医药局、省医改办关 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 知》(粤卫〔 2018〕65 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 2017〕 25 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全面深化县级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函 〔2016〕16 号) 的要求,为破除“以药补医”、“以耗材养医”的逐利机制,按照“一 取消两同时”的原则,在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政策的同时, 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和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政策的调整。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
江门市建筑企业名单
江门市树梓里 77号105 江门市康乐里 4幢105 开平赤水建筑工程公司江门分公司 江门市台山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路 6号 -6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镇巷头市聚龙新村 18号 鹤山市古劳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潮连建筑工程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台山市北陡镇陡门圩新街 新会区迎宾馆一号楼 102室 北陡建筑工程公司 东北金城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鹤山市沙坪镇华山苑 137号 恩平市恩城镇稔岗路 9号 城建工程公司 恩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十七施工队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恩平市沙湖镇沙湖圩 台山市都斛圩建设街 恩平沙湖建筑公司 都斛建筑工程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江门市蓬江区树梓路树梓里 87号 江门市荷塘镇良村市 江门市蓬江区骏龙建筑有限公司 荷塘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总经理收 总经理收 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苑 12号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南路 1
江门市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财政信息的情况,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江门市财政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08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江门市财政局党组一直十分重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进一步确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章立制,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门市财政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首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相关制度。2008年,江门市财政局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编制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内容、程序、方式和公开时限等。同时,结合ISO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将相关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严格按照ISO管理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开展。
(三)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江门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08年7月,为了有效指导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江门市财政局编制并印发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公开领取,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在开展编制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一是认真研究财政部门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安排工作计划,合理设置网站栏目。二是要求本局各科室及属下单位严格按照公开指南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的梳理工作,并要求在做好信息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格式编制目录。三是明确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责任单位。由局办公室负责对目录编制工作进行综合汇总,督查督办,及时沟通、协调和解决在目录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工作。由局法规科负责对财政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由局财政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政府信息网站的技术工作。
(四)突出质量,保证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政务公开、部门概览、金财工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服务指南、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2008年,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于已失效的进行撤消,对于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于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还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以及财政转移支付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初步建立了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已将经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报告在网上对外公开。
(五)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府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市电视台、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支付业务、契税缴纳业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会计信息网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办事依据、程序等,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和投诉监督方式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公开接访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同时设立通讯录、政策法规、规章制度、部门资料、档案查询、学习园地等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江门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财政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政务公开栏目。截止2008年底,我局政务公开栏目信息124条。其中,本地政务公开信息97条,财政预算报告11条,各地财政要闻16条。二是部门概览。部门概览信息1条,主要是根据每年财政工作的重点和亮点进行总结概括,2008年主要针对2007年的全市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支出结构,各项财政改革,财政监督,财政队伍建设进行总括。三是金财工程。截止2008年底,金财工程信息13条,其中我市金财工程信息9条,各省市金财工程信息4条。四是机构设置。截止2008年底,机构设置信息10条,主要包括局机关职能信息4条,属下行政、事业单位情况信息6条。五是工作动态。截止2008年底,工作动态类信息269条。主要反映全市财政系统的重要工作动态,刊载我市财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措施,介绍财政改革发展中有特色的财政工作经验、做法,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各个时期的财政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简讯和载发有工作指导意义的领导讲话等信息。六是服务指南。截止2008年底,服务指南信息47条。服务指南主要包括到契税征缴、政府采购、财政票据业务、国库支付业务、会计业务、会计管理、资产评估、投资评审等涉及到财政具体业务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等内容。七是政策法规。截止2008年底,政策法规信息165条。主要包括财政、财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划等信息。八是投诉建议信箱。2008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形式接受到的群众反映事项11条,其中建议类5条,咨询类4条,诉求类2条。九是其他信息45条。主要包括教育园地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财政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财政信息的情况
无。
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还不完全及时。
为促进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报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也可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谭昕力;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我局一直十分重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结合加强本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内外结合,开展好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下设的办公室,是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开展、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我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为基础,制定了《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三)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创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模式。我局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时,就将《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运用ISO9001:2008标准严格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健康地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从2011年在OA公文起草时增加文件对外公开范围选项(即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对所有正式发文都要求增加公开选项,公文起草后在文件发送框“文件公开范围”分为两大项,即“对内公开”(包括“局内公开”、“科内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和“对外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从细节着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2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发文格式,所有发文一律标明对外公开范围(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2013年,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督办和ISO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四)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3年3月,为有效指引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重新编制并完善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通过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地了解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五)突出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金财工程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已失效的及时撤消,对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逐步完善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社会公众都可通过我局政务公开网站查询到我市2002-2013年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草案报告,2001-2012年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01-2012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决算草案报告。
(六)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我局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民生热线”、“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到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明白办事的途径,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公告事项、法律法规和投诉监督途径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推动群众点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设立电子布告板和电子论坛等。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效果,我局在2012年对局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络窗口设置,共分财政局简介、办事指南、财政新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公、网上互动、党务公开等8个栏目,其中:“财政局简介”包括局职能简介、职能科室、属下机构、局领导分工、联系我们等5个子栏目,“办事指南”包括家电下乡、会计管理、采购管理、其他管理、营改增试点改革等5个子栏目,“财政新闻”包括各地市、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等3个子栏目,“政务公开”包括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最新公告、人事信息、统计信息、专项资金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7个子栏目,“政策法规”包括财政法规、政府文件、其他法规等3个子栏目,“网上办公”包括表格下载、文件下载、网上办公新闻、网上办事等4个子栏目,“网上互动”包括局长信箱、回音壁、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依申请公开等7个子栏目,“党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中心工作、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固本强基、主题活动、学习材料等9个子栏目。我局互联网站的设置不断朝着内容更丰富,层次感更明显,互动感更强,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方向不断完善。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在2005年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政务公开申请及时查看、整理,转有关科室处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2013年,我局未接到市民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新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务公开既是一种工作形式,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今后,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有机会更多地了解财政,关心财政,参与到财政管理改革中来,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阳光财政”打好坚实基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也可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郭丽;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11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我局一直十分重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结合加强本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内外结合,开展好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下设的办公室,是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开展、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我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为基础,制定了《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三)创新管理,结合ISO质量管理体系,创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模式。我局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时,就将《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探索运用先进的ISO9001:2008标准严格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健康地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从2011年5月起在OA公文起草时增加文件对外公开范围选项(即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对所有正式发文都要求增加公开选项,公文起草后在文件发送框“文件公开范围”分为两大项,即“对内公开”(包括“局内公开”、“科内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和“对外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从细节着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1年3月,为了有效指引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江门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重新编制并完善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地了解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五)突出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金财工程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已失效的进行撤消,对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了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初步建立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社会公众都可通过我局的网站查询到我市2002年起的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报告。
(六)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我局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民生热线”、“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到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明白办事的途径,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公告事项、法律法规和投诉监督途径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推动群众点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设立电子布告板和电子论坛等。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效果,我局在2009年就对局互联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共分财政局简介、办事指南、财政新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公、网上互动、党务公开、视频专栏等9个栏目,其中:“财政局简介”包括局领导简介、职能科室、属下机构、联系我们等4个子栏目,“办事指南”包括家电下乡、会计管理、采购管理、其他管理等4个子栏目,“财政新闻”包括各地市、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等3个子栏目,“政务公开”包括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最新公告等3个子栏目,“政策法规”包括财政法规、政府文件、其他法规等3个子栏目,“网上办公”包括表格下载、文件下载、网上办公新闻等3个子栏目,“网上互动”包括局长信箱、回音壁、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6个子栏目,“党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中心工作、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固本强基、主题活动、学习材料等9个子栏目,“视频专栏”包括教育园地、法制园地、财政案列等3个子栏目。我局在互联网站的设置上不断朝着内容更丰富,层次感更明显,互动感更强,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方向努力。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在2005年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政务公开申请及时查看、整理,转有关科室处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2011年共接到市民依申请公开3项,已全部按要求办理。
四、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升我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务公开既是一种工作形式,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今后,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了解财政,关心财政,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阳光财政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