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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通过梳理绿色建筑发展历程,首次呈现江苏绿色建筑顶层设计思路和发展蓝图;分析绿色建筑工作挑战与机遇,提出下一步发展建议;
2)邀请行业院士与知名专家学者参与编著工作,提升成果学术水平和社会关注度;
3)通过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初步展现江苏绿色建筑发展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4)汇总江苏国际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外合作共建绿色生态城,体现江苏绿色建筑发展的国际化视野。 2100433B
加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方法与模式、近零能耗建筑、建筑新型高效供暖解决方案研究,建立绿色建筑基础数据系统,研发室内环境保障和既有建筑高性能改造技术加强建筑信息模型、大数据技术在建筑设计、施工和运维管理全过...
十三五规划论文规划的新境界、新要求 “十三五”规划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贯彻“四个全面”的新战略布局,将中国发展置于世界的大背景下,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并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
十三五规划论文规划的新境界、新要求“十三五”规划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贯彻“四个全面”的新战略布局,将中国发展置于世界的大背景下,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并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
第十届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大会在南京召开
<正>本刊讯(记者刘瑞芳)以\"聚力绿色建筑创新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主题的第十届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大会于2017年12月14日在南京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市政府副市长储永宏、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在会上作了题为《江苏城乡建
自2015年起,市住建委每年委托市绿色建筑协会编制《绿色建筑发展报告》,并向相关部门、企业发放,得到了广大企业的关注和欢迎。今年绿色建筑发展报告的编制得到了近30家单位和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包括相关主管部门、科研院校、咨询设计、施工建设等各行业企业。2018年发展报告主要从政策法规、科研标准、重点推进、综合成效、产业推广和发展展望等几个方面,通过对相关政策梳理、数据统计分析、发展成效总结等方式,对2018年上海绿色建筑发展概况进行了详细的表述。
目前,该报告已在6月25日举办的“2019上海绿色建筑国际论坛”上正式发布。为方便小伙伴们了解报告相关内容,即日起,住建君将对报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市区联动加强专项扶持政策落地
上海多年来持续对绿色建筑实施扶持政策,主要方式有市级财政补贴制度及各区的相应配套的补贴政策。在市级层面,2018年1月,市住建委发布了《2018年上海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对本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中各类型的财政补贴申报工作进行了明确职责分工,为本市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保障。据统计,2018年上海市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财政补贴3000余万元,其中,绿色建筑专项财政补贴近1400万元。
在区级层面,多个区级管理部门制定了配套市财政鼓励政策。如浦东新区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浦东新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宁区于2018年修订了《长宁区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汇区修订了《徐汇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松江区也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纳入区节能减排的补贴项目范围中。另外,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也持续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
除此之外,《报告》还梳理了部分区级管理部门在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创建的创新管理制度。如长宁区、静安区、黄浦区和浦东新区在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能效,夯实区级能耗监管平台的监管功能、积极推进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等工作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
持续完善绿色建筑科研标准体系
在推进绿色建筑科研发方面,2018年,围绕绿色建筑后评估、绿色建筑运营优化、绿色建筑设计新方法、既有建筑节能提升、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绿色能源等研发方向,市建科院、华建集团、同济大学等各大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部、市科委、市住建委的项目,覆盖绿色建筑多个相关技术领域。承担的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及支撑计划项目有,“基于全过程的大数据绿色建筑管理技术研究和示范”、“基于BIM的绿色建筑运营优化关键技术研发”等,承担的市级科研项目有,“上海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绿色建筑能源和环境基准线研究”等。另外,我委还开展了“上海地区低能耗建筑节能关键指标研究”、“上海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目录”等。为了探索提升绿色建筑实效途径,编制了各类技术支撑文件,发布了《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市绿建协会也编著出版了《上海市绿色建筑设计应用指南》《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管理——绿色建筑城区开发设计指南》《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手册》等。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委对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发展绿色建筑是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目前,不少发达国家都已先后建立了相对成熟的绿色建筑法律体系,大力推行绿色建筑。2006年我国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江苏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迅速,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增大,城乡居民对生态宜居的要求日益提高,加强绿色建筑领域立法,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十分必要和迫切。
在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我委提前介入,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年初,专门听取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条例草案起草准备情况汇报,对条例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中旬,组织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我省绿色建筑领域和经济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就立法拟解决的重大问题、主要规范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大部分已经在条例草案修改过程中被吸收。10月下旬,我委会同有关方面赴苏州、泰州进行立法调研,分别召开了有发改、经信、住建、科技、财政、国土、规划等有关政府部门和建筑开发、设计、施工、建材生产、物业服务等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委认为,现在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条例草案,指导思想明确,框架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是可行的。同时,还有一些方面不够完善,需要加以修改和补充,为此建议:
一、要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的内涵。由于我国绿色建筑发展起步较晚,社会上对绿色建筑还缺乏普遍了解,建议条例草案参考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表述,对绿色建筑的内涵作出界定。
二、要强化政策激励和扶持。在绿色建筑发展的初始阶段,制定有效的激励和扶持政策,非常重要。调研中,大家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设立扶持资金或者给予财政补贴等形式,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参照外地做法,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住房公积金一定条件下可用于建筑节能改造,拓宽建筑节能资金来源;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也要给予相应的政策和技术扶持。
三、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约束和处罚力度。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条例草案对大量行为规范和法定义务,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导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处罚;在法律责任设定上,条例草案主要使用责令限期改正、记录不良行为等柔性的手段,处罚力度不够,建议对法律责任部分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约束和处罚力度。
此外,条例草案还有一些文字表述需要进一步斟酌修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