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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名片
初步确认结构物特性是否适用「静水压力释放技术」,可采下列方式进行评估:
(1)结构物全面存在水浮力过大,可能造成基础底板破坏之情况。
(2)结构物存在高低层楼区配重不同,低层区浮力过大,可能造成高低层区接口基础底板破坏之情况
(3)全偿式基础坐落于低透水地层,结构物构筑过程无法有效降水,当上部结构尚未构筑完成(上部重量不足),可能遭逢长期降雨导致地下水浮力陡增,可能造成基础底板或地下室楼板破坏之情况。
(1) 采用水密性挡土设施(如:连续墙、挡土排桩+止水灌浆)设计时:基础下方到挡土设施底端,必须有厚度大于2.0m且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0.0001cm/s的土层或岩层。
(2) 采用非水密性挡土设施(挡土排桩)设计时:基础面上、下方2m必须全部为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0.00001cm/s的土层或岩层。
(3) 采用放坡开挖(明开挖)时:基础面上、下方2m必须全部为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0.00001cm/s的土层或岩层,并须评估地层水平渗透系数(kh)及垂直渗透系数(kv)之影响。地下室完成开挖面回填时,最下方须配合回填至少2m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0.00001cm/s的低透水性土壤。
(4) 经评估基底土层每平方米每天的出水量Q≤0.03立方米的建(构)筑物。(《静水压力释放层工法产品说明书》)
「静水压力释放技术」是排水抗浮法的一种,主要原理是在新建结构物基础下方架构具有过滤、导水、集水、出水等功能,且于结构物使用年限内具永久性功能的人工排水系统,利用基础下低透水地层(土层或岩层)之透水特性,将基础下方蓄积的静态水压力转换成动态渗流压,并将渗流至基底之压力水以自然溢流方式,经过滤、汇集后经过集水系统及可控制基底水头压力的气密式出水系统,排放到专用清水池水箱或原设计废水池中,再以建筑物本身废水排放系统排除或以专设管道回收再利用的一种工艺技术。
分析设计时,当排除基础底板蓄留水之能力远大于渗流入基底之地下水时,基底便不会形成超额水压力,达到控制基础底板下方水浮力符合设计要求的目的。由于「静水压力释放技术」较适用于低透水地层,且采用自然溢流方式排除地下水压力,并非强制降水,因此对于基地外围地下水位泄降面并不会造成严重影响。
静水压力就是我们通常说的pgh动水压力是由于水质点的运动产生的。像波浪的水质点通常是做圆形运动或者椭圆形运动,由于水质点具有加速度,而在其周围产生正压或者负压,导致产生了除了净水压力之外的额外的压力,...
要求如下: 1、卫生器具处的静水压不的大于0.6MPa 2、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 给水系统(watersupplysystem)给水的取水、输水、水质处理和配水等设施以...
静水压力释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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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压力释放层工法亦称基底减压工法,一种用于新建结构物基础底部消除过大地下水浮力造成结构危害的处理方法。该技术是在基底下方设置静水压力释放层,使基底下的压力水通过静水压力释放层中的透水系统,汇集到集水系统,经由集水系统自然溢流进入出水系统,再通过出水系统将渗流水导至专用水箱或集水井中排出,使静水压力及时得到控制的工艺方法。
为避免长期使用造成管线堵塞,确保系统在建筑物使用年限内有效,对于材料选用、施工工序需要审慎选择,精心施工。
(1)过滤层用高渗透阻留滤层的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
纬向断裂强度 (kN/m) |
纬向断裂伸长率(%) |
纬向梯形撕破强力(kN) |
等效孔径O95(mm) |
透水率 ψ(1/s) |
性能指标 |
≥20 |
≥30 |
≥0.9 |
≤0.09 |
≥0.25 |
(2)导水层用超导水格网层的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
纵向抗拉强度(kN/m) |
纵向伸长率(%) |
导水率(平方米/s) |
长期抗压变形量(%) |
性能指针 |
≥11 |
≥13 |
≥3.3×0.001 |
≤20 |
(1)地坪整理及铺设高渗透阻留滤层
(2)铺设水平集水管网
(3)铺设超导水格网层
(4)铺设高延展塑料保护层
(5)打设素混凝土垫层
(6)安装出水系统及试水
静水压力释放层工法作为改良式的排水抗浮工法与传统抗浮工法(如抗拔桩、配重法等)相比较具有以下几点特色与价值:
(1)基础底板永久不会上浮变形,保持地下空间清爽,减少地下室施工底板补漏,防渗费用支出。
(2)考虑工期、止漏及施工期间维护等效益,整体费用低于传统工法。
(3)工期短,可以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并提升资金周转效益。
(4)不需要短、中、长期的基板地下水渗漏修复费用。
(5)保障施工期间不因长期降雨造成基础上浮或破坏
(6)缩短基础构筑降水时间
(7)不因地下水腐蚀性造成抗浮防渗功能失效,可永久性使用。
(8)保障长期使用遭逢天气剧烈变化连续强降雨时,不会因原设计抗浮力不足造成结构破坏。
(9)优化地下空间质量,提升建筑物价值及开发、设计、总包等单位企业形象。
(10)自然渗流的地下水经特别储流设计可作为绿化植生使用,体现绿能环保观念。
静水压力释放层工法适合于基底为低透水土层、上部荷载较小的地下空间、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该工法具有施工周期短、造价低廉、技术成熟等优点。2100433B
为避免长期使用造成管线堵塞,确保系统在建筑物使用年限内有效,对于材料选用、施工工序需要审慎选择,精心施工。
(1)过滤层用高渗透阻留滤层的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 纬向断裂强度 (kN/m) | 纬向断裂伸长率(%) | 纬向梯形撕破强力(kN) | 等效孔径O95(mm) | 透水率 ψ(1/s) |
性能指标 | ≥20 | ≥30 | ≥0.9 | ≤0.09 | ≥0.25 |
(2)导水层用超导水格网层的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项目 | 纵向抗拉强度(kN/m) | 纵向伸长率(%) | 导水率(平方米/s) | 长期抗压变形量(%) |
性能指针 | ≥11 | ≥13 | ≥3.3×0.001 | ≤20 |
(1)地坪整理及铺设高渗透阻留滤层
(2)铺设水平集水管网
(3)铺设超导水格网层
(4)铺设高延展塑料保护层
(5)打设素混凝土垫层
(6)安装出水系统及试水
初步确认结构物特性是否适用「静水压力释放技术」,可采下列方式进行评估:
(1)结构物全面存在水浮力过大,可能造成基础底板破坏之情况。
(2)结构物存在高低层楼区配重不同,低层区浮力过大,可能造成高低层区接口基础底板破坏之情况
(3)全偿式基础坐落于低透水地层,结构物构筑过程无法有效降水,当上部结构尚未构筑完成(上部重量不足),可能遭逢长期降雨导致地下水浮力陡增,可能造成基础底板或地下室楼板破坏之情况。
(1) 采用水密性挡土设施(如:连续墙、挡土排桩 止水灌浆)设计时:基础下方到挡土设施底端,必须有厚度大于2.0m且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0.0001cm/s的土层或岩层。
(2) 采用非水密性挡土设施(挡土排桩)设计时:基础面上、下方2m必须全部为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0.00001cm/s的土层或岩层。
(3) 采用放坡开挖(明开挖)时:基础面上、下方2m必须全部为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0.00001cm/s的土层或岩层,并须评估地层水平渗透系数(kh)及垂直渗透系数(kv)之影响。地下室完成开挖面回填时,最下方须配合回填至少2m渗透系数k小于等于0.00001cm/s的低透水性土壤。
(4) 经评估基底土层每平方米每天的出水量Q≤0.03立方米的建(构)筑物。(《静水压力释放层工法产品说明书》)
静水压力释放层工法作为改良式的排水抗浮工法与传统抗浮工法(如抗拔桩、配重法等)相比较具有以下几点特色与价值:
(1)基础底板永久不会上浮变形,保持地下空间清爽,减少地下室施工底板补漏,防渗费用支出。
(2)考虑工期、止漏及施工期间维护等效益,整体费用低于传统工法。
(3)工期短,可以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并提升资金周转效益。
(4)不需要短、中、长期的基板地下水渗漏修复费用。
(5)保障施工期间不因长期降雨造成基础上浮或破坏
(6)缩短基础构筑降水时间
(7)不因地下水腐蚀性造成抗浮防渗功能失效,可永久性使用。
(8)保障长期使用遭逢天气剧烈变化连续强降雨时,不会因原设计抗浮力不足造成结构破坏。
(9)优化地下空间质量,提升建筑物价值及开发、设计、总包等单位企业形象。
(10)自然渗流的地下水经特别储流设计可作为绿化植生使用,体现绿能环保观念。
静水压力释放层工法适合于基底为低透水土层、上部荷载较小的地下空间、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该工法具有施工周期短、造价低廉、技术成熟等优点。
静水压力下吸声覆盖层的声学性能分析
基于圆柱型空腔吸声覆盖层的二维解析理论,在只考虑黏弹性圆柱管中最低阶轴对称波的条件下,推导出圆柱管的平均阻抗,将变截面圆柱型空腔腔体单元近似为截面呈阶梯变化的多个圆柱管组合,用传输线组合描述整个腔体单元,以简化吸声覆盖层声学性能参数的计算方法;利用有限元软件分析了静压条件下吸声覆盖层的腔体单元变形,结合简化计算方法分析了静压对吸声覆盖层声学性能的影响.结果表明,静压作用于吸声覆盖层引起了腔体单元厚度减小和空腔半径缩小,使得吸声覆盖层的低频吸声性能变差,且吸声峰值向高频方向偏移.
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的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
从水力学概念入手,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中静水压力、动水压力两个有争论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对动水压力的计算进行了分析,供工程设计参考。
每一台静水压力释放器上都有一有效期(EXPIRY DATE)标签,并分为年份(YEAR)和月份(MONTH)。被涂黑或挖去的部分就代表了该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有效截止日期,在此日期到来之时请务必更换新的静水压力释放器。
有效期的标记应是清楚和唯一的,否则即应视为无效。而且每个静水压力释放器产品的编号也是唯一的。 有效期的标记工作只能由授权单位进行。
按照《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要求,其定期检修时间:
1、间隔期不超过12 个月,如不切实际,主管机关可展期到17 个月;和
2、在检修站进行检修,该检修站应是胜任检修该装置的,备有适当的检修设施,并仅雇用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
(一)在安装之前,请先检查以下两点:
1、有效期标记(年份、月份);
2、主管机关认可标志。
在确认所有静水压力释放器的上述两点都齐全有效后方可安装使用。
(二)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的使用
1、自动释放:静水压力释放器将在海水中深度1.5~4m之间自动切断联接绳,从而释放救生筏。随后由于首缆被拉紧将启动救生筏的充气膨胀过程,最后是薄弱环被拉断,使救生筏完全脱离船体。
2、手动释放:打开滑脱环就可放下救生筏。随后由于首缆被拉紧将启动救生筏的充气膨胀过程,最后由人工切断首缆,使救生筏完全脱离船体。
(三)EPIRB静水压力释放器的使用:
1、自动释放:静水压力释放器将在海水中深度1.5~4m之间自动切断塑料螺杆,示位标就会被固定架下盖弹簧的力量弹出来,并以自身的浮力浮出水面开始工作。
2、手动释放:在FB-I型静水压力释放器自动脱离架的上盖上有一个插销。只要用手拉住带有“PULL”标记的拉绳,将此插销拉出来,就可打开上盖,随后示位标就会被固定架下盖弹簧的力量弹出来。
.1 采用兼容的材料制成,以防止该装置发生故障。不得采用在静水压力释放器的部件上镀锌或其他形式的金属镀层;
.2 在水深不超过4m处,自动脱开救生筏;
.3 设有在该装置处在正常位置时防止水分聚积在静水压力室内的泄水器;
.4 其结构,当海浪拍击时,应不至脱开;
.5 在其外部应耐久性地标明出其型号与出厂号;
.6 该装置上应永久地标明或附有产品铭牌,说明其制造日期,型号与出厂号以及该装置是否能适用于容量25人以上的救生筏;
.7 每件连接首缆系统的部件的强度应不小于对首缆所要求的强度;及
.8 如愿意, 可采用确定过期日期的方法代替.6的要求。
释放深度:1.5~4m(海水中);
工作环境:-30~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