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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
1.负责党务、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人事、编制、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事档案和文书管理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群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日常事务协调、综合、督办和管理工作;
6.负责办内外会务工作;
7.负责拟写、审核行政工作文件、材料,负责会议纪录、会议纪要、文件材料的整理制作,把关各科室外发文字材料;
8.负责各类来文的接收、登记、签转、呈阅、处理,各类行文的审核、登记、呈批、印发,以及文件、资料的保密、收集、整理和归档;
9.负责办印章管理,办理以单位名义出具的证明、证件等;
10.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统一接待安排来人食宿,接待来信、来访、热线接处及相关法律事务;
11.负责保障办网络信息化建设管理及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12.做好对内对外宣传、信息搜集上报及年度考核工作;
13.负责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登记、发放、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办公楼物业管理,车辆调度与管理,后勤食堂的管理等。
14.负责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拨款资料授理与传递;
15.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金管理科
1.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下达投资计划的资金分配、拨付、跟踪监管及统计报表工作,保证专项资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遵守《会计法》、《统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统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拟订本单位计划、统计、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的方法及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行政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待预算批准后负责执行。
5.负责落实行政经费的拨付工作,按期编制经费用款计划表,及时申请财政拨款,跟踪落实资金到位。
6.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和行政经费的日常会计核算和职工工资发放工作,办理会计收支业务。
7.负责本单位行政经费和项目建设的计划进度安排、统计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分析工作。
8.配合保障办主导项目立项、可研编制的资金需求测算工作;
9.负责保障办主导项目资金筹集、分配及使用计划工作;
10.负责保障办主导项目贷款申报、拨付及后续管理工作;
11.负责做好日常计划、统计拟送工作。
12.负责做好本单位所有资产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参与资产的盘点清理,办理盈亏、处置审批手续。
13.负责所有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和归档工作。
14.配合做好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对本单位的各项计划、统计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
15.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程技术科
1.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备案、核查、监督管理;
2.负责保障办主导项目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土地审批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图纸报审,督促施工企业安全报监、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
4.负责实施保障办主导项目工程质量、进度,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现场审查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签证;
5.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开工前准备、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和会审工作;
6.负责组织工程开工,审查施工企业、监理机构有关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监理文件等,并抽查实施情况;
7.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勘探、拆迁等有关各方主体之间的协调;负责联系相关部门(电力、通信、铁路、公路、城建、业务、公安等)进行沟通协调,做好交通组织、渣土外运以及工程施工中的占道、破路、路灯、绿化移植、杆管线迁改等工作;
8.负责对项目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检查,参与各方主体对工程进行分部验收及竣工初步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9.负责建立保障办主导项目工程管理巡查制度,不定期邀请市质检站、安监站等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工程实施期间的技术档案资料收集,协助并提供相关资料为各相关科室办理各项手续服务;
11.负责涉及工程建设的市长热线回复及来人、来电、来函接待处理工作;
12.做好与办里相关科室配合工作;
13.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项目推进管理科
1.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房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和省级建设项目计划。
2.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保障房项目前期工作;编制下达全市保障房项目前期工作计划。
3.提出年度市级领导包抓保障房项目建设安排意见,分解年度县区、市级部门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筹办全市保障房项目工作有关会议。
4.监测保障房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负责保障房项目信息汇总、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向各方通报保障房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编发保障房项目简报。
5.负责全市保障房项目的综合管理,协调解决保障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推动保障房项目顺利建设。
6.规划谋划全市保障房建设项目;征集、筛选、充实保障房项目库;完善、更新全市保障房前期项目信息库。
7.开展保障房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研究分析;提出推进全市保障房项目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五)工程档案信息科
1.负责接收全市保障房项目全市保障房项目档案资料做到一项一档、一户一档;
2.负责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整理、鉴定、统计、编目、安全保管、查阅利用和保密编研;
3.负责归档档案信息化建设,做到一项一档、一户一档;
4.负责对三县六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监督指导;
5.负责办内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及维护;
6.负责丰富办内网站栏目信息,搞好网站宣传;
7.负责办内办公用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修工作,保证办内网络系统正常运行;
8.负责展列室项目信息收集整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刘大冬:鸡西市保障办党组书记、主任
白士臣:鸡西市保障办常务副主任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参与拟订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三)负责指导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建设及投资计划;
(四)负责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
(五)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 区、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推进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六)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和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各县( 市) 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八)负责组织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工作;
(九)负责煤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工作;
(十)承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徽富邦装饰【沫沫】为您解答; 按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说法,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但是各地方的认知和实践不完全相同,例如重庆市和湖北黄石市,把廉租住房纳入...
国家目前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十项。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四项;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公矿棚户区...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两大部分。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一、 ** 县 2016年保障性安居 工程总体目标任务 2016年,** 市分解到我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责任目标是: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10 户;新增公共 租赁住房 150套,保障房分配入住 160户。 二、工作进展情况 1、项目开工任务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 ** 东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5 #、 6#楼 150套,建筑面积约为 6500平方米。 目前,县住建局协同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在跑 办相关建设手续,力争于 6月底以前“四证”齐全,计划于 8 月底以前开工建设。 2、项目峻工任务落实情况 已落实到 ** 东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3 #、 4#楼 144套,御景园小区 50套限价商品住房,计划于 到 8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3、分配入住落实情况 到年底, ** 东经济开发区内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分 配入住 130 户,御景园小区限价商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XXX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X政发〔 2011 〕X号 各乡镇政府、社区管委会、农场、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 施意见》(冀政〔 2011 〕28号)和 XXX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1 年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XX政字〔 2011 〕XX号),加快解决城 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 住房条件,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保障性安 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 市场运作相结合,落实资金筹集、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各项政策,采 取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多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进一 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
今年以来,德保县把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惠民生、稳增长、促和谐的重要举措,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公共财政支出的方向和重点逐步向改善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倾斜,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今年,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400套,现已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57套、经济适用住房100套、限价住房75套,完成率58%。今年分配入住任务617套,现已分配入住廉租住房37套、公租房116套、限价住房16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5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20套,共508套,完成率82.3%。
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今年,该县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任务248套,建设地点分别是那甲乡那录完小、那甲乡中心校、东凌初中、隆桑初中、都安初中、县人民医院、县二幼等共7个建设点,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正在进行招标控制价审计。
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该县棚户区改造任务404套(户)。其中380户棚户区综合整治安排在城关镇,改造地点已确定;东关变电站12套危旧房改造已完成场地平整、招标工作、办理前期开工手续等,已于7月初开工建设;工商管理局原选址已完成场地平整、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
今年以来,德保县持续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在政策、资金、用地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力促项目建设进度快、质量好、入住优,让更多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安居梦。
为更好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县强力推进滞后项目建设,切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针对滞后项目进一步强化措施,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人,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此外,该县还多渠道筹集资金,全面落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专户管理、分账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不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住建部门强化业务指导,深入一线办公、现场督查调度、迅速解决问题,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狠抓隐患排查,全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透明度,该县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做好分配工作,真正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到实处,设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更好地惠利于民。
据了解,今年该县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任务770套,目前开工建设643套,完成开工建设任务的83.5%,未开工的项目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开工任务;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任务为400套,目前已基本建成262套,完成基本建成任务的65.5%;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任务为617套,目前已分配入住521套,完成分配入住任务的84.4%。 (韦 桂)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始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固始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