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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共培训关键岗位人员60万余人次,各类注册师继续教育1.5万余人次,县市长领导干部近500人次。特别是在2010年我中心在跨行业、跨省域培训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在培训模式上进行了从固有的行业培训模式延伸到面向社会、从以行业培训为主,到跨出行业培训为辅的有益尝试。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94期,培训各类人员近8万余人次;其中组织建设类关键岗位考试52场,共计派出96人次赴地市监考,11200人次参加考试,阅卷39300份,57341人次获得《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证书》。
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热忱欢迎您来参加培训学习,并欢迎您对中心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为大家创立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中心成为省厅行业教育的牢固基地、学员互相交流的扎实平台、中心周到服务的称心窗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塑造中心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科学严谨的办学态度之新形象。
中心独立承担并与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建筑业、市政公用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住房与房地产业、城市规划、村镇建设、风景名胜等行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和考试、各类注册师继续教育培训、领导干部专业培训、生产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前辅导、相关的其他教育培训工作。
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历经了祖国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创新。培训实践中积累了颇多科学规范、适应形势发展的教学、管理经验;完善了各项切合行业实际,严谨、严格的规章制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社会资源开展培训。历任领导带领干部职工奋发图强、艰苦创业,由刚成立时的2、3个人,2、3间办公室发展到至今拥有自主产权的千余平米的办公场所。十多人的精干单位。
第一节课看了4遍,网一段就重新开始。第二节课重复放了两遍才出来题目,第三节已经在放第三遍了,为什么没有试题出来!!!我都要崩溃了!!!
我每次学习和培训关于建筑知识都在 北京城建学校 哪教的还可以?我只是建议
本公司系国家园林绿化一级施工企业 ,园林设计资质乙级,园林古建筑专业三级企业,是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及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园林建筑(含古建)、水景、假山、雕塑及亮化等工程的设计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厅《关于城镇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 改造遗留问题 各行政公署,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 门: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关于城镇私有出租房 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现 批转给你们, 望结合各 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执行。 进一步落实国家城镇房产政策, 认真处理好私房社会主义改造 中的遗留问题,是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的一个重要内容。 各级人 民政府应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 各有关部 门要紧密 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及时妥 善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关于城镇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一九五七年以来,我省陆续对二十九个市、 县私有出租房屋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 有一万六千三百九十户, 被改造房屋共计二百七十万平方米。 这对
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成立于1987年4月,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为江西省发改委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中心为FIDIC成员协会会员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是江西省唯一的综合性甲级工程咨询机构,
湘潭市城乡建设培训中心是湘潭市住建局直属单位,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是隶属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事业单位。前身是1992年成立的江西省计量教育培训中心,2010年5月经江西省编办批复在“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增挂“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中心”的牌子而成立。
主要职责:
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提供服务,为从事质量技术监督及相关活动的人员提供短期培训服务;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授权和委托,负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勘查、论证、现场审查等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负责建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评审专家信息库;负责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职工和全省企事业单位有关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教育培训等;相关咨询、信息、宣传服务等;承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1日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加快数字经济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场景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在创新场景应用方面积极作为,用数字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加快数字技术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力推进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水表、智慧路灯等建设,加快城市管理平台、CIM平台建设和BIM技术运用。
到2023年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数字技术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数字技术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统一平台、数据共享、协同高效”。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CIM基础平台建设。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技术、业务融合,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化。结合我省实际,兼顾实用性、兼容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基本原则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修订版),加强与BIM等相关领域标准的衔接。2025年底前,省级CIM基础平台和地级市CIM基础平台基本建成,初步形成统一的、依行政区域和管理职责分层分级的CIM基础平台。地级市CIM基础平台应具备基础数据接入与管理、BIM等模型数据汇聚与融合、多场景模型浏览与定位查询、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支撑“CIM+”平台应用的开放接口等基础功能。省级CIM基础平台应具备重要数据汇聚、核心指标统计分析、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对下一级CIM基础平台运行状况的监测等功能。
(二)推进“CIM+”平台应用。推进CIM基础平台在城市建设管理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构建丰富多元的“CIM+”应用体系。积极推进CIM基础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交互,支撑工程建设项目BIM报建及计算机辅助审批,积极探索CIM基础平台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园林、智慧水务、智慧社区以及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拓展CIM基础平台在其他行业领域的智慧应用。到2025年,全省设区市智能水表安装率达到65%、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实现智能水表安装全覆盖。有条件的城市统筹推进道路桥梁、地下管网、公共空间、楼宇建筑等重点部位感知设施部署,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感知终端,构建城市立体“神经网络”。
(三)“智慧城管”提速升级。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1)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CJ/T545-2021)要求,优化现有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综合评价、数据交换、应用维护系统,新建监测分析系统、决策建议系统。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构建形成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四)推进“智慧工地”创建。以安全、进度、质量、绿色施工等现场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BIM等新技术,实现“人机料法环”等要素全面感知、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决策分析、风险预控,打造多层级多维度的“智慧工地”,助力工地协同化智慧管理、精益化智慧生产、一体化智慧监控、精细化智慧服务。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智慧工地”创建评价办法,指导全省各地制定细化方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样板引路、示范先行原则,确立一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促进“智慧工地”建设。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参与“智慧工地”创建活动,可将“智慧工地”作为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评价因素之一,将“智慧工地”创建示范工程作为企业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在建项目参与“智慧工地”创建活动的覆盖率超过30%。
(五)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按照《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第1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要求,以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主要目标,以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为基本要求,以绿色智慧、文化彰显为基本特征,以和谐共治、创新创业为发展方向,到2025年底,完成20个左右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建设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持续推进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结合城市更新、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绿色社区创建,统筹推进试点社区基础设施、康养服务、文化教育、绿色生活、和谐共建、智慧服务、智能硬件等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卡在楼宇管理、社区服务、适老服务的应用。建立评估机制,总结建设试点经验,完善《江西省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
(六)培养BIM技术应用示范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政府投资工程应用示范,在建筑领域普及和深化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安全、环保、节能,增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能力,塑造建筑业新业态。到2025年末,我省建筑行业主要的勘察设计单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按照项目数量计算,BIM应用率达到80%。
(七)开展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从2023年1月1日起,申报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招投标、设计、施工必须采用BIM技术。到2025年建成一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全流程应用BIM技术的示范项目。每年评选10至20个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八)探索BIM技术应用激励机制。对采用BIM技术应用的总承包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给予加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考虑在下一版“在赣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良好信用认定及评价标准”中适当增加勘察设计企业应用BIM技术的分值。推行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施工BIM技术应用,研发推广BIM构件从深化设计、工程建造、现场安装全程信息共享和联动体系,探索基于建筑全生命周期和全流程建造的“机器人”互联智能化建造和管理生产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结合领域特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精细化、专业化、赛道化”的思维,建立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人才培养。重视数字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作为支撑数字产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储备相关专业人才。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共享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与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区组织作用,开展加快发展数字产业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与成果推广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数字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