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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水利局
2020年5月9日,被四川省水利厅评为“四川省2016年至2019年水美新村建设先进集体”。
(一)井研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编制审查全县防汛抗旱规划和预案;对主要河流、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汛情、旱情、灾情统计和发布;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汛期值班工作。
(二)井研县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含农业、水利、林业、农机、交通、国土等部门涉水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关规划编制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围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措施和办法;指导农村集雨节灌工作;承担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保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当与县环保局协商一致。
(四)城市建设管理中有关涉水职责的分工。县水务局牵头编制中心城区防汛规划及预案,县住建局参与并负责组织中心城区防洪涝应急抢险工作。县住建局牵头编制城市供排水管网布局的规划,县水务局和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参与。中心城区市政污水管网、防洪设施和排涝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所属事业单位县水务综合执法大队、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和毛坝水库管理处等17座小(一)型以上水库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水务局与公安局、交通局、司法局、税务局等是同一个级别的政府机关,以前都叫水利局,现在除个别小点的县城还叫水利局外,其他的大城市都叫水务局了。辖区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城市治污保洁工程的...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
澜泊湾地处沂河,祊河,柳清河三河交汇处,沂蒙山绵延数百里,有三股龙脉,一脉在临沂西,一脉在临沂东,中脉至茶叶山停止,龙脉下潜,到临沂浮出地面(金雀山、银雀山),金雀、银雀就是岸山,所有大地的结成都是在...
根据上述职责,井研县水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各股室工作;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文秘、机要、文印、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会务、来信来访、接待、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和后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县水务局门户网站;指导全县水务系统开展政务调研和经济交流;完成年鉴约稿,编写水利行业大事记。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中层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推荐、选拔、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技术岗位职工的培训、考核和鉴定工作;组织水务行业科技、科研和对外合作事宜;指导水务行业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和队伍建设;承担局机关党组的日常工作。
组织编制水务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及计划;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水务行业国有资产财务统计;对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受委托监管县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组织实施水行政、渔业行政审批工作;承办水行政、渔业行政审批项目的咨询、受理、告知和送达;牵头或参与有关项目联审、代办工作;负责水行政、渔业行政审批项目的评审汇总、归集上报、信息发布和综合统计工作。
(井研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指导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扩建;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监测河库水质、水量;指导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工作;编制跨乡镇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发布井研县水资源公报。
组织编制实施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城乡供排水运营工作;组织制定全县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城乡饮水安全和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实施供排水管线的改、扩、建工作;指导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镇自备井和城市排水接管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应急管理。
指导全县河道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全县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确权和定界;负责县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位置和界限审查,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管理河道采砂现场;指导制定重点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
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型水库水环境治理和农业节水工作;拟订全县农业用水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负责编制水务行业综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或初审转报;负责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的实施;对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承办水务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农村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病害治理和安全监督;组织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县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负责县级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拟订全县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对水产资源、水生野生动物实施监督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水产品防疫、境内检疫和病害防治工作;指导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监督指导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负责计划生育及计生“三结合”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渔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务和渔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城乡水务、渔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县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河库水质、水量;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扩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编制全县供排水规划;组织制定全县供水行业的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县供排水运营单位实施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城镇自备井。
(六)组织拟订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水务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指导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县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七)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县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对水产资源、水生野生动物实施监督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水产品防疫、境内检疫和病害防治工作;指导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监督指导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
(十二)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渔业行政执法;负责水务、渔业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渔事纠纷。
(十三)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全县河道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有关水务、渔业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务、渔业项目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五)指导全县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及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郸城县水务局:服务水利 造福人民
今年以来,郸城县水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
地址:西门街27号
井研县交通局
将井研县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更名为“井研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并划归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管理。县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编制40名,设大队长1名(股级)、副大队长2名(副股级)。
将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整体划归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管理。
将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井研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整体划归县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综合管理局)领导管理。
余文辉,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毕业,1967年7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7-1989.7周坡职中任教;1989.8-1997.7周坡教办任幼教专干;1997.8-2000.1周坡幼儿园任园长,其间借调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2000.1-2001.9在井研县研城小学任教,其间借调到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工作;2001.10-2002.9在分全乡任党委副书记;2002.10-2005.2任县招商局副局长;2005.3-2006.9任研经镇镇长;2006.10-2011.11任县委办副主任、县目标办、县委督查室主任,其间兼任县委、县政府接待办主任;2011.12至今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主持交通运输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郭绍全,男, 汉族, 中共党员,大学毕业,1963年8月出生,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2.8-1984.2 井研县来凤粮站工作;1984.2-1986.6 井研县粮食局工作,1986.6-1990.2 井研县政府经协办、信息办工作;1990.2-1993.8 井研县计经委工作;1993.8-1998.2 井研县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1998.2-2002.2 任井研县交通局(正科级)副局长;2002.2-2003.3 井研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003.3-2006.3 借调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2006.3至今井研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分管公路建设、交通规划、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计划与统计、交通战备等工作。分管局工程股、局养护管理股、农建办、县路政管理大队、县公路养护段、县通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夏宏斌,男,1969年10月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至1995年8月在井研县分全乡中学教书;1995年8月至1998年2月在井研县研城镇教办任成教专干;1998年2月至1998年12月在井研县委组织部工作;1998年12月至2001年3月在井研县周坡办事处任党委副书记;2001年3月至2005年3月在金峰乡政府任乡长;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在三江镇政府任镇长;2006年9月至2011年3月在三江镇任镇党委书记;2011年3月调至井研林业局后抽调到乐自高速井研县指挥部任副指挥长;2012年2月调到县交通运输局任副局长。分管交通安全、运政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安全法制股、局运输管理股、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航务)海事处、乐山汽车运输公司井研分公司、阳光运业公司、飞亚出租汽车公司。
周宗银,男, 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毕业,1969年9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7-1994.9 马踏中学教书;1994.9-1997.3 县团委工作;1997.3-2003.9 县都管处工作;2003.9-2007.4 县纪委工作;2007.4至今县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分管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交通文化建设、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团体、退休干部管理、机关内部管理、行政审批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信访和群众工作室、行政审批股、局财务审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