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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又称为会计假设或会计假定,是指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某些尚未确知或无法论证的事物,根据客观的、正常的情况或趋势作出合乎情理的逻辑性判断。一般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2100433B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和会计主体四个方面!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地时间 空间环境所做的合理设定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明确的前提条件,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1) 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界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
对工程会计核算前提及方法的探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是否充足,资金链是否安全,是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为了保证工程资金的有效利用,就需要在财会管理上下足工夫。而要做好会计工作,就需要完成会计管理中的核算,对核算的前提条件和方法有足够的了解。
会计基础知识简介
会计基础 首先会计是做什么的 ---- 就是记账的,记增加数和减少数。 其次是要往哪里记呢 ---- 账薄(账本)它是有结构的,日期、摘要、增加减少和总额,其中增加减少用借方和贷 方来表示。 再次就是记账方法 -- ---- 借贷记账法: 1、 以借贷二字为记账符号,(没有内在意义) 2、 资产增加记借方,次产减少记贷方(费用同次产)。 负债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收入同负债) 3、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想等。 复式记账法 : 对每一项发生的经济业务要以想等的金额,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想联系的账户进行登记就 叫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就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 会计对像 P7------ 会计要素 P23------ 会计科目 P49------ 会计账户 P55 会计对像: 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即会计容体, 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贷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都是会计对你像, +凡是能引起或导至价值
税务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财务会计中的基本前提有些也适用于税务会计,如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但由于税务会计有自己的特点,其基本前提也应有其特殊性。
1、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的会计主体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某些垂直领导的行业,如铁路、银行,由铁道部、各总行集中纳税,其基层单位是会计主体,但不是纳税主体。又如,对稿酬征纳个人所得税时,其纳税人(即稿酬收入者)并非会计主体,而作为扣缴义务人的出版社或杂志社则成为这一纳税事项的会计主体。纳税主体作为代扣(或代收、付)代缴义务人时,纳税人与负税人是分开的。作为税务会计的一项基本前提,应侧重从会计主体的角度来理解和应用纳税主体。
2、持续经营。持续经营的前提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承诺,这是所得税税款递延、亏损前溯或后转以及暂时性差异能够存在并且能够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跨期摊配的基础所在。以折旧为例,它意味着在缺乏相反证据的时候,人们总是假定该企业将在足够长的时间内为转回暂时性的纳税利益而经营并获得收益。
3、货币时间价值。 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周转使用的资金价值将会发生增值,这种增值的能力或数额,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这一基本前提已经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因此,各个税种都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的确认原则、纳税期限、缴库期等。它深刻地揭示了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之一——纳税最迟,也说明了所得税会计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必要性。
4、纳税会计期间。 纳税会计期间亦称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中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会计期间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日或月。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各国纳税年度规定的具体起止时间有所不同,一般有日历年度、非日历年度、财政年度和营业年度。纳税人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确定,但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采用和改变纳税年度的办法,并且遵循税法中所作出的关于对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类型的各种限制性规定。
5、年度会计核算。 年度会计核算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前提,即税制是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课税只针对某一特定纳税期间里发生的全部事项的净结果,而不考虑当期事项在后续年度中的可能结果如何,后续事项将在其发生的年度内考虑。比如在“所得税跨期摊配”中应用递延法时,由于强调原始递延税款差异对税额的影响而不强调转回差异对税额的影响,因此,它与未来税率没有关联性。当暂时性差异以后转回时,按暂时性差异产生时递延的同一数额调整所得税费用,从而使税务会计数据具有更多的可稽核性,以揭示税款分配的影响额。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它是人们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或无法正面论证的经济事物和会计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所作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断。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方面的内容。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人员为之服务的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会计主体这一基本前提包含着如下四个方面的意思:
(1)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企业)只能是一个,而不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这是因为会计计量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以这个特定企业的权力和义务为界限的,收入和费用也是以该特定企业为界限,按实现和配比原则来确认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商品生产经营者,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那就必须将某一特定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区分开来,独立地、完整地反映某一特定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明确经营管理责任,并根据会计核算所提供的资料做出正确的决策。
(2)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在经济上是独立的,所以不仅要把各不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划分清楚,而且还应把企业的经营活动与企业所有者及企业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例如,当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为同一个人时,由于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是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这就需要把所有者的个人的消费与企业的开支分开,由此确定由企业会计入账的内容,并及时清算企业与企业主(所有者)之间的往来,否则就无法计量企业的支出和利润,也无法进行经济效益的比较、分析。再如,企业按规定提取一笔职工福利费,这表明企业增加了一笔债务,而企业在发生职工福利支出时,就不再看作是企业的费用,而应视为企业债务的偿付。
(3)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与作为法人的企业是有区别的。法人是指在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财产、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实体,它强调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法律关系。而会计主体则是按照正确处理所有者与企业的关系,以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关系的要求而设立的。尽管所有经营法人都是会计主体,但有些会计主体就不一定是法人,比如一些企业集团下属很多子公司,这些子公司也都是法人,但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为全面计量和反映集团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就必须将所有子公司连同母公司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便全面反映和评价整个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会计为之服务的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是作为整体存在的。在中国企业中广泛推行了内部银行,采用了厂内车间或班组的内部经济核算,这对于明确企业内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很有意义。但是,厂内车间或班组只能是企业内部的核算单位,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会计主体。这是因为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经济联系,它们不能作为独立的、整体的经济实体,无法完全划分其各自的经济业务,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会计核算。因此,企业内部核算单位并不完全具备会计主体的条件。
应当指出的是,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完全可能不是企业,例如,是某个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甚至可能是某个地区、整个国民经济。这样,《企业会计准则》就未必适用,需要采用特殊的原则和方法,从而构成非盈利单位会计和社会会计。
会计分期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企业经营活动过程划分为一个个首尾相接、等间距的会计期间,分期对企业经营活动实施反映和控制,确定每个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确定每个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与所有者权益,进行账目结算和编制会计报表。为此,《企业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分期前提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会计分期是正确计算期间损益的基础。收入的实现是针对特定会计期间而言的,费用的确认也是与特定期间的收入相配合的。如果会计所报告的企业经营活动仅仅是一个一次性的行为,那么一切收入和费用都在一个经营期间结束。如果会计计量和报告的是一个企业连续不断的经营活动的某一个片断,就不能指望将一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收益一次计入当期产品,而必须按会计期间,在各生产周期内进行分配。
(2)会计分期前提强化了会计信息的预计性质。由于将企业的经营活动划分为各个相等的期间,需要对某些收入与费用在本期和将来各期之间进行分配,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销售成本结转以及有关收入的预计与递延等,都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以往的经验采用判断的方法进行处理,这就强化了会计信息的预计性质。
(3)会计分期前提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例如,可比与一致是会计信息的重要特征,不仅不同企业的会计信息能够比较,而且还要求不同期间的会计处理方法、程序或会计政策、原则应建立在一致或可比的基础上,以保证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数据的有用性。对于相同的会计事项,倘若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内改变会计处理的方法,将造成企业资产计价与收益确定的不同结果,无法比较各期实际经营情况。因此,会计分期前提还是建立可比性、一贯性原则的基础。另外,在某一具体期间内,企业往往有许多经济交易尚未形成或最后实现其结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估计方法。会计估计难免会出现偏高或偏低现象,因而在涉及会计计量方法的选择时,就要恰当地考虑“谨慎性”原则,以抵销或至少缩小未来期间内可能产生的损失,确保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达到真实。
(4)按照会计分期前提,会计必须对作为其对象的价值运动过程进行一定的分割,而将价值运动分为三类,一是已经完成的历史价值运动;二是正在进行的价值运动;三是将要发生的价值运动。从持续经营的角度看,企业的价值运动都可按未来、现时、历史这三种价值运动转化,从而形成了事前的预测决策会计、事中的责任控制会计和事后的对外报告会计。而就某一特定会计期间而言,则首先要通过预测、决策、预算等方法来规划未来的价值运动;然后将实际发生额与预算数进行对比,揭示差异,及时调整预算和矫正行为,以实施过程控制;当某个会计期间结束以后,尚须计量和确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及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以作为财务分配和财务分析的依据。
会计分期通常为一年,可以是日历年度,也可以是财政年度,甚至是营业年度(通常是用业务量最低的时刻作为两个会计期间的交接点)。随着经济管理工作对会计信息依赖性的增加,会计期间单位有进一步划细划小的趋势,如季、月、旬、星期等等。为了保证各期间的可比性,国外有的企业还试行会计季度(每个季度13个星期)或会计月等单位,以弥补日历月、季之间不相等的缺陷。
《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中国“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也就是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一日至该季度的最后一天为一个会计季度,每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为一个会计月份。企业应当按年、按季和按月分期结算账目,编制会计报表。
货币计量,亦包含了币值不变。要想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显然无法采用各种实物计量单位进行计量,而只能采用货币(严格地说,应该是观念上的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这是因为:
(1)货币是衡量其他一切有价物价值的共同尺度;
(2)货币是交换的媒价物;
(3)货币是价值的贮藏物;
(4)货币是债权、债务的结算手段;
(5)唯有货币可以进入复式簿记系统。
在确定了货币计量后,还应明确企业记账本位币。为此《企业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根据这一规定,境内企业,一般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日常经营活动中以外汇收支为主的企业,为便于企业对外开展业务,以适应企业的特点并简化核算手续,也可采用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对于境外企业,由于其日常经营业务自然以外币为主,其会计核算是以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当这些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应当指出的是,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还有一个附带的前提,即假定货币本身的价值不变。也就是说,货币购买力的波动不予考虑。按照世界各国的会计惯例,当货币本身的价值波动不大,或前后波动能抵销时,会计核算中可以不考虑这些波动,仍然认为币值是稳定的,但在发生恶化通货膨胀时,(如年通货膨胀率达26%,或三年的通货膨胀率达100%),就需采用特殊的会计准则(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来加以处理。
会计的基本前提是会计准则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它一般包括会计主体前提、持续经营前提、会计分期前提和货币计量前提。四个前提各有不同的内涵,但又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时空观。
会计主体前提使会计明确了其工作的空间范围。这个空间范围的有限性,使会计划清了本会计主体与其他会计主体的界限,也区分开了本会计主体的经济资源与企业所有者的财产以及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与企业所有者个人的活动的界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会计主体的现代企业,其经济活动具有连接性、社会性,而抽象表现这种经济活动的社会价值运动也应是持续的,会计核算就应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这就使得持续经营前提的设定成为会计正常工作的必然要求。这一前提明确了会计活动的时间范围,若失去了持续经营前提,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会计主体将不存在。在持续经营的时间长河中,为了便于对会计主体分期结算帐目,计算盈亏,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就需要将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划分较短的等长的时间段落,这就使会计分期前提得以产生。
持续经营前提与会计分期前提之间体现出时间的无限性与有限性的辩证关系。同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还必须解决以什么量度作为统一计量尺度问题。一般情况下,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过程总是表现为从贷币购买生产资料开始,通过人的生产劳动制造出产品,然后通过销售回笼货币的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过程。为了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记录,并作出汇总合计、比较,就需要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尺度或综合计量单位,因而货币计量前提就得以规定。上述内容,贯穿了唯物辩证法的时间和空间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就要求会计人员处理任何会计事项都要有时空观念,考虑时空条件,注意分析、掌握企业发展规模、速度和空间,以及经营形势、财务状况的发展变化,及时提供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信息,谨防出现超越时空条件的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