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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
六政办〔201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实施水产跨越工程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10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水产跨越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农民增收、产业增效为核心,坚持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原则,立足水产资源优势,到201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36万吨,年均增长6%;水产经济总产值38亿元,年均增长8%;水产品加工、流通业产值占水产经济总量的30%以上;农民人均水产纯收入占同期农民增收的10%以上。
二、发展重点
(一)加快优势区域水产发展。整合资源,促进国有水面使用权有序流转,扶持养殖大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规模,全面提高水产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寿县、霍邱两县沿淮创汇水产经济产业带和优势水产品基地;建设舒城、霍山、金寨水库群有机鱼养殖区,金安、裕安、叶集丘岗库塘特色养殖区,沿淮湖泊名优水产养殖区,城市郊区休闲水产区等四大养殖区;规范引导黄蟮、龙虾、鮰鱼生产,形成区域品种经济。寿县、霍邱县跻身全省水产强县,舒城县迈入全省水产大县行列。
(二)培育壮大水产龙头企业。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优势互补,壮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万佛湖水产总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带动全市六大水库有机鱼生产,形成万吨以上年生产规模,建设华东地区最大有机鱼生产基地;扶持霍山恒兴烤鳗厂、寿县华祥食品有限公司、霍邱龙华水产加工厂等一批省、市级农业产业化水产加工企业,着力在精深加工、多层次加工、高档次加工等方面取得突破,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提高水产品加工能力和水平,形成水产加工产业集群。
(三)推进水产种苗体系建设。新建舒城万佛湖水产良种场,改扩建寿县安丰塘渔场、霍邱县水门塘水产良种场、舒城县水产良种场、叶集三元兴武综合养殖场等一批省、市级水产良种场及配套规模化苗种生产基地,支持建设一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驯养繁育基地,提升水产苗种综合生产能力。
(四)改善水产基础设施条件。以池塘环境修复为重点,争取把金安区城北乡商品鱼基地,寿县东大圩渔场、肖严湖渔场,霍邱县范桥乡池塘精养带等四个连片池塘精养基地列入国家投资池塘环境修复改造项目,改善池塘条件,渠系配套,排灌分离,修复池塘生态,发展设施水产业、规模水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水产科技创新。围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深化水产科技推广体系改革,稳定和健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增强公益性服务职能。在优势产区有针对性地推广一批成套技术,通过建设水产标准化科技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组织推广应用水产健康养殖技术、设施化集约精养技术、种苗繁育及小网箱养殖等技术,鼓励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围绕基地建设,建立自我服务的科技推广服务网络,支持水产技术人员兴办或领办民营服务组织,采取技术转让、合股经营等多种形式,加快养殖技术的示范、推广,逐步形成一个社会化的养殖技术推广体系。
(二)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养殖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水产环境质量、药物残留等方面的监测管理,发挥水生动物病害监测机构作用,提高对水生动物疫情的防控能力。通过对养殖主产区、批发市场及企业加工水产品质量状况定期检测,实现检验检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认证,继续抓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发展。以水产养殖、加工标准为重点,选择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宗水产品,加快制定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鼓励出口加工企业建立与出口国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实现水产品种、养殖、加工、销售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三)保护水产生态环境。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改变单纯“以水养鱼”观念,树立“以水养鱼、以鱼养水”新观念,发展健康水产业。建立水生野生水产资源保护制度,加强水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保护力度,对淮河六安段等9处45万亩大水面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争取建设2-3个国家级沿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扩大对开放型、流域型水域增殖放流规模。依法打击各种损害水产资源作业行为,坚决查处水产水域污染事故,保护和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四)加大渔业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渔政执法机构。更新渔政执法装备,改善办案条件,严格渔政执法监督。强化水产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重视水生生物疫病检验监测。进一步推进养殖证制度建设,加强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做好水产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控制机动渔船数量,有效开展节能减排。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做到依法治渔、依法兴渔。
(五)落实水产发展扶持政策。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水产投入,为水产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水产主管部门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级投资项目,支持水产良种引进、繁育、示范与推广,加强优质安全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对实施水产跨越工程激励机制,积极争取省水产大县奖励资金,重点县区要适当安排水产发展引导资金,并安排适当资金用于以奖代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库区移民资金要适当向水产倾斜。金融部门要逐步增加对水产养殖、流通服务和加工领域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对加工出口企业及其订单生产基地,给予有效的贷款支持。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水产建设,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产生产经营,促进在优势区域形成全民兴渔创业的发展格局。
(六)切实加强对水产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水产工作的领导,建立水产发展工作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水产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摆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之中,支持水产部门工作,加强水产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为水产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各级水产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承担起推进水产发展的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全市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如果楼上的电话号码找不到,你打这个电话7833038(城东办事处综治办的电话),他们会告诉你的。各个社区(网上都有联系电话)都有他们的电话。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
洛政办[2007]89号2007年7月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现就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国办发〔 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 2015〕 55 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为目标,以 常见病、 多发病、慢性病诊疗为突破口, 创新服务模式, 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群众自愿原则, 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约束激励,建立转诊通道, 构建协作机制,稳步推进试点,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 新格局。 2016 年,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0%。2017 年,基本建成分 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 居民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绿道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生态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绿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秘〔2012〕184号)、《安徽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和《安徽省城市绿道设计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六安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幸福六安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推进”的原则,结合省域绿色长廊工程、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美好乡村建设、旅游业态拓展、城市绿地系统,采取集约建设方式,打造绿色开敞空间,推动区域生态保护、生活休闲一体化,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按照“区域留绿道、城郊串绿道、老城连绿道、新区建绿道”的思路,到2016年,城市建成区建成绿道150公里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增长3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增长1.5平方米。按照建成国内一流的区域景观绿道为目标,基本建成 “六安—金寨—霍山—舒城”的红色、绿色旅游特色绿廊。
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绿道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建成市域绿道(包括江淮分水岭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三个级别的绿道网络。
(一)抓紧编制绿道规划。
市城管局要按照皖政办秘〔2012〕184号的要求,在《安徽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和《安徽省城市绿道设计技术导则》的指导下,于2013年5月30日前编制完成《六安市市域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六安市城市绿道规划》,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后,由市政府批准实施。城市绿道规划应为详细规划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市域的绿道规划为纲领性总体规划,应具有指导性。市规划局要积极配合做好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各县、区要在《六安市市域绿道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在2013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各自行政区划范围的绿道规划和城市绿道详细规划设计,报市城管局组织评审后,由各属地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批准实施。
(二)尽快完成2013年城市绿道示范段建设。
市重点局要充分利用我市中心城区现有的园林绿地系统和城市道路系统,在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30公里左右的城市绿道示范段建设。
寿县、霍邱、金寨、霍山、舒城要按照要求,在2013年12月底前,分别规划建设不少于5公里的城市绿道示范段;叶集试验区要规划建设不少于2公里的城市绿道示范段。
(三)积极推进绿道网络建设。
1.城市绿道。利用现有的城市道路、公园道路系统、滨水绿地,将城市公园、公共交通枢纽、居住区、商业区等,通过绿廊串接起来,拓展道路两侧的绿廊宽度,大量栽植乔木形成绿廊,形成方便市民单车骑行、步行等非机动交通的绿色慢行通道,逐步形成绿道网络。城市绿道宽度不小于7.5米,其中:慢行系统道路宽度原则上不小于7.5米;单侧绿廊宽度不小于5米,绿廊以乔木为主,形成大绿量、多层次的景观。积极拓展各类城市绿道的连接线,新城区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米,老城区不小于1.5米,慢行道宽度不少于1.2米。
2.城郊生态防护绿道。充分利用城市外围的郊野公园、风景区、风景林地、农业生态绿地、特色休闲旅游绿地、防护绿地,结合绿色长廊工程等,将城郊各类绿地进行串接,形成环状的绿色廊道,绿道宽度不小于50米。
3.市域绿道。按照省绿道总体规划纲要,结合市域道路系统、红色旅游、“美好乡村”建设,将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生态旅游区等串连起来,重点建设沿江淮分水岭的区域绿道,彰显六安的“青山秀水、将军摇篮”的自然人文景观,形成皖西靓丽特色的市域绿道系统。省域绿道宽度不少于18米,市域绿道宽度原则上不少于13米,其中:慢行系统道路宽度不少于3米,单侧绿廊宽度不少于10米。
4.绿道网络中,配置适当的服务站点、公共自行车租赁设施和醒目的标志。
(四)切实加强绿道管理。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绿道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中心城区的绿道管理养护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要制定城市绿道使用指南、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城市绿道使用注意事项,指导群众安全、文明使用城市绿道。市域绿道管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管委)牵头负责。各县区要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绿道建设、经营管理市场化。要加强绿道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和维护制度,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效推进我市绿道规划建设工作,市政府成立六安市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协调委员会,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绿道建设工作。
协调委员会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皖西日报社、金安区人民政府、裕安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等单位负责同志(名单附后)。以上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全市绿道规划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
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县区绿道规划建设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督促属地各有关单位的绿道规划建设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市、县(区)两级财政要设立绿道建设、管养专项资金。对于中心城区的绿道网建设,由市财政局安排绿道建设管理专项经费,用于绿道规划编制、示范段建设、绿道网建设、管养与对县区的奖励等。鼓励社会各界采取认建、认养、冠名、投资开发等形式积极参与绿道建设工作。
(三)优化审批手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区负责属地绿道建设的审批手续,要有绿道建设相关程序,提高建设效率。合理安排服务站点用地,绿道建设尽量不新增建设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绿道系统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将绿道建设纳入城镇化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市绿道建设协调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县区绿道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市监察局要健全绩效考评体系,对各县区、有关部门绿道规划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对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实行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绿道建设的意义,宣传健康生活和绿色出行方式,提高广大市民的节能环保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城管局:负责全市绿道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制定中心城区绿道的详细规划设计。负责制定绿道建设技术标准与绿道管理办法,定期对各区县绿道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建设进度,并做好迎接上级监督检查考核的相关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范围的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区域绿道和城市绿道的建设工作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绿道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投资计划下达工作。
市住建委: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指导市域的绿道服务站点和服务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协调、指导全市绿道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协调解决绿道建设相关用地问题。
市重点局:组织编制中心城区绿道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辖公路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协调工作及交通接驳工作。
市农委:负责协调农业用地中绿道建设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统筹协调绿色长廊工程、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山体等范围内的绿道规划建设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统筹协调绿道建设涉及河道和水利工程设施、饮用水源保护等相关协调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绿道范围内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责任。 附件:市绿道规划建设指导协调委员会成员名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2年4月10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