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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局属各股(室)、各单位间工作关系;负责制定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综合材料;负责以局名义发文的修改核稿;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文电处理、印鉴保管、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机关卫生、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局政务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险、职称管理、职工教育工作。
产权产籍股:
负责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和汇集工作,承担房地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对房地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法制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承办房地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宜;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做好房屋登记、确权、发证和产籍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证件的核发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商品房价格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房屋测绘工作;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市场动态的预测分析及有关数据的采集与统计;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房地产转让、租赁、抵押、典当、置换、担保等工作;指导监督房地产开发、测绘机构的管理、资质年检、核发资格证书工作。
物业管理股:
负责全县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拟定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法规制度;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审查和工程竣工的综合验收工作,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移交;督促新建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协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负责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查处;组织实施创建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工作;负责物业的招投标工作。
住房保障股:
负责全县住房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拟定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举措;负责房改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限价房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会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做好全县住房公积金的计划、归集、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财务室:
负责对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和预决算的审核,参与制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的清点、盘点、报换和转移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经费、专项资金的管理,统筹资金调度平衡,处理经济往来,保证经济正常运行;负责督查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各种票据的使用管理;负责职工工资、津贴、福利按政策正常调整;负责内部审计,配合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和例行审计;负责财务报表、会计核算和综合经济指标分析;负责局直机关的日常收支及工资发放。
交易大厅:
负责对全县房地产交易条规的宣传、引导、实施工作,规范交易行为和交易程序;承办全县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评估等业务;受理、承办全县房屋的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和发证、验证等业务;负责对顾客提交材料的初审、验证和指导工作,及时纠谬纠偏,保证材料齐全;负责协调驻厅服务单位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业务运作顺畅和数、图、表、卡、证、档相符真实、合法有效。
监察大队:
负责全县房地产业执法监察,及时对违法、违规开发、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监察,对各类损坏或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行为进行查处及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察,对擅自转让、租赁、抵押房地产等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监察,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产权产籍管理的行为;负责对全县房地产中介市场监察,依法查处各类违法中介行为;负责对全县物业行业监察,依法查处各类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行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住房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制定本县房地产开发和管理规定及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履行房地产开发行政监管职能,审核开发企业资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制定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屋、限价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全县物业管理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指导全县物业管理规范化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评定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并监督使用;会同物价部门核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和竣工综合验收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和房地产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政信息、房屋登记信息、商品房预(销)售网上备案查询信息、住房保障信息、物业管理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等六大信息系统。
(六)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办理各类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发证,保管房屋权属档案并提供利用。
(七)负责全县房屋测绘市场管理。
(八)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理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评估、担保等事宜。
(九)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及二手房交易资金的托管。
(十)负责全县房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和住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督促有关产权人对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
(十一)负责对全县直管公有房屋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十二)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安阳县房产管理局西山货街1号中共社旗县委党校附近 2、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3、根据...
新津县房产管理局位于地址外东街12号附近,上班时间周一-周五,办公地址:遵义市路步行街 房管局周末不办公的哦,交易中心周六办公的哦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
你好,据我的了解衡南县房产管理局的地址 :数字爱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河滨东路2~18号的,一般在周围的公交站点是101路、99路,都是可以直达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土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利用制度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土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利用制度 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系统在平时工作中所形成的土地、 房产、 测绘类档案,是国家专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地方建设 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档案资源。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土 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的管理、利用和各单位档案业务的指导、 监督工作,应主动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方便、全面、有效的档 案信息利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 档案信息包括档案中心保存的档案实体及其数字化信息、归 口档案中心对外利用的其他单位的档案实体及其电子信息、其他 档案室纳入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管理系统的数字化档案信息。 一、利用的对象和条件 (一)安全、司法、执法机关,纪检监察、税务稽查、建设 等部门因案件、建设项目需要,凭介绍信、工作证可以利用相关 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凭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和 权属证明(权利人为本单位) ,可以利
2020年7月20日,被灵璧县人民政府评为“2020年灵璧县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2100433B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政工室主任1名(高配为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7名。
灵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