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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政府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建设股。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担住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监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承担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商品房(预)销售、物业服务等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受灾村镇、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迁建(重建)规划工作,并监督实施各类规划。
(六)负责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县城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等工作。
(七)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和工程规范、标准定额,承担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开发等企业资质的初审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县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承担城区防汛、抗震设防、人民防空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九)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使用,监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和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拆迁标准,审批拆迁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监督管理拆迁政策的落实及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调解和裁决拆迁纠纷。
(十一)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监督检查城镇人民防空建设;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防空通信和警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管理空情接收和警情发布,落实战备值勤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人民防空演习;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协助有关部门修复空袭受损设施,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灵台县市政管理局
负 责 人:王一平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下设机构环卫队和市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街道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区的垃圾清运和县城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林园绿化工作,维护管理各类绿化设施;负责城区单位、集贸市场和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灵台县房产管理局
负 责 人:李强
单位地址:灵台县县城房产开发区5#楼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房产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城市房屋测绘管理、产权产籍管理及房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房产交易、转让、抵押登记审核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及房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负责全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灵台县规划局
负 责 人:焦勇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重点区段建设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监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审批,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办界定建设用地范围,参与工程定位放线、建筑用地拨地定桩、出图,建设监督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各项规划、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 责 人:姚杰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章、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的责任;负责县城规划区内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灵台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 责 人:于宏琦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审批管理全县干部职工的住房补贴;负责全县房改房上市出售准入资格审查及办证工作;承办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灵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 责 人:马拴平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副科级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七)灵台县招投标办公室
负 责 人:牛东平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副科级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八)灵台县拆迁办公室
负 责 人:杨成学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副科级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规划区内的拆迁管理工作。
(九)灵台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负 责 人:李金福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副科级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各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灵台县自来水公司
负 责 人:周金存
单位地址:灵台县城南环路15号
主要职责:
承担灵台县城区、城郊及输水管线周边2.6万人口生产、生活及其它各项事业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及供水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单位名称: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 责 人:郭宏波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郭宏波:主持全盘工作;
姚 杰:分管城乡规划、工程管理、市政、城管、重点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庄建设等工作;
王广旭:分管住房建设及管理、城区供水、拆迁人防、城区防汛、机关财务、住房改革、党务、党风廉政等工作,主持机关工作;
周 奇:分管项目、建筑市场管理、安全生产、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等工作;
郭灵珍:分管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宣传、精神文明、综治、信访等工作。
单位地址:灵台县县城南环路15号
一、转变工作作风,实行首问责任制,热情对待服务对象,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二、提高办事效率,采取一条龙服务模式,凡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均在三个工作日内办完。
三、实行阳光行政。办事项目依据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均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强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依法代罚的现象。
五、规范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凡国家投资和涉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施行招标。坚决查处市场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公开曝光。
六、推行便民服务,设立城市市政管理便民服务热线,来电办结率达到95%以上,热线投诉反馈率达100%。
七、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及全体职工不参与吃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现金、礼金、贵重物品,不在工程中安插亲属子女,不以权谋私。
八、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2021年5月,获得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佳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
范恒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庆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戴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杭大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明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张玉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余朝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匡乾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刘湘波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主任)、 党组副书记:赵爱云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德群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辉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朱建桥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炜、蔡忠良、谭卫民、荣志刚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欧阳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