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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委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协调、管理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接待;负责政务、经济信息的搜集和发布等工作;负责有关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外事工作;负责本委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招标、采购、供应工作。
综合分析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工作思路和建议;牵头组织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或参与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等工作;对经济法规、行业法规及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企业扶持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二)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等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及产学研联合;指导电子信息技术在企业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和利用外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发展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研究起草发展县域工业经济、城镇经济和东向发展战略的政策和措施。
(三)电力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电力行业的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农电管理工作;拟定电力安全规章和政策,参与电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以及农电体制改革工作。
负责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通报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信息;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科(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办公室)
拟定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推进、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组织应用有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征收和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贯彻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材料节能政策,对有关市场企业进行必要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投资与规划科
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全市工业综合发展方案、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和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向;建立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研究拟定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对上市企业的资金投向进行监督;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
(六)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下达全市工业企业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负责指导全市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管理办法和准入条件;调整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非煤矿山合理开采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指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和民营经济改革和发展,负责有关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推进全民创业战略实施,研究提出全民创业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承担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承担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黄金、稀土、新材料和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
(七)信息化办公室(信息中心)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公开工作。
(八)国资监管科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定全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有关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等事宜。
(九)离退休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信息。承担工业化、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行业发展、行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指导工业和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工业和信息产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加强全市工业和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产学研联合。
(五)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能源生产和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行业的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盐业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六)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信息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总量平衡;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以及智力引进和国际交流合作,负责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和督查。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参与拟订相关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
(八)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
(十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十二)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法指导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对外联...
根据以上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设1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与工委办公室合署)。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和对外联络;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及政务督办、文书档案...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到招标中心调研
经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推荐,2012年9月21日上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处金成山处长一行5人到招标中心进行工作调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室郭会明副主任出席了调研座谈会。招标中心主任、党委书记韩占武、副主任史立军、党委专职副书记刘思南以及纪检监察室、综合信息处、《中国招标》周刊社(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同志参加调研,调研座谈会由刘思南同志主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到招标中心调研
经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推荐,2012年9月21日上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处金成山处长一行5人到招标中心进行工作调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室郭会明副主任出席了调研座谈会。招标中心主任、党委书记韩占武、副主任史立军、党委专职副书记刘思南以及纪检监察室、综合信息处、《中国招标》周刊社(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同志参加调研,调研座谈会由刘思南同志主持。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加强的职责
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有关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工业、通信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7、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8、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1、将原乌兰察布市经济委员会、乌兰察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经委
2、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中小企业局牌子。
3、将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推进乌兰察布市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乌兰察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
5、增加石油、天然气行业及煤炭管理综合利用的管理职能。
(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管理以外的职责、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管理的职责、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管理有关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商业贸易局)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三)将原市商业贸易局有关煤炭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加强的职责
1、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
2、组织实施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3、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4、加强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型经济,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5、强化当前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6、加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
7、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的指导和服务,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8、加大对工业和信息化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服务协调力度,不断增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持续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