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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本年度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份,已按相关程序办理完毕。
2014年市住建局没有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
2014年,市住建局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开展培训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市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一是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本标准。按照《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参考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健全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二是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我局政务网站公布,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在局办公楼二楼大厅LED显示屏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将我局职责范围、机构设置、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事项进行公开,同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方便市民查询和监督。
(二)提升局政务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在优化现有栏目的基础上,完善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流程等信息;完善了相关栏目设置,增设留言互动板块,方便市民咨询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所有信息;继续依托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公开我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滚动式公开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办事进展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新台阶。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市住建局主要通过市住建局政务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住建局政府信息。
(一)市住建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住建局政务网站着重围绕“城乡清洁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专题专栏报道,并对近期住建系统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及时跟踪报道,全年共刊登信息约650条,同步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约70条,信息上线率大幅提高。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茂名日报、茂名晚报、茂名广播电视台采用稿件216篇;广东建设信息网采用73篇,广东建设报、中国建设报等省以上媒体采用稿件64篇,及时全面对外公布我市建设行业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茂名日报》、《茂名晚报》、茂名广播电台做好我市城乡清洁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去年在我市三大主流媒体开设了“城乡清洁工程”专栏,刊播专题稿件137篇,其中市领导批示的有5篇,对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还以广东建设报与我局合办广东建设报茂名专版的契机,紧紧围绕茂名城乡建设工作重点,配合茂名市建设行业各相关单位,对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采编了6期10版广东建设报茂名专版,取得了宣传茂名建设茂名的良好社会效益,得到了市和局领导的肯定。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及时更新力度还不够等问题。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提高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局政务网站建设,建立和完善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办事指南,加强与公共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基本内容
根据《转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茂府办〔2012〕61 号)和《转发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茂府办〔2012〕62号)两份指导性文件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保障企业和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质监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来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做好。
(一)明确职责和分工
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牵头,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负责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会同局监察室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审查以及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科室、稽查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做好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文件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向申请者提供所需信息。
(二)加强学习
我局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作为2012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茂名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了对茂名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重新修订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各个业务科室积极配合下,我局办公室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文本的编制、修订、校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便捷了解质监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更好的途径。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按照市政府及省质监局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改进,在局政务信息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五个栏目,并实现了与省质监局、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的链接。同时,在市局办公室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并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查阅受理单位的地址及电话,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复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在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占比重最大,群众获益最为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因此,我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上投入了更多精力,及时更新以提高信息的时效性。2012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此外,我局着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邮寄方式申请2件,电子邮件方式申请4件,内容涉及举报投诉案件移交情况信息公开以及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标准信息公开等方面,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结。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共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2宗,维持2宗。
政府支出和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局相关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我局财务管理,对外没有收费。由于2012年度2宗针对茂名市质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都维持了我局原行政处理决定,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2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相关费用。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内容更新有时还不够及时;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201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重媒介发布公众需要的质监信息。二是对门户网站进行系统整合,进一步提高网站的便民服务功能,由专人负责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高效。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依法行政工作效率。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5〕199号)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茂府办函〔2016〕6号)的工作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局网站政府的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系统,以及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及时将我局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规划、控制详规、修建详规、专项规划、政务动态、法规文件等政务信息准确公布,使广大群众能够及时地了解身边的规划,从而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专门由我局下属单位编制研究信息中心通过网站、论坛、微博等方式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要由我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同时,我局还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全市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积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数据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结合省、市政府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要求,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升级和改版,进一步完善了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茂名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动态等网站模块,新增了政声传递、督察员信箱等新模块,同时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微博、论坛等网上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其中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30条,其中批前公示242条、批后公告61条;在局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90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0条;在粤建网发布政府信息49条。同年,我局编印《茂名城乡规划简报》13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简报19期。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
2015年,我局共收到市政府交办的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件有3件,会办件有8件;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案38件,其中主办件有7件,会办件有31件。涉及规划用地方面的有10件,城镇规划方面的有19件,工程规划方面的有11件,审批报建方面的有7件,规划编制方面的有1件,其他的有1件。49件提案都作了正式答复,答复率达100%,本年度有条件办理的有48件,都已全部落实,需要跨年度办理的还有1件,也都相应制订了办理方案,其中主办件均列入年度计划解决(B类)。代表们及委员们对主办件的满意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情况。
今年来,部分群众、法人根据自身的生活生产的需要,到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依申请公开。2015年,我局收到书面形式依申请公开共10宗,其中来自公民的申请4宗,法人的申请6宗,向我局下属单位市城建档案馆申请查阅档案共180人次、820宗卷,均按时办结、答复,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办字〔2015〕70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办理工作,对市委办公室及市委宣传部转交的舆情信息以及在“茂名在线”、“0668论坛”、“大茂名论坛”这三大论坛上网民反映的各类问题,我局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衔接,及时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进行回应。截止至2015年,我局共对微博提问回复36条,市政府部门信箱回复 16条,办理群众咨询221宗。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少数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少数人员因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业务等不熟悉,不能够做到主动或者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或对公开信息存在突击应付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能完全落实到位。部分群众不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性质。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机关制作、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部分群众因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性质不明确,经常向我局申请公开非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或对同一事项进行反复申请公开,对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造成一些影响。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设我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发挥信息化管理优势,督促各科室通过平台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15年我局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管理平台、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的业务水平;结合上级要求,积极参加各类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三是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规定,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度》、《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追究制度》、《茂名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15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