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梅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和财政、征地、就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0年,梅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144条,浏览次数达到了822万多,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171条,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281条,规范性文件73份、其他文件165份,编印了24期《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发布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文稿,重点向基层和市场主体投送,全年刊登文件和解读材料205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办理群众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依申请公开17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宗、不予以公开2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宗、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宗、其他处理3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结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市政府网站新建了“惠企政策专题宣传”“复工复产主题宣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题栏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此外,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提升公开效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改版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及服务功能、云安全防护、IPV6云解析服务等方面的升级,并优化栏目设置和内容保障工作机制。在原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的基础上建成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建立与市委宣传部的“融梅发布”(含南方日报、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的对接,提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的数量、质量。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会。举办2020年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会,强化对12家政府网站和171家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邀请南方日报专家作《后疫情时代政务机构发声的南方 路径》的专题讲座。三是强化第三方监测。委托更具实力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年度考核,提升建管运维水平。在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季度检查中,梅州第二、三、四季度合格率连续达100%。
(五)解读回应方面。一是印发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解读主要内容、解读形式、解读工作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常务会议”“行风热线”专栏和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对重要会议和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数据、图片、视频等方式的深入解读,有效扩大政策解读效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61份,比2019年增加40份,同比增长190%。二是做好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决策、执行公开,以及公众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信息发布。市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意见征集28条,对外公开结果反馈24条。三是做好网民留言的答复工作。全年及时办理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网民在省府网或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38宗、网民在人民网给市长的留言80宗,切实做到听民意、解民忧。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将政务公开作为专项工作,列入办公室领导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办公室“三服务”工作始终。二是建立了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方案并优化指标,同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三是强化调查研究。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调研组到部分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并到部分县(市、区)开展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调研,推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相关制度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6 |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4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项 |
449.3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 益 组 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偏少,传导责任压力不够实。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把关不够严。部分单位存在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内容同质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三是对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缺乏常态化指导监督。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好主动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三是按照国办和省府办部署要求,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如果楼上的电话号码找不到,你打这个电话7833038(城东办事处综治办的电话),他们会告诉你的。各个社区(网上都有联系电话)都有他们的电话。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1 河 池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河政办发, 2010? 131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10 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 区直各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经市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 2 2010 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 2010年全市政务服务、政 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书记蓝天立在市政务服 务中心现场办公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以优良的政务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政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梅州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通过全市政府网站、《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放管服”改革、脱贫攻坚和财政、征地、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信息公开,市本级各部门首次公开2019年财政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2575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0028条,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10500条,规范性文件105份。编印了24期《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发布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文稿,重点向基层和市场主体投送,梅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文件和解读材料205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29宗,其中予以公开72宗、部分公开13宗、不予公开20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60宗、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7宗、其他处理56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结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市政府网站新建了“惠企政策专题宣传”“复工复产主题宣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15个专题栏目,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新建了19个专题栏目。二是协调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平远县充分发挥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示范带头作用,于2020年9月9日率先完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公布,为其它7个县(市、区)推进工作提供了“好模板”。至2020年12月15日,梅州全市8个县(市、区)政府全面完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布,公开事项最多的丰顺县达1583个公开事项。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集中展示编制成果,为群众办事提供了“导航图”。此外,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提升公开效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改版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及服务功能、云安全防护、IPV6云解析服务等方面的升级,并优化栏目设置和内容保障工作机制。在原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的基础上建成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建立与市委宣传部的“融梅发布”(含南方日报、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的对接,提升市政府网站新闻发布的数量、质量。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会。举办2020年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会,强化对全市12家政府网站和171家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邀请南方日报专家作《后疫情时代政务机构发声的南方 路径》的专题讲座。三是着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对问题账号进行通报提醒,有效整治“休眠”“僵尸”账号,促进全市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等功能不断健全,管办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四是强化第三方监测。委托更具实力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年度考核,提升运维水平。在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季度检查中,梅州第二、三、四季度合格率连续达100%。
(五)解读回应方面。一是印发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解读主要内容、解读形式、解读工作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常务会议”“行风热线”专栏和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对重要会议和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数据、图片、视频等方式的深入解读,有效扩大政策解读效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61份,比2019年增加40份,同比增长190%。二是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决策、执行公开,以及公众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信息发布。市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意见征集28条,对外公开结果反馈24条。三是做好网民留言的答复工作。全年及时办理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网民在省府网或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38宗、网民在人民网给市长的留言80宗,协调县级政府、相关部门跟进解决,并做好网民沟通解释工作,解决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许多痛点、难点问题。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政务公开作为专项工作,列入领导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 “三服务”工作始终。二是建立了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方案并优化指标,有效促进被考核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三是强化调查研究。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调研组到部分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并到部分县(市、区)开展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调研,推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相关制度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 |
规章 |
1 |
1 |
6 |
规范性文件 |
105 |
105 |
2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5043 |
-39054 |
571638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137819 |
-128890 |
2046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718 |
29040 |
442297 |
行政强制 |
944 |
1169 |
2139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674 |
30.53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7 |
5 |
0 |
3 |
0 |
0 |
2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6 |
3 |
0 |
3 |
0 |
0 |
7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3 |
1 |
0 |
0 |
0 |
0 |
5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6 |
0 |
0 |
0 |
0 |
0 |
6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55 |
1 |
0 |
0 |
0 |
0 |
56 |
||
(七)总计 |
220 |
5 |
0 |
3 |
0 |
0 |
2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4 |
1 |
3 |
7 |
35 |
24 |
3 |
6 |
22 |
55 |
7 |
2 |
2 |
11 |
2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够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特别是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及政策解读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和推进政策解读多样化,引导各级各部门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办事等功能,提升政务在线服务水平。四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办和省府办部署要求,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构,不断充实工作力量。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把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列入办公室的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初调整设置了政务信息科(政务公开科),作为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并及时充实科室力量,加强队伍建设。
(二)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项信息公开规定,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一是认真部署2020年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下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府办〔2020〕19号),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二是围绕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切实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5条,主动公开市政府、市府办文件104件。三是指导基层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指导各区县政府全面梳理细化基层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区级及镇街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区县已在2020年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也在政府门户网站制作专栏,集中发布全市各区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四是严谨细致办好市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2020年在汕头日报出版《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专版共40期,编辑出版公报合辑6期,及时刊载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9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宗,主要内容是申请公开《汕头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汕头市2018年公交优先发展实施方案》、《汕头市工业布局规划》,汕头市公务员待遇及福利、促进2020应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019年汕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及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数据、2018年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事项,市政府办公室已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并录入公开系统,做到100%回复。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加强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提高政府信息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市政府办公室加强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强化责任、明确任务、拓展公开载体和内容、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等充分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设“地方部门平台链接”,规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设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的要求,加大我市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力度,在深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注销一批、整合一批、做强一批,全面提高我市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
(六)监督保障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要求、新规定,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为科学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增强工作实效,每年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务公开评估。在此基础上,注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常态化监管,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区县和市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4 |
4 |
128 |
|
规范性文件 |
18 |
18 |
10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宗 |
22.7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1 |
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0 |
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3 |
3 |
|||||||
(七)总计 |
47 |
4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需要更加及时、到位,更“接地气”;四是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主动拓展公开领域、有序推进平台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工作质量。
五是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继续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同时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抽查和绩效考评工作。通过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3条,其中规章7份,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份,其他文件62份;市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1条、政务动态信息475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1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55场。二是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坚持及时公开疫情信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每日主动公开疫情相关信息,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珠海疫情防控和暖企惠民政策措施专区”,及时发布动态信息。三是做好政务专题信息发布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栏,组织市直单位在第三、四季度分别公开牵头落实的工作进展情况。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专栏功能,集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117件。四是协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市8个区、23个镇(街)均按时编制完成、对外公布本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五是加强珠海企业服务平台(政企云)作为“珠海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作用,汇集发布国家、省、市、区各类涉企政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60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宗;有3宗结转下年度办理,其他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诉讼1起,均维持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对市级公文的分类管理,涵盖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其他政府文件、其他部门文件。二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及政府公报的网上公开效率,方便公众查阅。整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三是切实发挥政府公报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载体作用,编发政府公报12期,刊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免费赠阅。加快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376期政府公报扫描版本已收集整理完毕。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各项要求,围绕 “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抓好市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化建设,在相关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排名居前。利用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加强了同类政府信息的集中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市58家单位开设有145个政务新媒体。各单位基于“指尖上的政府”的总体定位,借助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公开、宣传好重大部署、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解读回应方面。一是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289号),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一平台阵地作用,及时发布解读信息。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组织对新发布的政策进行解读291篇,其中部门解读133篇,图解政策77篇,媒体解读59篇,视频等其他解读22篇;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往年发布的重要市级政策文件以“十问十答”等简明问答方式进行解读250篇,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网友问题,办理网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留言7824条,并定期对网民留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六)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及时调整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落实管理责任。编制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分工和具体任务。制定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从机制上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等专项工作分别开展了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考评督促工作。坚持月通报、季度通报相结合,及时督促提醒。制定了《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5%。制定《珠海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以考核提升平台运营维护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7 |
7 |
133 |
规范性文件 |
15 |
15 |
23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31.8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0 |
3 |
0 |
0 |
0 |
0 |
6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2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2 |
0 |
0 |
0 |
0 |
0 |
4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2 |
3 |
0 |
0 |
0 |
0 |
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务新媒体传播效果有待加强;四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突出抓好公文类的政府信息的管理,细化分类、台账管理,为政府信息的进一步利用提供基础支持;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从抓解读覆盖面延伸至内容质量,推进政策的进一步传播、落地;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内容建设,增强传播效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