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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2月10日,《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发布。
1990年7月1日,《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科院环卫工程所 。 2100433B
你是担心饮水安全吧,现在都喝微电解制水杯的弱碱性水,微电解后的碱离子水没有味道,喝起来甘甜味。容易吸收,所以能喝很多。对于肠胃内异常发酵,胃酸过多,消化不良,慢性下痢有效。另外冲泡奶粉喝,能补充钙质,...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UDC613.3 GB5749-85 (1985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1986年10月1日实施) 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指标释义
(一) 水质常规指标 1、微生物指标 GB 5749—2006 规定的常规检验微生物指标共 4 项,其中水中菌落总数可作为评价水质清洁 程度和考核净化效果; 大肠菌群指示水体是否存在肠道传染病的可能性。 总大肠菌群主要包 括 4 个菌属:埃希氏菌属、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和肠杆菌属。这些菌属可以在人、畜粪 便中检出, 有的也可以在营养丰富的水体中检出, 即在非粪便污染的情况下, 也有检出这些 细菌的可能性。 耐热大肠菌群组成与总大肠菌群组成相同, 但主要组成是埃希菌属, 在此菌 属中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仅有一个种, 即大肠埃希氏菌。 柠檬酸菌属、 克雷伯菌属和肠杆 菌属所占数量较少。 作为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大肠埃希氏菌检出的意义最大, 其次是粪大肠 菌群,总大肠菌群的卫生学意义稍逊一些。 2、毒理指标 (1)砷 砷在地壳中广泛存在, 多数以硫化砷或金属的砷酸盐和砷化物形式存在。 砷的工业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1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 [2012]50号文《关于下达 2012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的通知》的要求,修订 GB 15892-2009《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其计划编号为 20120314-Q-606。本 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 SAC/TC63/SC5 )归口。 2 产品概况 2.1 产品工艺流程图见图1。 冲洗 图1 产品工艺流程图 2.2 干燥方式可采用喷雾和滚筒干燥。 2.3 生产过程中三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气、水循环使用;废渣经水洗压滤后同专业公司统一回收或 作水泥原料使用。 2.4 主要研发及生产企业: 同济大学、 深圳市中润水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太仓市新星轻工助剂厂、 衡阳市建衡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科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焦作市爱尔福克化工有限公司、 嘉善绿野环保 材料厂、山东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98-04-21批准 1999-01-01实施
饮用纯净水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水。
引用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标准中引用而构成该标准的条文。该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该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检验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感官指标专案 要求色度,度 ≤ 5,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浊度,度 ≤ 1臭和味无异味,异臭肉眼可见物 不得检出
理化指标4.3.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等指标应符全GB 17323的规定。
感官指标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按GB/T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
理化指标:1 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氯化物按GB17323规定的方法测定;游离氯、砷、铅、铜、氰化物、亚硝酸盐、挥发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按GB5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感官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要求 |
色度/度≤ |
5,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
混浊度/NTU≤ |
1 |
臭和味 |
不得有异臭异味 |
肉眼可见物 |
不得检出 |
理化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要求 |
PH值≤ |
5.0-7.0 |
电导率(25±1℃)(uS/cm)≤ |
10 |
高锰酸钾消耗量(O2)/(mg/L)≤ |
1.0 |
氯化物(Cl-)≤ |
6.0 |
亚硝酸盐(以NO2计)≤ |
0.002 |
四氯化碳(mg/L)≤ |
0.001 |
铅(以Pb计)(mg/L)≤ |
0.01 |
砷(以As计)/(mg/L)≤ |
0.01 |
铜(以Cu计)/(mg/L)≤ |
1.0 |
氰化物(以CN-计)/(mg/L)≤ |
0.002 |
挥发酚(以苯酚计)/(mg/L)≤ |
0.002 |
三氯甲烷)/(mg/L)≤ |
0.02 |
游离氯(Cl-)/(mg/L)≤ |
0.005 |
仅限于蒸馏水 |
微生物指标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要求 |
菌落总数/(cfu/mL)≤ |
20 |
大肠菌群/(MPN/100mL)≤ |
3 |
霉菌和酵母/(cfu/mL)≤ |
不得检出 |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 |
不得检出 |
成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